司法院院解字第3313号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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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解字第3312号解释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解字第3313号解释》
司法院院解字第3314号解释
解释日期:民国35年12月7日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5 册 2866 页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所以中华民国司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台湾人民于中日战争期内,其行为构成战争罪犯审判条例所规定之罪者,应仍依该条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