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解字第3562号解释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解字第3562号解释》 |
解释日期:民国36年8月25日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5 册 3057 页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所以中华民国司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
来文所述情形尚非违反战争法规及惯例,自不构成战争罪犯审判条例第三条第三十八款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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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日期:民国36年8月25日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5 册 3057 页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所以中华民国司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
来文所述情形尚非违反战争法规及惯例,自不构成战争罪犯审判条例第三条第三十八款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