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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封君祭判〈乙祖是始封君,祭以不毛,所司科为失礼,不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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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封君祭判〈乙祖是始封君,祭以不毛,所司科为失礼,不伏。〉
作者:周之翰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400

封植之规,盛自三代;享祭之设,编诸五礼。故存欲其贵,梁竦发劳人之言;没忧其祀,若敖兴馁而之叹。乙祖幸攀日月,视列山川,堂构不贻于谋孙,庙食遂亏于厥祖。乃云可荐,孰致其严?洪业不享其牲牷,明怀谁歆其黍稷?所司重从周之训,纠以常刑;愚者昧反鲁之言,尚多纷讼。彼不爱礼,奚能舍诸?须寘恒辜,雅符通议。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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