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除丧鼓琴判〈乙既除丧,而鼓琴成声,或告忘哀,云不敢过。〉

维基文库,自由的图书馆
对除丧鼓琴判〈乙既除丧,而鼓琴成声,或告忘哀,云不敢过。〉
作者:孙逖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311

三年之丧,宁戚则易;百行之最,惟孝为先。乙缞绖既除,栾棘馀毁。既而绿琴在御,朱弦高张,搏拊成声,愉乐斯在。虽子张临丧,和之而和。先王制礼,不敢不至,与其乐也,何其速哉?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