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康熙字典/犬部/二画

维基文库,自由的图书馆

[编辑]

 〔古文〕𤝑𢒿

 《广韵》防鋄切

 《集韵》《韵会》父鋄切,𠀤凡上声。

 《玉篇》抵触也。

 《广韵》干也,侵也,僭也,胜也。

 《尔雅·释诂》犯,胜也。《注》陵犯,得胜也。

 《书·大禹谟》兹用不犯于有司。

 《礼·曲礼》介胄则有不可犯之色。又《檀弓》事亲,有隐而无犯。

 《周礼·夏官》大驭掌驭玉路,以祀及犯軷。《注》行山曰軷。犯之者,封土为山象,以菩刍棘柏为神主。既祭之,则以车轹之而去,喻无险难也。又《字汇补》叶符店切。

 《欧阳修·新孀诗》兰枯蕙死谁复吊,残菊篱根争艳艳。青松守节见临危,正色凛凛不可犯。

𤜛[编辑]

 《唐韵》防险切,凡上声。

 《说文》侵也。

 《正字通》同犯。

𤜜[编辑]

 《集韵》六直切,音力。

 《玉篇》犬争貌。

𤜝[编辑]

 《集韵》举履切,音几。

 《玉篇》似兔兽名,兔喙而蛇尾。

[编辑]

 《广韵》巨鸠切

 《集韵》渠尤切,𠀤音裘。

 《广韵》犰狳,兽,似鱼,蛇尾,豕目。见人则佯死。

 《山海经》馀峩之山,有兽焉,其状如菟而鸟喙,鸱目,蛇尾,见人则眠,名曰犰狳。其鸣自訆。见则螽蝗为败。

 《事物绀珠》作犱㺄。

考证:〔《山海经》馀峩之山,有兽焉,见人则眠,名曰犰狳。其鸣自䚯。〕谨照原文䚯改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