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越史通鉴纲目/正编/卷之四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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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之四十二 钦定越史通鉴纲目
正编 卷之四十三
卷之四十四 

起丁亥黎显宗景兴二十八年尽辛卯黎显宗景兴三十二年凡五年

丁亥二十八年清乾隆三十二年春正月朔,日有食之。

清花山崩。东城、琼瑠地震。

注:清花,注见圣宗光顺十年。东城、琼瑠,二县名,注见景兴二十年。

遣阮廷训、吴仕等经理太原,未至而还。

初,上游诸场矿及山林桂皮,并委本国化韦侬人开采。自场厂盛开,监当官多集清人采之。于是一厂佣夫至以万计,矿丁、𥕢户结聚成群。其中多潮州、韶州人,犷悍好斗,每争𥕢口,辄兴兵相攻,死者即投诸堑。朝廷以化外视之,惟要足税课而已,馀无所问。仕辰为太原督同,引裴士暹条陈,言:“山林土产,国用所资。然充国课者十不得一,而岩峒山溪关要之处,尽为外国人谙熟依据,其不可一也。本国地脉,太原居其上游,彼随金气开掘,运土出𥕢,平地积成千百土堆,𥕢中可容百人,其伤毁地脉为何如耶?其不可二也。清人得银,即带回其国,非复我有,其不可三也。清国例定,内地民无官给身照者,不得出口。乞移咨两广,查无给照者,一切勒还,仍以本国化韦侬人充埸厂税户。诸无给照而愿留者,听留发变服为本国编户,以绝争端。”郑楹从之。已而两广来文亦无所认,遂令仕与廷训率十七奇队兵前往送星厂,随宜抚剿。仕等行至野江,会郑楹卒而还,事邃寝。

注:送星厂,在太原白通州。野江,在北宁天福上野、中野、下野等社。潮州、韶州,均属广东。太原,即宁朔,注见圣宗光顺十年。化韦一作常,今失考。

郑楹卒,其子森自立为元帅、靖都王。

楹辰年四十八,追尊恩王,僭号毅祖。森既袭位,假帝命,进封为元帅总国政、靖都王,又封生母花容阮氏为太妃。

注:阮氏,河内青池苓塘人,阮廷资之女,郑楹之妃也。

二月,京师地震。

京北盗起,讨平之。

京北群盗并起,镇守阮嘉坚以闻。遣琠武侯阮仲琠击平之,留仲琠屯守遏截东北要路。

注:阮嘉坚,超类柳岸人。京北,注见圣宗光顺十年。

夏四月,太白、荧惑犯于井。

太白、荧惑二星相犯,在井宿分。

黎维兵出香山,郑森遣裴世达等击走之。

据镇宁,闻郑楹卒,因使其党率将兵象漫下香山、清漳地面,边徼骚扰,屯守何览战败走。报至,森遣阮俨为协督率,与裴世达督诸军击之,维退走。寻召俨等还。森以维不除,终为驩、爱之梗,谕问世达以维所居形势及进兵运粮之策。世达具以维情状列于朝,且言:“镇宁有三条路可以进兵,茶麟正路有水道可以饷运,军行稳便。”乃令拨取清乂海船,预载官粟,贮永营沙南库,以备给军。仍加差黎廷株率郑枋、阮仲瑛、阮延栋等将兵五千,隶从世达往讨之。又以清花密迩镇宁,令留守阮廷演分列屯御,控扼冲要。

注:阮廷演,宦者,仙游内裔人。阮廷栋,奇英香裔人。永营,乂安镇莅。沙南,社名,属南塘县。香山,即杜家,注见平定王七年。清漳,即土油,注见平定王八年。

森封其文武诸臣有差。

赐黄五福爵一字公、翊运同德功臣;阮俨为少傅,封郡公;阮俒为工部左侍郎,侯爵。馀百官各陞一级。又以左司讲杨公澍侍讲有功,赠少保,加封公爵。

赦。

森初袭位,欲行惠以悦百姓。辰淫雨不止,令免清乂本年租庸、四镇加租十之五、外镇租庸调十之二。又赦积年逋欠及赎罚等钱。

森赠其外祖阮廷资为肇庆公。

廷资,青池苓塘人,初为郑楹侍讲,郑森生母太妃之父也。至是追赠,令立祠于京师以祀之。

注:青池,即龙潭,注见陈太宗天应政平十四年。

六月癸未,太白昼见。

改定高平四州税额。

初,督同枚名琮在镇,庸税增多于旧,民不能供。至是征其逋负,民相率赴诉。督镇阮仲𬭎以事闻,乃命依保泰壬寅簿改正之。

注:枚名琮,山明高览人,永庆辛亥科进士。阮仲𬭎,弘化渤泰人,阮玉铉之子,乡贡进朝。高平镇,注见圣宗光顺十年。

赐兴化土酋何功应等爵秩。

草寇黄文质窜据猛天峒,数扰掠兴化上游,众多附之。独功应等纠率士民拒敌,保全州栅。山西留守黄冯基上其功于朝,议旌赏之。赐功应爵枚岸侯、丁功湖爵崇岩伯。又命官宣慰诸藩目,各陞秩。

注:猛天峒,注见景兴二十二年。兴化、山西,并注见圣宗光顺十年。

申定词讼覆鸣例。

凡诸讼前断未服,许于视政日期投鸣。情果切害者,听其复审。若复审而犹未伸理,许振铎越鸣者,駮斥之。

秋七月,不雨。

是月,经旬不雨。郑森亲祷于敬天楼,令内外各上封事。阮伯璘上言:“人君政事,与天相为感通。今初政宜崇宽厚,乞叙录贵惇、潘漌,以振久屈,宽赎罚,救流亡,以苏民瘼。庶可收人心,而答天谴。”森以为然。复贵惇为侍书正六品、漌为给事中从八品。寻命诸府征抚,各上所辖贫漂疾苦状。宪往勘,勘民闲田不耕稼者,及访所在民隐以闻。又量赦诸损失,自四分以上正租加租钱一万四千馀缗,粟三千馀篓。巳卯以前逋税,皆蠲免之。

八月,雨。

有流星长天馀,光芒竟天,发声如雷。

九月,申定堤条勘例。

诸路堤条、窦口,每岁仲秋,县初勘,上之镇承司。季秋,镇承司往勘,上之正堂。仲冬,分行覆勘,然后起工。

月犯心中星。

司天监言:“中星为帝星,月犯中星,为人臣陵僭之象。”

闰月,森弟棣谋杀森。事觉,下狱,杀其党范辉基。

御批:郑氏不臣,故其家父子、兄弟往往如此。其身不正而欲正人,抑亦难矣。

棣为人明慧机智。郑楹在辰,常有夺嫡之志。初从辉基学,辉基以有罪监禁怀恨,阴导棣为不轨,树置党羽,引杨仲谦、阮辉灞为家客,相与密约,以是月二十四日举事。仲谦等又恐事不成祸及,潜诣内监范辉锭,诉其状。辉锭以告,森即令诸臣会讯。辉基自知不免,引服坐斩,下棣狱。仲谦初被谴罢,至是赏复旧职,升二级。辉灞陞五级。佥都御史段阮俶上言,以为:辉基等潜谋不轨,幸而事发,使罪人黜伏,实惟国家之福第。仲谦久被闲废,若能闭门思过,勿通宾客,不善之谋何自而至。乃辉基缧绁之人而与之关通棣,嫌疑之地而与之出入周旋其闲,济辉基之谋长棣之恶。然后发觉,以为己功,律以诛心,涉于同恶。且辉灞本以侠徒预闻其事,从而告发受赏,固宜仲谦以负累之。人贪目前之富贵,以棣为奇货,辉基为赌物,滋蔓其恶。幸博一官,其用心亦太险矣。功过乘除,不应赏以阶级。森嘉纳之,令夺仲谦所陞次,止以原官起用。赏阮俶银三十两。

注:杨仲谦,一名仲济,嘉林乐道人,景兴甲戌科进士。阮辉灞,嘉林富市人,乡贡。范辉锭,神溪高姥人。

森定宗人叙用法。

命知宗人审阅其人可以临民治事者送铨部,岁毋过五人,功臣现授实职,非例者尽辈去。由是幸冒之弊稍辈矣。

倂省府县。

郑森以百姓雕耗,官多民扰,思革其弊。令议行倂省,凡四府二十九州县,并令在近府县随便兼理。

注:倂省府县,清化二府四县:静嘉兼理清都今改寿春,河中兼理天关今改儒关,属宁平,永福今改永禄兼理石城,锦水兼理广平今改广济,奉化兼理乐土今改今乐化、安化。乂安一府一县:英都今改英山兼理演州,宜春兼理真福今改真禄。山西一府六县:临洮兼理端雄,东兰今改雄关兼理西兰今改西关,不拔兼理明义今改从善,石室兼理美良,夏花今改夏和兼理花溪今改锦溪,三阳兼理山阳、当道今改登道。山南七县:山明兼理怀安,金洞兼理天施,芙蓉今改芙蕖兼理仙侣,青廉兼理金榜,维先兼理平陆,望瀛今改丰盈兼理懿安,美禄兼理上元。京北四县:右陇兼理安世,嘉定今改嘉平兼理良材,保禄兼理陆岸,武江兼理桂阳。海阳三县:嘉福今改嘉禄兼理青沔,青林兼理至灵,水棠兼理安老。太原四县州:大慈兼理富良,普安兼理平泉今改平川,同喜兼理武崖黎为州今改为县,定北州今改定州兼理文朗黎为州,今改为县

令阮俨知国子监,武棉兼祭酒,黎贵惇、潘黎藩为司业。

郑森谓诸臣曰:“学校育才之地,自古帝王莫不以是为先。国家列圣相承,教法大备,选贤举德,得人为多。迩来文体稍变,摛绘成习。今思革夙弊,奖育成就,以收得人之效。”乃令祭酒、司业日就太学,会诸生讲经史,月以朔望肄习,岁以四仲考阅,一依试法。有学问优长,文章淹贯者,以名闻,擢授官职外,以承司提督学政校官府教谕官四仲考课,视国学考法,校官视勤怠为陞黜。由是儒风稍振焉。

注:武棉,良才春关人,景兴戊辰科进士。潘黎藩,慈廉东鄂人,景兴丁丑科进士。

冬十月,黄文质寇兴化,寻掠清花。遣郑枋、阮仲琠等会阮廷演讨之。

黄文质扰掠兴化、枚木等州,寻分掠清花之关椰、古陇、铁瓮、爱渚、不没诸栅峒,又谋袭奉化,因据良政以窥安场,众合万馀。两镇边报并至,郑森令少傅枋义侯郑枋率所部兵往兴化,琠武侯阮仲琠率所部兵往清花,隶随镇守阮廷演,合兵进讨。文质寻遁走。

注:枋,郑氏族属。兴化、清花,并注见圣宗光顺十年。枚州,注见裕宗保泰三年。木州,注见平定王十年。关椰,州名,属寿春府。古陇、铁瓮,均栅名,属锦水县。爱渚,峒名,属关椰州。不没,峒名,属良政州。奉化,县名,注见襄翼帝洪顺二年。良政,州名,属清化寿春府。安场,社名,注见中宗顺平五年。 森改授阮嘉镕为工部左侍郎。

嘉镕妻阮氏为森乳保,有功。森初袭位,嘉镕以知刑番超授太子少保,爵郡公。至是,请逊二级,改从文班,许之。

注:故黎官职志:太子少保,从二品。侍郎,从三品。

戊子二十九年清乾隆三十三年春正月,遣宦者阮延训为清花、山西、兴化诸道统领,伐青州。

黄文质窜据猛天峒,乘险抄掠,占有十州之地。朝廷亦厌用兵,置之度外,遂扰掠兴化,寻寇清花。官军分道进讨,未有克获。至是,山西留守黄冯基请与诸道兵会剿,郑森许之。乃以海阳镇守范吴俅为协统领,潘黎藩为赞理,阮春暄为协同,与正统领阮廷训合诸道兵进讨之。

注:青州,古号芒青,今兴化宁边州是其地也。十州:昭晋、琼崖、莱州、宁边、广陵、黄岩、合淝、醴泉、谦州、绥阜。今昭晋、琼崖、莱州、宁边四州属兴化,广陵、黄岩二州属云南,馀合淝、醴泉、绥阜、谦州四州无考。

三月,森赐其师阮俒号国师。

郑森初在亮府,俒侍讲,为森所素知。至是,进濳龙实录,森尤爱重之。旧制:王府讲官未有国师之号。至是,令以国师称之。

诏求天南馀暇录。

洪德初,命儒臣申仁忠、杜润等撰定本朝职官制录及典章条例,凡一百卷,名曰天南馀暇录。至是,其书多散佚,诏求之。清花宪察使吴仕以书献,命赏银三十两。

夏五月,禁擅拨居民驿递。

辰所在驿递,多有擅拨,民夫沿途骚扰。令嗣后依驿递法,内发以京兵,外发以镇兵,不得横捉居民。

注:驿递法,每驿兵十名,副校一人,马二匹,凡公文往复转递。自乂安,经清花、山南,至京。自京转京北,至谅山。

旱。大饥。

乂安及京北、山西、山南诸镇,米价腾贵,人民饥馑,百钱不供一饱。郑森以为忧,召辅臣议救荒政。令乂安镇官,晓示所部民,入粟授职,因以所入赈贫民。诸镇宪司,访民闲疾苦,禁诸巡渡横征。于是商贾贸迁无壅,米价稍减。又命清花富民入粟,贮乂安仓,量予官职有差。

六月,以香山闲田给皋州流民。

皋州诸峒为维所制,土民流徙,相率归附。诏以香山闲田给之。

注:香山,即杜家,注见平定王七年。皋州,即郑皋,注见平定王二年。

秋七月,日旁有晕,如日。

以潘黎藩为高平督镇。初,议会师西征,以黎藩为赞理。会高平督镇阮仲𬭎以聚敛营私为州民所诉,乃命黎藩为协镇。仲𬭎内不能平,以病辞。因授仲𬭎赞理,而以黎藩代之。

置高平卫兵。

每州一卫,每卫二号。参酌光顺初外镇卫所法。从潘黎藩之言也。

注:卫所法,注见圣宗光顺八年。

修镇武观。

注:镇武观,在今河内省城西北门外永顺县瑞璋坊。

八月,月犯岁星。

起复段阮俶为清花、山西、兴化诸道监军。

阮俶有母忧,两次起复为佥都御史,固辞。会朝廷用兵青州,阮俶因请从戎,故有是命。

冬十月,复山南场解额。

山南旧例,解额,第三场一千名,第四场一百名。正和闲,因以士人闹场,削减原额。至是,本镇士人复因内监范辉锭陈请,郑森许之,令复旧额。

注:削灭原额,三场减原额二百名,四场减原额二十名。

乂安试场官杨㳏等以罪贬。

是年乡试,有言乂安场阮僟滥选,命覆试之。僟果曳白,试院杨㳏、阮惟式等,并以取舍不精坐贬。

注:杨㳏,嘉林乐道人,景兴甲戌科进士。阮惟式,安丰望月人,景兴癸未科进士。

己丑三十年清乾隆三十四年春正月,统领段阮俶入青州,猛天峒平。

先是,阮廷训受命讨逆质,引兵至古法,犹豫不进。郑森屡遣促之,乃进次越山,责民供纳粮米,民皆逃避。哨索无所得,疑有理伏,心益惊惧,遂谋班师,范吴俅等亦附其议。赞理武辉珽不能决,惟监军段阮俶坚执以为不可。廷训等即驰启,言军中粮食不继,进止两难,且军士多病,请求医药。阮俶亦附启,具言廷训号令不一,陵轹将校,纵军掳掠,逗遛不进,凡十事。森夜得廷训启,已不悦,召执政入,议加切责。续见阮俶启,怒曰:“吾固知廷训不可用,今果然矣。”即令召廷训还,而以阮俶兼山西诸道统领,代领其众。改授武辉珽为监军,阮仲𬭎为赞理。辰逆质已死,其子公缵自称国公,率党仍据其地。阮俶既代将,决计进剿,提剑令诸将曰:“不用命者,视此剑。”将校莫不股栗。遂进青州,所过秋毫无犯。公缵据淰姑抗拒,诸要害皆有埋伏。阮俶遣轻锐前发掩袭,继遣劲兵从闲道合击,破之,公缵窜走云南。阮俶入据其城,分遣官军追拿,收获军资、械仗及积谷不可胜算,遂夷其城而还。后论功,阮俶进讨有功,而克城之后,不即追蹑,使逆缵得以奔脱,止陞二级,授寺卿。廷训以退怯,贬,夺其兵民禄。馀各以功过陞贬有差。

定洲土税。

令诸镇三司勘实,以现植禾桑芋豆定税,

二月,免兴化本年租税。

阮俶以猛天峒甫平,因陈区处十馀事。大略言:“州民经乱之后,人口雕耗,青侬蛮族,俗多转徙,藩酋荡无约束,附清从牢,靡定所止,请议宽恤,㪅定条例,使十州永为编户,命悉行之。”于是诏免兴化诸州与侬人山庄诸蛮民今年租税,除逋欠,止擅买,赦诸酋长罪,仍为土酋。诸州土兵量率分校,各自为守。命镇官严勒土酋,不得狃旧互相攘夺,私自继袭,擅杀所辖土民。又禁莱伦、昭晋、琼崖诸州,不得效清人衣服,私输租税。

三月,森废皇太子维祎,幽之。

太子少聪敏,博览经史,优礼士夫,臣民莫不想望风采。郑楹深器重之,以长女仙容郡主为之妃。太子常愤黎家失柄,慨然有收揽权纲之志。森长为世子,素以才地相忌。一日,太子与森同在郑府馈食,令同坐。楹妃阮氏止之曰:“世子于太子有君臣之分,岂宜同坐?”别为二席。森色变而出,语其人曰:“吾两人须一死一生,决不两立。”及袭位,阴与宦者黄五福、范辉锭谋废太子而无辞,乃诬太子私于郑楹府妾,以罪状白帝,收捕系狱。先是殿后山井中忽有声如雷,太子惧必及难,言于帝,帝每为之祈祷。至是,太子知难作,入居帝寝殿。辉锭先入东宫,遍觅不得。乃直入殿中,数其罪状,且曰:“闻太子匿陛下寝殿,请捕送与臣。”帝抱太子,久之,不忍别。辉锭长跪廷下。太子自度不免,泣拜帝前,趋出就缚,送至郑府。辉锭令太子脱冠待罪,太子不肯,曰:“废立弑逆,汝家惯事,我何罪焉?已有千秋青史在。”森假帝命,废为庶人,幽之狱。

御批:千古极惨痛事,读之令人酸鼻,与壁中收后同一伤心。可恨满朝卿相无一人敢言,独阮励因干连始殉,则当辰可谓无人矣。惟郑森母阮氏亦无一言解之,是何心也?则不若前无分别之为愈,甚逊武氏多矣。

注:三山井,今在河内省城隆天殿后。楹妃阮氏,雷阳盛美人,仙容郡主生母。

夏四月,太白昼见。

五月,天狗星见,亘天有声如雷。

注:前汉书天文志曰:天狗,状如大流星。孟康曰:星有尾,旁有慧,下有如狗形者,亦太白之精也。占为破军杀将。狗,又守御类也。

拣四镇卫兵。

以将用兵镇宁,令所司按庚申景兴元年年额籍拣补,分隶队伍,以备征发。

秋七月,彗星见。

彗见长竟天,指西南方,四十二日始灭。

八月,森自进为尚师、靖王。

森假帝命,自进封为大元帅总国政、尚师、靖王。

立维为皇太子。

,帝第四子也。太子维祎既废,维出入郑府,事森母太妃阮氏甚谨,森奏请立之。

清花大水,蓝京西湖决。

森遣其将裴世达等攻镇宁。

初,维出没山西、清花,寻入镇宁,据呈光城,稍稍生聚,倂葵、茶、皋、合诸牢为其役属,势颇盛。郑楹累伐之,以其险远,不能克。森初袭位,遣乂安参议阮茂颖赍敕书往谕之,不克入而还。于是决计用兵,以其事申诰师徒,而遣裴世达为乂安统领,阮潘为清花正督领,黄廷体为兴化督领,调三道兵马以讨之。

注:黄廷体,厚禄河上人,造士。山西、清花、乂安、兴化,并注见圣宗光顺十年。葵州、茶州,并注见平定王七年。皋州,即郑皋,注见平定王二年。归合,详见仁宗太和六年。镇宁府,注见圣宗洪德十年。呈光城,属镇宁府,

冬十月,森以阮俪、李陈坦为子楷一名棕左右司讲。

注:陈坦,维先黎舍人,景兴己丑科进士。

十二月,安令雨血。

注:安令,社名,注见上二十二年。

雷震富安石碑山,石色尽变。

富安石碑山雷震,山闲黒石尽白,远望石碑卓立,色如白灰。我睿尊孝定皇帝命官祷之。

注:石碑山,在富安省绥和县东,山势圆耸,岭上石卓立,其色黑。相传黎圣宗南征占城,拓地至此,于山巓峭壁上磨崖勒石,为占城分界,故名。

庚寅三十一年清乾隆三十五年春正月,裴世达、阮潘进攻黎维于呈光峙,克之。维自焚死。镇宁平。

据呈光峙,倚岩岭为固,闻三道兵入,欲坚壁死守,潜出游兵邀截以老之。世达与潘督清乂二道兵攀崖而入,战于呈班、伴冲等处,屡败之,因进逼呈光峙外,分置营寨。维按兵不动,二将未知虚实,不敢直进。会黄五福招得维将赖世玿母,令为书诱世玿,使为内应。世玿,维女婿也,得母书,遂与维贰,阴劝其徒黎文本开其外壁,以纳官军。官军既入,架飞楼射城中,炮声日夜不绝。维自知内溃,聚其妻子,纵火自焚死。世达等入城,收其器械、象马、金帛以万计,以其土酋卢琴蕴、卢琴钦为正副蛇,守其地,镇宁悉平。后论功,加裴世达为大司徒,阮潘为太宰,黄廷体为少保,赞理、参谋、监军及将校各陞赏有差。初议用兵,中外皆以险远为难。森独料其必克,机略皆自己出,卒能以全取胜。然贪兵骄兵从此始矣。

注:赖世玿,宋山光朗人,功臣赖世彊之后。黎文本,安庆春阳人。呈班峒,属兴化枚山州。伴冲峒,属乂安镇宁府。

三月,罢四镇兵归农。

以镇宁既平故也。

夏五月朔,日食。

秋七月,捒清乂兵。

中兴初,清乂二处兵额三丁取一,保泰闲减为五丁取一,其后又复三丁。比岁户口登耗不常,有司按额送补,轻重不一,催逃拏欠,无宁日雕民,无兵可填,军籍日耗。执政请差官勘实平补。乃遣乂安镇守裴世达勘补所辖兵,京官黎贵惇、段阮俶勘补清花兵。

冬十月,森自加尚师、尚父、睿断文功武德靖王。

森自以功德日盛,乃假帝命,自进封大元帅总国政、尚师、尚父、睿断文功武德靖王。

十二月,定丝盐税法。

旧制,甲乙丝号隶左中宫收其丝税,以供戎服,不征其洲土。盐税不问田数,惟见灶征收。其后生丝积久,朽弊不堪用,而民亦多逋欠,盐户贫富不齐,互以别情诉苦。又有一田而盐税两征,灶丁不堪重受,征抚官名旦暮催督,所得不及十一。至是,议尽蠲两税积欠。自今丝税以镒数折纳,盐户以见田收租,户番不复征土产矣。

注:镒数,孟子集注:镒,二十两也。郑康成曰:镒三十两。又史记:汉以前以镒为金,汉以后以斤为金,镒二十四两,斤十六两也。丝税,白丝每镒钱五陌,黄丝每镒钱三陌二十文。盐税,公盐田一亩钱八陌,外堤田减二陌,私盐田钱三陌。

辛卯三十二年清乾隆三十六年春正月,定府、县满考交代法。

其法以在职足六年为限。

复令兼理府、县,仍旧分理。

先是,倂省府、县,令在近府、县兼理民情,以事出创见,非其所欲。政府议以乡试在迩,宜各照旧分设,以便考核。从之。惟外镇沿山诸县州仍兼理。

三月,清思陵土官归禄平州地。

辰思陵土民争占禄平之净嘉地界。令谅山督同范同院使人往解之。州官以其地还,寻献马谢。

注:范同院,青林罗堆人,景兴丙戊科进士。净嘉,社名,隶禄平州,属谅山。思陵州,属清广西。

森移清花镇莅于安朗。

森以安场府本原所在安朗,地接安场,令移建镇所以治之。

注:安场府,注见中宗顺平五年。安朗,社名,属清化瑞原县。

金洞、南昌、怀安雨土。

注:金洞,县名,属兴安省。南昌,注见英宗正治三年。怀安,注见昭宗光绍七年。

夏四月,南掌来贡。

南掌,古南诏之一部落也。明以前称为大蛮,至清,始封为国。其地,东南夹兴化,西过蛮江抵于暹罗,北过芒虑通云南。从来未入职贡,至是始通。

注:南掌,通鉴辑览:南掌,古老挝蛮,东南接本国界。

考阅府县。

执政阮俨等上言:“守令之职,最为亲民。苟非其人,民受其害。近来吏部铨除,只循资格年劳,不复考其人之能否。佐贰所授,尤为杂遝。吏治未清,殆山于此。请自今详加考阅,惟取资途相值而言行兼可采者,明定期限,齐集考实,方许之职。”郑森从之。自是,铨补府县,吏部先察核,送政堂覆阅,始许之职。铨补稍知慎焉。

六月,建仙迹寺于大兴门外。

注:仙迹寺,今在河内省寿昌县永昌总南鱼村。

秋九月朔,日有食之。

以黎贵惇为工部左侍郎,署都御史。

贵惇初为副都御史,数以讼赂银进,遂陞户部右侍郎。至是,往勘清花,还,又献赂银一千馀两,遂自户部右侍郎陞是职。贵惇又表陈四事:一言贡士中场,多冒求内黄推恩超格越授,乞查实勒还原色。二言宪副参议,方面之责,迩来侥幸之徒,多有不由保举,阴求预铨;乞停前令,由朝堂照例保举。三言诸路洲土,乞差官分行覆勘。四言诸路社民,前奉饶除,近因改写翻换,增损为奸,乞差信臣查核厘正。森皆以为然,即令行之。

御批:有名无寔,则前自讼亦躁进耳。

注:内黄,谓百官敕命,内殿用黄敕纸,郑府用白令纸,故内殿敕谓之内黄。朝堂保举例,向前宪副参议等职,例由朝堂官保举。自乂安宪使范伯膺以苛扰罢,森令嗣后朝堂不得保举。饶除社民,诸社民或以忠义,或以谙晓各局,除免兵徭者。

冬十一月,乂安参政吴仕以罪罢。

初,郑森袭位,谶书流布,言黄五福有异图,森疑之。辰阮令宾宅西湖,一日,朝士共会,泛舟赋诗。吴仕有“晴雨㪅宜舟”之句,盖指湖中景也。后有改之曰:“草木恐非周。”卒以其诗达森。又常于府中得匿名书,称朝士表,言五福可防。外闲错称朝士为吴仕,五福衔之。会乂安场士人覆鸣二司考核不公,议罢职。五福因加论“还民受役”四字。从来文臣公罪,未有至罢职者,人皆恶其险恶。

注:阮令宾,瑞原扶原人,景兴癸未科进士。西湖,一名浪泊,注见前编属汉建武十八年。

十二月,森杀故太子维祎及殿前校点阮励。

太子既囚,森欲杀之,而未得其闲。至是,黄五福、范辉锭嘱人诬告陈仲琳、阮有琪等与太子家客贡士武伯僘、寺丞梁僩等谋起兵夺太子出狱,辉、锭以事闻。令捕治。僩逃。伯僘被获,严讯,辞连阮励。励曰:“太子,国之储君,无罪囚辱,谋夺太子,是义举也。但实不预知,今迫于拷掠而诬服,非勇也。以无为有,非义也。且此事谓励自谋或有之,太子在监,妻子亦不得出入,励何从见太子而与之谋,有死而已。”不知所言,身无完肤,辞终不变。辉、锭自为狱辞议上,森使辉、锭缢太子杀之,倂杀励、伯僘等。寻令收太子生母故皇后陈氏册命,及诸子、袖、祇,并拘禁提领狱。

注:维,后改维祁,是为愍帝。维袖、维祇,后皆为西贼所害。阮励,上元慎为人。武伯僘,唐安丹轮人。梁僩,玉山曹山人。殿前校点,掌领太子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