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越史通鉴纲目/正编/卷之四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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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之四十四 钦定越史通鉴纲目
正编 卷之四十五
卷之四十六 

起丁酉黎显宗景兴三十八年尽壬寅黎显宗景兴四十三年凡六年

丁酉三十八年清乾隆四十二年春正月,令黎贵惇等校定顺化兵民租赋额。

政府言:“顺化克复已经三载,当量补兵民租税,著为额籍。”森以黎贵惇、潘黎藩、汪士琠等皆自顺化回,熟知地势民情,令查照田土、兵民额校定分补,大约租减十之二,兵减三之一,因交镇抚范吴俅参酌行之。

注:顺化,府二、县八、州一:香茶、富荣、广田、海陵、登昌五县隶肇丰府;丰禄旧康禄、丽水、明灵、与南布政州隶广平府;各项人数十二万六千八百五十有七,公私田土亩数二十六万五千五百有七。除林麓、墓地、园宅、潭池、官土、寺土及枯燥留荒外,实征亩数十五万三千一百八十有一。

以阮文岳为广南镇守宣慰大使。

文岳既据广南,使其属杜富隽求镇其地。森惮于用兵,因许之。文岳遂缮兵储粮,塞险守隘,日就彊盛。副督视阮令宾欲早除之,辄为范吴俅所抑,乃密启于森曰:“吴俅怯懦无谋,顺、广必失于吴俅之手。请罢吴俅而遣别将,庶几顺、广可保。”森以吴俅静重,不然之。寻召令宾还,迁山西,署参政。文岳自是得以猖獗,寇扰富安、平顺诸地方,其势遂不可制矣。

注:广南,注见圣宗洪德二年。富安,古越裳氏之域,秦为林邑县,汉属象林县地,隋改为郡,唐改为州,后为占城地,黎置绥远县,嘉隆年改为镇,今富安省。平顺,古南徼外国,后为占城地,黎仍为占城国,嘉隆年设为镇,今平顺省。 夏四月,乂安饥,赈之。

乂安连岁饥歉,饿莩相望。宪司以状闻。命阮廷演、吴福临等,发库钱一万五千缗,粟十五万,官钵分赈之。阮俪又陈救荒四条:一、移饥民就清花垦田;二、放海门拨运诸商船;三、开归合路,听民通行商卖;四、听商船载米,贸易免税。森皆纳其言。

注:吴福临,石河爪牙人,景兴丙戌科进士。归合州,注见仁宗太和六年。

令南北布政州为一,属乂安。

北布政初属乂安,南布政初属顺化。至是,议合为一,并隶乂安河花府。从之。

注:南布政,注见神宗阳和九年。北布政,注见神宗德隆五年。河花府,注见陈睿宗隆庆三年。

五月,免诸路逋欠及本年调钱。

森以顺化、底宁、广南归顺,令免清乂自乙未年以前积久诸产税。免四镇本年调钱。已输者,听抵来年春务。又赏赐内外诸军钱有差。

注:赏赐诸军,亲兵每人赏钱一贯二陌。其馀凡执兵者钱一贯。无者,各钱六陌。调钱,详见裕宗保泰四年。

六月,以黄廷宝为乂安镇守,裴辉璧为督同。

廷宝,五福之侄,举乡荐,又举造士,郑楹以女嫁之,威权日重。辰好事者有“草一田八”之谣。又廷宝旧名登宝,人多议之,因改名素履,后始改廷宝。五福南侵,请以廷宝隶随,颇通兵法,为诸将所畏服,战数有功。五福既死,森以廷宝权府事,代领五福本部兵。至是以乂安岁饥,群盗所在啸聚,森将试用之。会顺化镇抚范吴俅驿书,言西山贼阮文岳寇扰南陲,宜为备。乃命廷宝代黄廷体为镇守,裴辉璧佐之,而遣廷体率五奇队兵屯布政,以为吴俅声援。

注:裴辉璧,青池盛烈人,景兴己丑科进士。草一田八,辰有匿名书云:“草一田八,假谶说以染鼋;豕一羊群,煽童谣而弄蠢。”草一田八,谓黄字也;豕一,谓廷宝岁属亥;羊群,谓森与子楷岁俱属未也。

开顺化乡试场。

先是,令访求顺化遗逸,量材叙用。至是,令镇抚官照乡试条例,先期考核簿上,再遴出京官奉充场务。已而吴俅上言:“顺、广久经兵火,学业荒废,未见有应核者。请为权宜之制,各随所学,有能通诗赋及通世务者,预集考试,量取中格,以鼓士气。”从之。令镇司者试一遭,题用诗赋文策,撮其尤者为乡贡,次者为生徒,收用文学之士。

秋九月,以黄廷体为顺化督领。

廷体初屯布政,会康禄、丽水盗起,道路阻梗,洞海留守吴福滢告急于朝。命廷体讨之,二县复定,乃拜是职。遣黄叔腻赍旌节、敕印至军赐之。

注:黄叔腻,罗山安仝人,乡贡。康禄,注见英宗正治十四年。丽水,县名,属广平省。

冬十二月,遣吏部左侍郎武陈绍等如清。

森将有篡立之志。是年岁贡,森密表于清,言黎无贤子孙,嘱陈绍以事入奏,而使内监名姓缺与之行,献赂求封。陈绍行至洞庭湖,托病,夜对使部将表焚之,因仰药卒。后追赠尚书。

御批:鹤立鸡群,实不易得。

戊戌三十九年清乾隆四十三年春二月,赐黄廷宝爵晖郡公。

初,廷宝受命赴镇,适东城、琼瑠二县盗起名姓缺,扰掠旁县。清花镇守吴廷欲合兵扑剿,廷宝遣人止之,令勿动兵。因设计缉获之,馀党散落,辖内以宁。至是,议赏爵郡公。廷宝又请权取公粟,减价粜贫民,俟秋成输偿。许之。

注:东城、琼瑠,二县名,注见景兴二十年。

夏四月,大旱。求直言。

辰连岁旱饥,森令臣庶直言阙失。旧清花参议黎世璲上言,其略曰:“颖城侯黎贵惇用心回鄙,妄求过量,谋子偸科,窃占禁地。孟子曰:‘观其眸子,人焉廋哉。’贵惇之眸子旋转不定,斯人大用,必误苍生。乔岳侯阮俪,自得君以来,未闻兴一利、去一害,徒事技巧,以荡上心,才出为乂安镇领,而民人漂流太半。乞正贵惇、阮俪之罪,以谢天下,则天有雨矣。”不报。

注:谋子偸科,乙未会试第四场,借丁中为子贵杰行文。窃占禁地,盗葬祖墓于伞圆山禁地。

葬柔慎皇太后。

初,太后崩,森以方用兵阻其事,迨服阕,亦未克葬。至是,宁陵于近畿之驿望。

注:驿望社,属河内慈廉县。

闰六月,大饥。

自用兵以后,括买四镇及清乂粟米运洞海屯,燥湿不常,腐烂不可食,委弃过半,民闲积贮殆尽。加以频年旱歉,米价腾贵,米一小椀直钱一陌,饿死属道。乃于京城设坛禳祷,及造济生馆于爱慕,煮粥饭分赈之,有病者给以药。又令诸镇劝所在贫富相资,禁民不得闭粜,然上下相蒙,苟且具文而已。惟乂安镇守黄廷宝令辖内贫者编为一册,使有势力者领归,委之赒给,或照人口给发寔钱,全活者众。

注:洞海屯,属广平丽水县。爱慕村,属北宁嘉林县。

七月,东南海匪起,遣阮潘、黄溤基、黄廷宝等分道剿捕之。

辰连年饥荒,民相聚为盗。安广人淑遂缺姓、山南人阮金偘、陈春泽等啸聚以万数,攻陷安广。按镇邓廷援为其所获。海阳镇守阮迪盘逡巡不敢进。森以阮登坛代镇安广。登坛按兵固守,贼不能拔,遂出洋寇山南,由栎门至胶水。镇守吴廷战败之,贼退住梧桐。廷悉众追蹑,军半至,贼反击之。廷大败,仅以身免。贼乘胜至慎为,分兵抄掠,所在骚扰。森访臣僚可将者。内监申春曙请行,遂以为水道军督领,知吏番枚世汪为监军兼赞理,又命太宰阮潘、大司空黄冯基为左右步军督领,随机剿抚。始,春曙得贼降卒,言贼可招降,故慨然请行。及至军,见贼无降志,而寇掠愈甚,敛兵不敢出。贼谋袭宪营,森闻之,令郑自权为水道协督领,率兵督战。自权与阮潘等进至慎为,大破之。贼退出洋外,屯结邀掠,出没无常。辰贼中渠帅多有黄五福属校,以黄廷宝与京北阮克遵、山西阮俪各分朋党,意廷宝在乂安必有异图。潜使人诣廷宝,推为明主。延宝与之复书,即以贼书幷己书具启。森以为忠诚。乃以延宝为统领,率乂安舟师进剿。贼闻廷宝至,各自奔窜。黎贵惇使人谕之,贼党淑遂降,海匪悉平。后治败衄退怯罪,流吴廷于远州,阮迪盘夺职,申春曙贬五次。阮潘、冯基等及将校,升赏各有差。

注:枚世汪,乡贡,进朝世准之子,峩山石涧人。邓廷援,彰德良舍人。郑自权,金英扶鲁人。阮金偘,上元人。陈春泽,南真人,后均投嘉定应义,授左右支掌奇,阵亡。至嘉隆年闲,并追赠掌营、郡公,列祀功臣庙。宪营,注见懿宗永佑六年。栎海门,在胶水、真定二县界分。慎为,社名,属上元县。梧桐江,在胶水县界,均属南定。

森自试举人。

森自恃才器,以为天下无不可为之事,百司无不可御之人。初,令定文选、武选条例外,承宪官搜访德行学术,不抅已仕未仕,各举所知,岁以仲秋上之政府,内文班皆有保举。令政府阅其优者,引见面对,称旨,即行升补六番副佥及参议、宪副等职,不抅资格。次者送吏部铨补部寺府县,谓之文选。武班举其行方略材艺经历行阵者,亦由政府第其才品,引较武艺,优者陞擢,次者储用,谓之武选。至是,令召文选举人阮名瀗等十四人面试,补授外职。

注:阮名瀗,文江春梂人。

冬十一月,以黄廷宝署府事,遥领山南镇。

廷宝初镇乂安,弭盗贼,止狱讼,甚得民心。其幕下有左右参军、从事等名色,中外喧言廷宝将有异图。森密与信臣阮芳挺、阮俪谋诛之。廷宝妻郡主素附森妃邓氏,日夜出入府中。邓氏以其事告之。廷宾内不自安,启请回朝。森许之。御批:多用宦竖,甚于汉唐。人臣又各怀私树党,而森信之,安得不亡。廷宝以邓氏虽宠幸,但檊尚幼,而楷年长附邓氏,恐非久安之策。既入见,具黄金百两、锦缎十端为贽,来谒楷。楷却之,不与相见。又私语侍者曰:“此贼何不留镇作反,遽乃回朝。异日吾当籍其家,安用彼贽。”廷宝闻之大惊,自度不为楷所容,遂决意附邓氏,阴主废立之计。邓氏亦保护廷宝甚力,且辨其被诬,又以为可大用。森信之。廷宝由是得入政府,开中锐军营,遥领山南镇,势倾中外,管兵、镇守皆出其门。惟山西阮俪、京北阮克遵与廷宝阴相倾轧,朋党之势成矣。

注:山南、乂安、山西、京北,并注见圣宗光顺十年。

己亥四十年清乾隆四十四年春三月,森令府尹、宪使巡行察访诸司及权要胁扰者。

森以承平日久,禁令寝弛,诸司或有肆行非法,令奉天府尹巡行畿内诸镇,宪司巡行所辖,查有假差、假印及一切勾差、冗扰、陵胁诸事情,不待被人鸣诉,立即逮治。若畏避淹留,事发,各从轻重贬罢。然内则邓氏,外则黄廷宝,表里交缔,凡势要多涉二家门下,有事到官,所司相视,推托吞声而已。

注:邓氏蕙,北宁仙游扶董人。

夏六月,申定学规。

令国子监与各处提督、学政教习士人,先行实而后文辞。诸生分为一等,注入学籍,逐日听讲,又不期询间,以作其勤。籍中诸生确有学行才品者,辄以名闻,以备甄录。

注:提督、学政,各处参政官兼提督、学政。诸生分为二等,儒生中式与监生为一等,儒生生徒为一等。

秋七月,土酋黄文桐复反,称新王。遣阮俪、阮潘等讨之,文桐复降。

文桐以土酋继袭管聚隆矿,输纳铜税,户番黎贵惇、出纳朱春汉按逋欠罪,苦监不遣,勒贿银至三千两。文桐赂守者,得出,归,发兵反,乘虚直抵三岐。镇守仪忠侯姓缺详闭城拒守,命阮俪将兵援宣光。俪至,文桐退遁,俪使人谕降之。文桐因具诉贵惇、春汉要索状,俪以闻。贵惇等各坐贬。文桐复归据聚隆,潜聚馀党,为固守计。会东南海匪蠢动,文桐益恣猖獗,称新王。至是,命山西镇守阮俪为宣高谅诸道统领,太宰阮潘为协统领,分道进讨。文桐悉众守险,俪使其弟𤤦岳侯阮条假道开化,直𢭏其巢穴,破之。文桐远遁,官军追之弗及,尽刬其垒而还。后文桐复降,赦之。

注:朱春汉,宦者,河内彰德人。三岐庯,在宣光咸安县。聚隆社,属宣光渭川县,注见裕宗保泰九年。开化府,属云南,注见景兴三十五年。

冬十月,森自开郷会盛科。

森自以为功德日盛,令开乡会盛科,以十月乡试,十一月会试。旧制,殿试,帝亲策贡士于龙墀,胪传,赐黄榜。是科,森令合格者但应故事,先就殿试,而文不送阅。次日,又令就府试,以府策定甲乙。赐黎辉、范阮攸二人出身、范贵适等十三人同出身有差。奏请敕赐黄榜,挂于太学门外。是后,率以为常。

注:黎辉,青威贝溪人。范贵适,唐安良堂人。仕至添知工番。迨嘉隆年闲,授侍中学士,领怀德督学。

庚子四十一年清乾隆四十五年春正月,始征清乂私田租钱。

初,清乂二处无私田之税。至是,议定二稻田亩钱一陌,一稻田亩钱三十六文,送所在社长照收,给为本社兵丁廪饩。其兵丁私田仍免。

夏四月,㪅定武举试法。

自保泰始设武举,以子午卯酉为所举,辰戌丑未为博举。三年一试,略依文郷会试例。至永庆改为三场。先试挽弓舞刀,次试弓剑马矟,又次策问,以武经七书及方略一道。三场并中为造士,闲有第三场不入格而技勇在优等者,每科撮取十馀人,许与造士同用。其所举试法与博举同。至是,㪅定四场试法,第一场先试挽弓舞刀,第二场考较步弓炮射,第三埸先考驰马射,次考步斗刀盾,马矟长剑,考官详察其击刺进退遮闪之法,与其气力之盛衰彊弱,以定优劣。第四场策问一道,其法又加详焉。

注:所举博举试法,注见裕宗保泰五年。

秋九月,森黜其长子楷,幽之。

楷,府嫔杨氏所出也。故事:王子七岁出阁读书;长子十三岁开府,封世子。森以楷旧棕非嫡,出无宠,以宦者阮芳挺为之保傅。九岁始就学,以阮俪、李陈坦为左右司讲。未几,陈坦卒,俪亦出镇山西,只令楷就居阮芳挺私第,以辰朝谒而已。台官阮赏、武辉珽,前后以立世子为请,皆被黜。寻以所嬖侍女邓氏蕙生子檊,甚爱之,册邓氏为宣妃。邓氏厚自树党,外倚黄廷宝为援,潜有攘夺之志。楷不自安。会森有疾,楷就寝门问侍,屡为朋竖所止,不得入。外闲有传言森病亟者。楷与家臣谭春小竖势、审二人俱缺姓等谋曰:“王疾,我不得入侍,脱有、高斯之变,将如之何。”春树等请“暗储戎器,招勇士,一旦府中有事,闭城门,杀廷宝,縻邓氏,驰报二镇将兵入卫,则位可定矣。”楷然之,阴贷内侍朱春汉银千两以给勇士,具械仗。西镇阮俪,尝为司讲;北镇阮克遵,芳挺义子也;素所亲厚,皆令密报,使豫为之备。京北督同吴壬,初为楷日讲,甚见亲重。小竖何如山,壬门生也,为楷典书,知之,言于壬。给事中阮辉灞为人阴狡,以赃罢,使其子妇入为邓氏侍婢。又使亲信投克遵门下,因刺知其事,入告邓氏。壬图自附于邓氏,乃与辉灞合诉楷阴结二镇、谋图不轨。森大怒,召黄廷宝入,示之,欲付下急治。廷宝諌曰:“楷敢为此大事,实西北二镇主之。今各拥兵在外,若急治,恐有他变。不若先召一镇回朝,然后徐发状治之。”森以为然,令召山西镇守阮俪。俪至,慰劳有加。数日,密获其党。因召京北镇守阮克遵。既至,与阮俪、阮芳挺等并縻之,使壬与宦者范辉栻参讯。会壬以父忧去职,改令黎贵惇覆讯,春树、势、审等具服。森遂黜楷为季子,幽之内府。春树等皆诛死。下阮俪、阮克遵狱。芳挺以阿保无状,夺职逐回。克遵、朱春汉皆仰药死。楷既废,居三闲堂,飮食、出入不得自由,人皆危之,无敢言者。辰有故知州黎伟书讼其𡨚,森不省。初,吴壬之将发楷也,以事谋之于父仕。仕力止之,至以死誓,壬卒不从。及闻事发,仕忿闷,服毒死。壬以告发功,升工部右侍郎。人为之语曰:“杀四父而侍郎,盖甚之也。”

注:吴壬,青威左青威人,吴仕之子,景兴乙未科进士,后事西山,官兵部尚书,至嘉隆初年杖死。四父,谓吴仕一父,世子楷一君父,克遵、春汉两父执也见故黎一统志。一说阮俪、芳挺、克遵皆壬父执,故谓之四父。黎伟,青池仁睦人,乡贡。

冬十一月,清土人占安西六州地。

兴化、安西十州与云南接壤,自文质窃据青州,土司畏其虐焰,或径求北附,清土人亦多搀越占居,广陵、谦州遂为开化建水县所据,累次咨辨,未覆。至是,兴化守臣复报称黄岩、绥阜、合淝、醴泉四州皆为建水侵占,见屋收税。森集朝臣,修书投递云贵辨正之。森寻因疾卒,事遂寝。自是六州之地,终黎不能复。

注:安西府,属兴化。青州,今宁边州。十州城,并注见景兴二十九年。开化府,属云南,注见景兴三十五年。六州,广陵、谦州、黄严、绥阜、合淝、醴泉是。

辛丑四十二年清乾隆四十六年冬十月,森立其少子檊为世子。

檊初在襁褓,得疾,肢体羸削,调治累年不效。自楷得罪,病稍宽,疹痘又顺,森以为喜。中外称贺,皆劝森早立为嗣,以一人心。森从之。森母郑太妃阮氏言于森曰:“楷、檊皆孙也。楷年长而檊年幼,又抱恙,愿王以庙社为重,且虚其位,庶几楷有悛心。不然,待檊长成未晚也。”森曰:“国家大事,只要付托得人,使檊疾终不起,宁立槰以还伯氏正系,无宁托此不肖儿也。”由是太妃不复言。森乃奏请立檊为世子。辰年五岁,以晖郡公黄廷宝为阿保。森得痔病,深居不出,邓氏居中用事,党羽各据要地,檊又以冲年为嗣,人皆危之。

注:伯氏正系,按,郑杠为郑㭎之长子,永佑年闲,杠有疾,其弟郑楹摄政,寻自立,因以传其子森。郑槰乃杠之子,森之从兄,故曰伯氏正系。

壬寅四十三年清乾隆四十七年夏四月,地震。

辰京师及西南地震。郑森令府僚直言阙失,陪从裴辉璧启言,有曰:“伏望澄心内省,敷求古训,如论语之所谓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从容涵养于宥密之中,以导迎天地冲和之气,使有其兆而无其应,则善矣。”森读之再三,微笑曰:“辉璧君臣父子之语,其有以讽我耶。”踌躇者久之,然不能改也。

六月,武棉卒。

棉病笃,郑森使使就其第,问所欲言。棉手启言:“季子血气未定,为群小所惑,致犯严谴。世子长成继治,此庙社万年之福。万一变出无常,祸且莫测;臣耿耿隐忧,死不瞑目。复愿割衽席之爱、正长幼之序,天下幸甚。”至是,以兵部左侍郎参从。卒,赠尚书,谥温谨。

秋九月,郑森卒。

森自数年以来,夙疾屡发,最怯风暑;常居深宫,昼日传烛;非大朝会,未常出。至是,疾转剧;邓氏日夜在侧,大臣惟廷宝、名垂、廷珠等数人得出入。邓氏言于森曰:“妾过蒙宠眷,众恶所丛;不知他日妾母子置身何地。”森慰之曰:“世子名位已定,国乃其国;安有他虑。”又顾谓廷宝曰:“卿善保护世子,以宁我心。”廷宝对曰:“臣敢不尽心,继之以死。但请及今以世子袭位,册正宫宣妃,同听政俾有成命。”森曰:“善,卿宜辅之。”廷宝曰:“受遗辅政,臣不敢独当。郑桥王室懿亲,阮俒师保,大臣黎廷珠、潘黎藩皆在政府,素有誉望。陈春辉、谢名垂均为阿保信臣,请同受顾命。”森许之,令黎藩草顾命书,汝公瑱草宣妃邓氏制册。缮成,廷宝袖入,请森签字。辰森疾已弥留,乃召桥、俒等入受顾命。桥等入,森泣曰:“小子撄疾不起,今世子檊袭位,尚赖叔父、师臣同心夹辅,弘济于艰难。”廷宝因出袖中书进呈。森以手挥之。廷宝曰:“顺命书尚米书名世子名也,请王亲郑桥代笔。”森颔之。桥书毕,随进,森已瞑目不省,卒。辰年四十一。御批:皆由恶报致之。廷宝将顾命书幷宣妃制册付垂遍传,递出政府,奏请立檊为奠都王。宜妃邓氏同听政,追加森为盛王。檊辰年幼,又有疾,人情恂惧,朝野咸知乱在旦夕,廷宝独专国政,坦然处之,全不为意。馀桥、俒等六臣,具员而已。

注:郑桥,郑㭎之第五子,郑森之叔父。汝公瑱,唐安获泽人,廷瓒之子,景兴壬辰科进士。陈春晖,宦者。天本快乐人。谢名垂,宦者,安谟姜上人。

冬十月,三府兵乱,废檊立楷。

檊既立,邓氏使楷出居左穿堂,监禁益密,恐不自保。其母杨氏遣人诣廷宝请哀。廷宝泣曰:“廷宝事先王最承恩宠,季子,吾王之子也,敢有何心,天地殛之。”自是监制稍宽,楷家臣因得稍通出入。檊虽立,众心不附,又以廷宝党附邓氏,皆恶之。街市群聚,或言廷宝将有异图,或言新王病剧、廷宝与邓氏私谋杀季子,讹言四起,禁之不止。楷旧臣誉武偸入诸军飮酒,阴告之曰:“王世子无罪,邓氏孽妇蛊惑先王,以夺其位。廷宝素有反志,利新王幼冲易制,与之附和,以成篡夺之计。今新王抱恙危剧,祸变必作,诸军皆汤沭故人,为国爪牙,素怀忠义,傥一念尊扶,奠安王室,丹书铁券,功孰加焉。”众皆愤激,相约私会看山寺,密谋起事。但慑廷宝威势,商议未知所出。坐中捷宝队军吏阮朋独奋然曰:“三军如肯一心,不过待朝奠礼毕,府堂鸣鼓三通为号,趋来拽他,一跌便了,有何难事。”众喜,遂拥朋为长,相与歃血为誓,不预定日期,只约府堂闻鼓,一齐起事。密谋已定。有员外郎裴弼直知之,遂以其事告于阮仲炎之子仲炤,使之预会,而自引导以规其功。因谓诸军曰:“此事所关甚大,须凭国舅仲炎,郑太妃之弟启闻太妃,万一廷宝知之,即以密命为辞,明白行之可也。”众从之,使诣仲炎,密告以事。仲炎又以语俒,俒仿郑楹故事,命楷摄政以安众心。仲炎入白太妃阮氏,太妃令告廷宝。廷宝曰:“先王有二子。新王不起,大位自属季子,摄政者夺位之渐也。臣受先王顾托,此事不敢闻命。”仲炎思事泄祸及,谋于俒。俒曰:“事已如此,听诸军所为耳。”京中諠言三军必为变,惟廷宝晏然不知。是月二十四日早,阮朋径上府楼击鼓,诸军大集,露刃乱进。廷宝提剑上象,捍门扼斗,军士争以瓦石掷杀之。其弟铿武侯黄良亦为乱军所杀。遂相率就监所,拥楷出府堂升坐。取阮太妃旨,奏请帝命,立楷为元帅、瑞南王,废檊为恭国公。檊寻病卒。军士大肆掠,凡邓、黄二家族属及年前告发诸人家毁掠殆尽,京城扰,扰数日方定。御批:黎郑末之年,骄兵之弊甚于五代。总由名分不明,有以致之,立国不以礼,如何不乱。诸军挟功邀赏不已。乃议封阮朋为推忠翊运功臣、侯爵,起会军吏阮俦等三十人,别加陞赏。馀中外水步诸军各陞职一次,并颁赏银钱有差。又普给空头敕每人各一道,听推其亲属,以示非常之报。自是骄兵日肆,管官不能统摄,但羁縻之而已。

注:阮仲炎,青池苓塘人。裴弼直,罗山安仝人,乡贡。阮朋,南塘嫩柳人。阮俦,南塘佛偈人。军吏,犹今各队书吏也。三府兵,潘辉注历朝宪章兵制志:慎德、弘定以后,定制留京宿卫诸军专用清花三府、乂安十二县兵、清乂优兵,统称三府,意以此。捷宝队,为侍候亲兵。空头敕令,如知事、副所、千户、百户等职,但写有敕令,仍留空姓名者。看山寺,在昇龙城内看山上,今废。

十一月,空中有声如雷。

是月十五日,无云雨,空中大响一声,震动天地,刻馀乃止。

乂安前宁奇阮有整奔降西山。

有整,少举乡荐,为人豪荡不羁。游京师,谒黄五福。五福异之,引为家客。五福南侵,有整从军,掌书记令,往西山说阮文岳归顺,为文岳所雅重。后从廷宝平海寇有功,改补管巡海队,寻转补前宁奇,隶乂安镇。至是,京中兵乱,其门下黄曰选自山南泛海归,告以事。有整与镇守武佐瑶谋之。佐瑶,廷宝之妹夫也,问计将安出。有整曰:“本镇与顺化接界,富春副将黄廷体、洞海屯将魁寿,皆我先公属将,与我有同舟之谊。宜密书告廷体,令以计杀大将,而据其城。魁寿必以洞海应之。公据本镇,相为唇齿,塞黄梅之路,宿重兵于琼瑠,为固守计。至于海面防守,某自当之。公能为此,非独免祸,必有奇功。”佐瑶曰:“我不能为此,请思其次。”有整曰:“除此,惟有去耳。”佐瑶曰:“去将安之?”有整复曰:“天下万国,何患无处可投。若稍迟收兵,今至矣。”佐瑶沈吟不决。有整归,乃与黄曰选挈家浮海奔归仁,降文岳。文岳得有整,甚喜,待为上宾。有整以国情告贼,专伺衅隙,图报宿憾,说文岳储饷缮械,拣励将目,训练士伍,以图顺化。

注:武佐瑶,石河河黄人,造士。黄曰选,东城万分人。归仁,今平定省,注见上三十六年。

十二月,郡公郑桥、参从潘黎藩、知吏番汝公瑱罢。

初,郑森病革,以子檊袭位,令黎藩等草顾命书及宣妃邓氏制册。书成,不能签字,令乡桥代书之。至是,郑楷出顾命书,内有太妃阮氏批云:“非先王手笔,不足为据。”下政府议。添差范阮攸为国是论,略云:“奠都王之立与宣妃之命,皆盛王临终乱命,非可以为是。太妃以母改子,深得事理之正,追按附和之罪,明正典刑。”于是桥等皆以擅命罢职。又废邓氏为庶人,寻服药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