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门三十六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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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版本见于萧一山秘密社会史料,出自伦敦博物馆藏本 Oriental 8207D

壹 自入洪门之后 以洪为姓 以忠义为本 以孝顺父母为先 和睦乡党 以敬长上 不得忤逆五伦 如为不依者 死在万刀之下

贰 自入洪门之后 洪家兄弟遇有真主出 必虽要忿力向前 齐心合勇 毋得临阵退缩 如不依者 当场立即要洗身

叁 自入洪门之后 洪家兄弟有大祸临身 寄妻托子必虽要紧慎收留 毋得反目无情 推却不理 如为不依者 晴天五雷诛灭

四 自入洪门之后 洪家兄弟妻妾要即当作义嫂壹般 毋得奸淫乱作乱为 姊妹亦然 如不依者死在万刀之下

五 自入洪门之后 洪家兄弟两京十三省由路到来 必虽要收留壹宿两餐 若无藏身挷些度费 如为不依者死在万刀之下

六 自入洪门之后 洪家兄弟异路为盗 毋得眼红自己兄弟发横财 切莫因借不遂 立起歹心 如有不依者死在无栖之地

七 自入洪门之后 洪家兄弟有红白贰事钱银不敷 必虽要通全各兄弟挷些钱银 以念结义之情 如有不依者立即要睡红橙

八 自入洪门之后 毋得鸡奸洪家兄弟 以拆背誓忘恩 及至洪家兄弟子仆与至亲一应在内 如有不依者立即去顺风一对

九 自入洪门之后 毋得持酒行空 臭言辱骂洪家兄弟 或将醉就醉手携铁器伤著自己兄弟 如有不依者死在万刀之下

舍 自入洪门之后 洪家兄弟对亲家必虽要凭媒庚策是问 若非两家许口 私通狗合 如为不依者立拆虫伤又䑕咬

舍壹 自入洪门之后 但系洪家看守地方 毋得引贼入境盗窃兄弟所看之处蒇物 如为不依者立即要睡红橙 重责不留情

舍贰 自入洪门之后 毋得侵占洪家兄弟祖宗及至亲近山墓 切莫作为以免外人风仔耻笑 如为不依者立即要随红灯而亡

舍叁 自入洪门之后 毋得三五成群 持强欺弱 凡事切莫相挣打架 无端生有 总要另眼相看 如为不依者保𧙗死在万刀之下

舍肆 自入洪门之后 毋得包风认正 带到风仔去圢场观看围内之情 泄漏洪家兄弟机关 如为查出之人立即去要顺风

舍五 自入洪门之后 洪门兄弟与你亲戚打架必虽要上前相劝相和 毋得私挷 走埋壹便 如为不依者死在万刀之下

舍六 自入洪门之后 洪家兄弟不论当差食粮或在衙门走动 若遇兄弟有官非口舌 必虽要通全指引 如为不依者死在万刀之下

舍七 自入洪门之后 洪家兄弟腰屏衫仔诗句口白文章 毋得贪人钱财将来卖与风仔泄漏机关 如不依者立即要顺风

舍八 自入洪门之后 洪家兄弟若遇赌博毋得同场过子勾引外人局骗洪家兄弟银两衣物 如为不依者死在万刀之下

舍九至贰舍叁 原缺

贰舍四 自入洪门之后 毋得恃洪家兄弟梳捘是非口舌过度及道长短 以至兄弟不和相争相打怀恨在心 如为不依者立即要睡红橙重责

贰舍五 自入洪门之后 洪家兄弟在圢场市镇戏场庙地 与风仔打架挂起排号 即向前相挷 如为不依者死在万刀之下

贰舍六 自入洪门之后 洪家兄弟诗句口白文章 兄不能传弟父不能传子 不得私自相传 如为不依者死在万刀之下

贰舍七 自入洪门之后 洪家兄弟有百年之日 毋得娶洪家兄弟妻妾为婚 以别五伦免至外人耻笑 如为不依者死在万刀之下

贰舍八 自入洪门之后 洪家兄弟付托书信银两 毋得中途开拆 兜启钱银自用 有误大事 如为不依者死在万刀之下

贰舍九 自入洪门之后 洪家兄弟谈讲大事 毋得泄漏机关 若有窃听亦不得传扬于外 如为不依者死在万刀之下

叁舍 自入洪门之后 毋得平波起浪 无事造事 签题洪家兄弟钱银归身 此系损人益己 如为不依者查出立即要洗身

叁舍壹 自入洪门之后 洪门兄弟誓过三十六愿回家 不许在神前社庙解退 越洗越深 如为不依者死在万刀之下

叁舍弍 自入洪门之后 洪门兄弟但有花红在身 与及差头择食 毋得领取兄弟花红 串差捦捉 如为不依者查出立即要洗身

叁舍叁 自入洪门之后 毋得欺贫重富 恃富欺贫 必虽要另眼相看以念花亭结义之情 如为不依者死在万刀之下

叁舍四 自入洪门之后 洪家兄弟身故无银殡 若是到来科需 有多科多无多科少 以免外人耻笑 如不依者死在万刀之下

叁舍五 自入洪门之后 壹递年正月十五 七月廿五 九月初七 系各祖寿旦之期 定必要诚心被便三牲菓品宝帛酒礼衣袭共奉

叁舍六 自入洪门之后 壹年以满 以为把桥卖菓 两年以满 以为前步先行 三年以满无过犯 有先生当圩传受名为香主先生

叁舍六誓 口誓自召 若有不召 雷打火消


以下版本见于清稗类钞,会党类。亦见于平山周中国秘密社会史。


一,自入洪门之后,尔父母即是我父母,尔兄弟姊妹即是我兄弟姊妹,尔妻即是我嫂,尔子侄即是我子侄。如不遵此例,不念此情,即为背誓,五雷诛灭。

二,倘有父母兄弟,百年归寿,无银埋葬,有白燐飞到,求兄弟相帮,必要通知各兄弟,有多帮多,无钱出力,以完其事。如有诈作不知者,五雷诛灭。

三,各省外洋洪家兄弟,不论士农工商,江湖之客到来,必要支留一宿两餐。如有不思亲情,诈作不知,以外人相看者,死在万刀之下。

四,所有洪家兄弟,未相识挂牌号,说起投机,必要相认。如有不认者,死在万刀之下。

五,洪家之内事,父不能传子,子不能传父,兄不能传弟,弟不能传兄,以及六亲四眷,一概不得传。讲说以及私传衫仔、腰平以及本底,私教私授,贪人钱财者,死在万刀之下。

六,凡我洪门兄弟,不得做线捉拿洪门兄弟。倘有旧仇宿恨,必要传齐众兄弟,判其是非曲直,当众决断,不得记恨在心。倘有不知者,捉错兄弟,须要放他途走。如有不遵此例者,五雷诛灭。

七,兄弟患难之时,无银走路,必要相帮,钱银水脚,无论多少。如有不念亲情者,五雷诛灭。

八,捏造兄弟有逆伦,以及谋害香主、行刺兄弟者,死在万刀之下。

九,不得奸淫兄弟妻女及兄弟姊妹。若犯者,五雷诛灭。

十,兄弟托寄银钱以及什物,必要尽心交妥,逮到支还。如有私骗者,死在万刀之下。

十一,兄弟寄妻托子,或有要事相托,如不做者,五雷诛灭。

十二,今晚入洪门,年庚八字须要报真姓年月日时。如有假报瞒骗五祖者,五雷诛灭。

十三,今晚入洪门之后,不得叹息自怨入错,当天解愿。如有此心者,死在万刀之下。

十四,私劫兄弟财物,暗帮外人抢夺兄弟财物者,五雷诛灭。

十五,不得强买兄弟货物,以及骗买争卖,亦不得强为。如有恃强欺弱者,死在万刀之下。

十六,所借兄弟钱财物件,有借有还。如有欺心不还、不念情义者,五雷诛灭。

十七,或有抢劫取错兄弟财物者,即速送回兄弟。如有欺心不送回者,死在万刀之下。

十八,倘或被官兵捉获,此乃天降横祸,不得供出洪门兄弟,亦不得记念旧仇,乱供兄弟。如有乱供兄弟,不念洪门结义之情者,五雷诛灭。

十九,兄弟被捉去,或出外日久不得回家,留下妻儿子女无人倚靠,必要留心帮助,以得长大成人。如有诈作不知者,五雷诛灭。

二十,有兄弟被人打骂,必要向前,有理相帮,无理相劝。若系屡次被人欺打者,即传知众兄弟商议。若其家贫,必要帮助钱财,代他争气,如无钱者,出力,不得诈作不知。如有犯此例者,五雷诛灭。

二十一,各省外洋兄弟文书物件,有官府追拿,即时通知他途走为上。如有不知者,死在万刀之下。

二十二,或赌博场中,不得使假吞骗兄弟钱财,以及串同外人骗赌,贪图利己以伤兄弟。有此欺心者,死在万刀之下。

二十三,不得捏造是非。有增言减语离间兄弟者,死在万刀之下。

二十四,不得私做香主。入洪门之后,三年以外为服满,果系忠心义气,有香主传授文章,或有三及第保举,方可做得香主。如有私自为者,五雷诛灭。

二十五,自入洪门之后,或有前仇旧恨,不得再行记念,前事了过,无容怀恨。如有私怀恨者,五雷诛灭。

二十六,有亲兄弟以及洪门兄弟相打或官讼等事,必要相劝,不得帮理一边,总要以和为是。如有不遵此例者,五雷诛灭。

二十七,兄弟看守之地方,不得犯他,各有事业。如有诈作不知,固犯兄弟所守之地方,连累兄弟受苦者,五雷诛灭。

二十八,有兄弟劫抢偷拐或骗执之财,不得眼红。兄弟有财帛以及物件,如有心怀恨兄弟,因以图谋分润者,五雷诛灭。

二十九,有兄弟发财,不得泄漏机关。如有不遵此例者,死在万刀之下。

三十,不得以外人包押货物,指东话西。庇外人骗吞洪门兄弟者,死在万刀之下。

三十一,勿恃我洪家人多,倚势欺虐外人,不得横行凶恶,须安分守己,名守职业。如有恃众欺人者,天地难容,死在万刀之下。

三十二,不得因借不遂生冤,以及怪饮怪食。如有怀恨含冤于心者,此乃小人之见,五雷诛灭。

三十三,不得弄奸我洪家兄弟之幼童少女。有犯此例者,五雷诛灭。

三十四,不得受买洪家兄弟妻妾为室,亦不得以兄弟妻妾通奸,如有犯此例者,死在万刀之下。

三十五,不得对外人乱讲书句,口白宜谨慎,腰平、衫仔不得被外人看破,务宜小心,不得泄漏机关。如有犯此例者,死在万刀之下。

三十六,士农工商各执一艺,自入洪门,必要忠心义气为先,交结各省洪家兄弟,皆同一体手足之情,不得分彼此。或日后起义,务宜支办军火粮草,一同协力,杀灭㳉朝,保汨主回复,以报五祖火烧之仇,以表今日结义联盟之情。如有二心不奋发其力者,死在万刀之下。立誓传来有奸忠,四海兄弟一般同,忠心义气公侯位,奸臣反骨刀下终。


以下版本来历不明。

1.自入洪门之后,尔父母即我之父母,尔兄弟姊妹即我之兄弟姊妹,尔妻我之嫂,尔子我之侄,如有违背,五雷诛灭。

2.倘有父母兄弟,百年归寿,无钱埋葬,一遇白绫飞到,以求相助者,当即转知有钱出钱,无钱出力,如有诈作不知,五雷诛灭。

3.各省外洋洪家兄弟,不论士农工商,以及江湖之客到来,必要留住一宿两餐,如有诈作不知,以外人看待,死在万刀之下。

4.洪家兄弟,虽不相识,遇有挂外牌号,说起投机,而不相认,死在万刀之下。

5.洪家之事,父子兄弟,以及六亲四眷,一概不得讲说私传,如有将衫仔腰平与本底,私教私授,以及贪人钱财,死在万刀之下。

6.洪家兄弟,不得私做眼线,捉拿自己人,即有旧仇宿恨,当传齐众兄弟,判断曲直,决不得记恨在心,万一误会捉拿,应立即放走,如有违背,五雷诛灭。

7.遇有兄弟困难,必要相助,钱银水脚,不拘多少,各尽其力,如有不加顾念,五雷诛灭。

8.如有捏造兄弟歪伦,谋害香主,行刺杀人者,死在万刀之下。

9.如有奸淫兄弟妻女姊妹者,五雷诛灭。

10.如有私自侵吞兄弟钱财杂物,或托带不交者,死在万刀之下。

11.如兄弟寄托妻子儿女,或重要事件,不尽心竭力者,五雷诛灭。

12.今晚加入洪门者,年庚八字,如有假报瞒骗,五雷诛灭。

13.今晚加入洪门之后,不得懊悔叹息,如有此心者,死在万刀之下。

14.如有暗助外人,或私劫兄弟财物者,五雷诛灭。

15.兄弟货物,不得强买争卖,如有恃强欺弱者,死在万刀之下。

16.兄弟钱财物件,须有借有还,如有存心吞没,五雷诛灭。

17.遇有抢劫,取错兄弟财物,立即送还,如有存心吞没,死在万刀之下。

18.倘自己被官捉获,身做身当,不得以私仇攀害兄弟,如有违背,五雷诛灭。

19.遇有兄弟被害捉拿,或出外日久,所留下妻子儿女,无人倚靠,必须设法帮助,如有诈作不知,五雷诛灭。

20.遇有兄弟被人打骂,必须向前,有理相帮,无理相劝,如屡次被人欺侮者,即代传知众兄弟,商议办法,或各出钱财,代为争气,无钱出力,不得诈作不知,如有违背,五雷诛灭。

21.各省外洋兄弟,如闻有其有官家缉拿,立时通知,俾早脱逃,如有诈作不知,死在万刀之下。

22.赌博场中,不得串同外人,骗吞兄弟钱财,如有明知故犯,死在万刀之下。

23.不得捏造是非,或增减言语,离间兄弟,如有违背,死在万刀之下。

24.不得私做香主,入洪门三年为服满,果系忠心义气,由香主传授文章,或前传后教,或三及第保举,以晋升为香主,如有私自行为,五雷诛灭。

25.自入洪门之后,兄弟间之前仇旧恨,须各消除,如有违背,五雷诛灭。

26.遇有亲兄弟与洪家兄弟,相争或官讼,必须劝解,不得帮助一方,如有违背,五雷诛灭。

27.兄弟据守之地,不得籍故侵犯,如有诈作不知,使受危害,五雷诛灭。

28.兄弟所得财物,不得眼红,或图分润,如心怀意念,五雷诛灭。

29.兄弟发财,不得泄漏机关,或存心不良,如有违背,死在万刀之下。

30.不得庇护外人,欺压洪家兄弟,如有违背,死在万刀之下。

31.不得以洪家兄弟众多,仗势欺人,更不得行凶称霸,须各安分守己,如有违背,死在万刀之下。

32.不得因借钱不遂,怀恨兄弟,如有违背,五雷诛灭。

33.如奸淫洪家兄弟之幼童少女,五雷诛灭。

34.不得收买洪家兄弟妻妾为室,亦不得与之通奸,如有明知故犯,死在万刀之下。

35.对外人须谨慎言语,不得乱讲洪家书句,及内中秘密,免被外人识破,招引是非,如有违背,死在万刀之下。

36.士农工商,各执一艺,既入洪门,必以忠心义气为先,交结四海兄弟,须同心协力,如遇事三心两意,避不出力,死在万刀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