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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州区民政局关于开展婚俗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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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州区民政局关于开展婚俗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李文涛
2020年8月27日
发布机关:襄阳市民政局
县市区动态

根据《民政部关于开展婚俗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要求,推进移风易俗,摒弃婚姻陋习,加强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形成良好社会风尚,促进婚姻幸福、家庭和睦。结合我区婚俗实际,现制定婚俗改革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推进婚姻领域移风易俗,传承发展中华优秀婚姻家庭文化,倡导全社会形成正确的婚姻家庭价值取向,遏制不正之风,不断提升全社会文明程度和群众精神面貌,为实观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二、目标任务

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帮助当事人做好进入婚姻状态的准备,努力从源头上减少婚姻家庭纠纷的产生。开展婚姻辅导,提供婚内心理调适服务,帮助夫妻学习增进婚姻幸福、化解婚姻危机的技巧,改善婚姻家庭关系。开展离婚疏导,提供专业的、人性化的咨询和服务,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婚姻家庭稳定。通过公益创投、经费补贴、政府购买服务等政策扶持途径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专业人才发挥积极作用。搭建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平台,充分发挥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在婚姻家庭辅导教育中的积极作用。利用新闻媒体、广播电视、移动互联网等搭建多层次、广覆盖、便捷化的婚前辅导服务平台,不断扩大婚姻家庭辅导的覆盖面。

三、实施步骤

(一)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工作。

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工作,营造浓厚的婚俗改革社会氛围。要以婚姻登记中心、城乡社区为重要宣传平台,采取制作展牌,印发宣传单、倡议书等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引导新婚当事人抵制高额彩礼、奢华婚礼。要充分发挥民政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传播优势,广泛宣传婚姻法规政策,普及科学知识,传递文明理念,引导群众转变观念、革除陋俗、理性消费,树立婚事新办、文明节俭、绿色环保的婚嫁新风尚。要组织开展“婚嫁新风进万家”、集体婚礼、植树婚礼、慈善婚礼等主题实践活动,培育、选树、宣传拒绝彩礼、婚事新办典型,充分发挥榜样示范作用,让广大群众在参与中转变观念,在实践中提高认识。

(二)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婚姻辅导。

开设心理辅导课程,帮助大家认识结婚的优势,为他们建立婚姻自信,让年轻人们摆脱婚姻是噩梦开始的想法,为新人铺垫幸福道路;为新人发放化解婚姻危机技巧指南,让更多新人掌握解决婚姻矛盾的方法;成立婚姻解纷联络站,开设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室,为大家提供专业的、人性化的咨询和服务;开展离婚心理疏导,从受害者心理向责任者心理进行疏导,从复仇心理向感恩心理进行疏导,从恐惧心理向安全心理进行疏导。最终目标是双方更成熟的面对自己与对方,校正对婚姻的态度与期望,促进婚姻家庭稳定。

(三)搭建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平台,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作用。

搭建社会工作和志愿者平台,充分发挥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在婚姻家庭辅导教育中的积极作用。成立村(社区)一级别的红白理事会,教育群众在婚丧嫁娶活动中,建立移风易俗,文明理事,破除婚姻陋习,反对封建迷信;坚持节俭理事,婚事新办,反对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坚持依法办事,纠正或制止违法婚姻;向广大群众积极宣传《婚姻法》,婚事新办的典型,维护《婚姻法》的尊严,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倡导婚事文明新风。

(四)积极探索婚俗改革新路径。

在试点期间,及时总结试点工作情况、做法和成效等。要坚持解放思想,大胆探索婚俗改革新路径,不断创新工作措施和方法,围绕婚俗改革重点难点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开展调研,勇于攻坚克难,寻求解决对策,创造积累经验,破解改革难题,着力创新婚俗改革工作措施和方法,推动婚俗改革工作深入开展。

四、保障措施

(一)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重视和支持。主动作为,提请区委、区政府把婚俗改革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美丽乡村建设之中,明确考核标准,加强督导检查,推动婚俗改革试点工作顺利实施。要坚持问题导向,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婚俗改革工作推进方案,报请区委、区政府批准后实施。要加强体制机制建设,进一步明确有关部门职责,完善政策措施,加强目标管理,强化责任落实,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法治保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发挥好牵头作用,主动协调有关部门,通过定期召开会议、通报工作情况、联合督导检查等方式,不断完善部门协同机制,推动解决婚俗改革重点难点问题,形成推动婚俗改革工作的合力。

(二)扩大社会参与。借助和运用新闻媒体的导向作用,

广泛宣传婚俗改革的相关政策、生动实践和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突出群众主体地位,避免代替群众选择,引导群众不当局外人,形成系统高效的运行机制。要搭建社会参与平台,加强组织动员,构建社会多方协同推进的参与机制。

(三)加强督导检查。采取定期与抽查相结合的方法,对全区镇(街)开展婚俗改革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认真研究试点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定期交流、通报试点进展情况。对在试点工作中出现失职失误现象,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和事,决不姑息迁就,并通报全区,对推动婚俗改革有力的单位和个人及时给予通报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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