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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伯修遗墨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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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伯修遗墨后
作者:袁宏道 
1604年年
本作品收录于《潇碧堂集/11

伯修酷爱白、苏二公,而嗜长公尤甚。每下直,辄焚香静坐,命小奴伸纸,书二公闲适诗,或小文,或诗馀一二幅,倦则手一编而卧,皆山林会心语,近懒近放者也。余每过抱瓮亭,即笑之曰:“兄与长公,真是一种气味。”伯修曰:“何故?”余曰:“长公能言,吾兄能嗜,然长公垂老玉局,吾兄直东华,事业方始,其不能行一也。”伯修大笑,且曰:“吾年止是东坡守高密时,已约寅年入山,彼时才得四十三岁,去坡翁玉局尚二十馀年,未可谓不能行也。昔乐天七十致仕,尚自以为达,故其诗云‘达哉达哉白乐天’,此犹白头老寡妇,以贞骄人,吾不学也。”因相与大笑。

未几而伯修下世。嗟乎!坡公坎轲岭外,犹得老归阳羡;乐天七十罢分司,优游履道尚十馀年。使吾兄幸而跻上寿,长林之下,兄倡弟和,岂二公所得比哉?弟自壬辰得第,宦辙已十三年,然计居官之日,仅得五年,山林花鸟,大约倍之。视兄去世之年,仅馀四载。夫兄以二老为例,故以四十归田为早,若弟以兄为例,虽即今不出,犹恨其迟也。世间第一等便宜事,真无过闲适者。白、苏言之,兄嗜之,弟行之,皆奇人也。甲辰闰九月九日,弟宏道书于栀子楼。

本明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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