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公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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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协助用户判断一项给定的作品是否在美国(维基文库的服务器所在地)和大中华区(常见的维基文库的用户的所在地)是否属于公有领域以及应该应用何种模板

法律法规依据[编辑]

  • 美国版权法,影响位于美国佛罗里达州境内的维基数据库,参见m:美国对较短期间规则的不接受性#维基媒体基金会陈述。两岸四地属公有领域,但通常因为1996年1月1日,作品版权在原作地尚未过期进入公有领域,所以美国足以有URAA版权争议时,依据维基媒体基金会的有限例外,为了尽量避免版权妄想以及不伤害新手,此地可能使用{{Not-PD-US-old}}或者{{Not-PD-US-anon}}有条件消极容忍,改由维基媒体基金会收到可信的版权投诉时,被动处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大陆地区/内地),著作权有效期间通常是作者终身加50年至年底,没有接受较短期间规则
  • 香港法例第528章版权条例,版权有效期间通常是作者终身加50年至年底,接受较短期间规则。
  • 澳门第43/99/M号法令,著作权有效期间通常是作者终身加50年至年底,接受较短期间规则。
  • 中华民国《著作权法》(台湾地区),著作权有效期间通常是作者终身加50年至年底,但死后40至50年发表作品版权有效至发表后10年至年底,接受较短期间规则。
  • 新加坡版权法 (Copyright Act),著作权有效期间通常是作者终身加70年至年底,但死后发表作品版权有效至发表后70年至年底,接受较短期间规则。
  • 马来西亚1987年版权法 (Copyright Act 1987),版权有效期间通常是作者终身加50年至年底,但死后发表作品版权有效至发表后50年至年底,不像是有接受较短期间规则
  • 加拿大版权法 (Copyright Act) ,著作权有效期间通常是作者终身加50年至年底,但1998年或更早发表的死后作品版权有效至发表后50年至年底。除了美国以及墨西哥作品以外,接受较短期间规则。加拿大维基别库非维基媒体网站,曾是因应美国对较短期间规则的不接受性的替代网站,但移往韩国再移往新西兰后,已关站。

中文国家地区但非美国发表作品[编辑]

官方语文包括中文的国家地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使主权的大陆地区、香港、澳门,中华民国行使主权的台湾地区(合称两岸四地),以及新加坡。马来西亚虽有一定数量的中文使用者,但中文暂无官方地位。

个人作品[编辑]

共同作品,请以最后逝世作者年份计算。

作者逝世年份 1928年或更早发表的作品,美国公有领域 1929年至1977年,美国版权发表后95年至年底 1978年至2002年发表的作品,美国版权终身加70年至年底,但1977年或更早创作者,美国版权至少到2047年底 2003年起发表的作品,美国版权终身加70年至年底
1923年(超过100年前)或更早 全球属公有领域,用{{PD-old}}。 死后发表,用{{Pd/1996|作者逝世年份}}。 死后发表 死后发表
1924年至1945年 在两岸四地、新加坡、马来西亚、美国、以及加拿大均属公有领域,用{{Pd/1923|作者逝世年份}}。 在两岸四地以及美国均属公有领域,但用{{Pd/1996|作者逝世年份}}。 死后发表 死后发表
1946年至1953(超过70年前) 在两岸四地、新加坡、马来西亚、美国、以及加拿大均属公有领域,用{{Pd/1923|作者逝世年份}}。 在两岸四地属公有领域。在美国认为发表起有版权到95年至年底。 死后发表 死后发表
1954至1973年(超过50年前) 在两岸四地、马来西亚、美国、以及加拿大均属公有领域,用{{Pd/1923|作者逝世年份}}。 在两岸四地属公有领域。在美国认为发表起有版权到95年至年底。 死后发表 死后发表
1974年或更晚 在美国属公有领域,但在两岸四地、新加坡、马来西亚、以及加拿大有版权。多语言旧维基文库见,本站用{{PD-1923}}重定向。 中文国家地区、马来西亚、美国、以及加拿大都有版权限制。本站以及多语言旧维基文库都不能刊登,除非能确实取得著作权许可。

匿名别名作品[编辑]

匿名别名作品在下表版权期间结束以前,能确认作者时,一般要比照个人作品版权期间,见上表。

匿名别名作品发表年份 版权状况以及所用模板
1928年(超过95年前)或更早 在两岸四地、新加坡、马来西亚、美国、以及加拿大均属公有领域,用{{PD-anon-1923}}。
1929年至1945年 在两岸四地、新加坡、马来西亚、美国、以及加拿大均属公有领域,用{{PD-anon-1996|作品發表年份}}。此时新加坡匿名别名作品,在美国认为发表起有版权到95年至年底。
1946年至1953(超过70年前) 在两岸四地、新加坡、马来西亚、以及加拿大属公有领域。台湾匿名别名作品用{{PD-anon-1996|作品發表年份}}。其他在美国认为发表起有版权到95年至年底。
1954年至1973年(超过50年前) 在两岸四地、马来西亚以及加拿大属公有领域。在美国认为发表起有版权到95年至年底。
1974年或更晚 中文国家地区、马来西亚、美国、以及加拿大都有版权限制。本站、多语言旧维基文库、以及加拿大Wikilivres都不能刊登,除非能确实取得著作权许可。

法人作品[编辑]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以及中华民国《著作权法》第三十三条都规定,法人作品著作权自发表起50年以后年底截止,但是作品创作完成起50年内没有发表者,其著作权至创作完成时起50年以后年底截止。模板可比照匿名别名作品使用。

官方作品[编辑]

请参看Wikisource:版权信息/全文#政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