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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尼加拉瓜共和國關於建立戰略夥伴關係的聯合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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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尼加拉瓜共和國關於建立戰略夥伴關係的聯合聲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尼加拉瓜共和國
2023年12月20日

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尼加拉瓜共和國恢復外交關係2周年之際,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於12月20日同尼加拉瓜共和國總統奧爾特加通電話。雙方高度評價復交2年來中尼關係快速發展勢頭,並就共同關心的地區和國際問題深入交換看法。

兩國元首充分肯定復交2年來中尼在政治互信、各領域務實團結合作及多邊協作等方面取得的積極進展,認為新形勢下雙邊關係的戰略性不斷提升,一致決定將兩國關係提升為戰略夥伴關係。雙方認為,此舉符合兩國和兩國人民的共同利益,也有利於促進兩國共同發展和繁榮。

二、雙方重申在涉及彼此核心利益和重大關切問題上堅定相互支持。尼方堅定奉行一個中國原則,重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代表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台灣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堅決反對任何形式的「台灣獨立」,重申不同台灣進行任何形式的官方往來,堅定支持中國政府為實現國家統一所作的一切努力;堅定支持中方在涉港、涉疆、涉藏等問題上的立場。

三、中方堅定支持尼加拉瓜人民自主選擇符合本國國情的發展道路,堅定支持尼加拉瓜維護國家獨立、主權及自決、安全和發展利益,堅定支持尼加拉瓜平穩推進重大國內政治議程,堅決反對外部勢力干涉尼加拉瓜內政。

四、尼方高度評價在習近平主席和中國共產黨帶領下,中國在新時代十年完成脫貧攻堅、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歷史任務,實現第一個百年奮鬥目標。相信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中國將全面建成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實現第二個百年奮鬥目標。尼方高度讚賞中國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中華民族偉大復興,認為中國式現代化為人類實現現代化提供了新的選擇,也為解決人類面臨的共同問題提供了中國方案、中國力量。

五、中方高度評價在奧爾特加總統和穆里略副總統帶領下,尼加拉瓜在維護獨立、保持穩定、發展經濟、改善民生等方面取得的顯著成就。相信在奧爾特加總統和穆里略副總統帶領下,尼加拉瓜國家建設將不斷取得新成就,尼加拉瓜人民生活將更加美好。中方將繼續為尼加拉瓜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持和幫助。

六、雙方將進一步發揮元首外交的政治引領作用,保持高層交往與對話勢頭,不斷加強戰略協作,深化政治互信,牢牢把握中尼關係前進方向。

七、雙方將繼續增進兩國政府、立法機構、政黨、地方等各部門、各層級交流與合作,加強政策對接和治國理政經驗互鑒。共同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攜手推進各自國家現代化建設。

八、尼方熱烈祝賀中方成功舉辦第三屆「一帶一路」國際合作高峰論壇。雙方一致認為,共建「一帶一路」倡議為世界經濟增長提供強勁動力,為國際經濟合作搭建平台,為全球共同發展開闢空間,是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的重大實踐。雙方同意秉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則,堅持開放、綠色、廉潔理念,努力實現高標準、惠民生、可持續目標,促進雙方可持續發展和共同繁榮。

九、雙方高度評價兩國簽署中尼自由貿易協定,將推動協定儘快生效。雙方將充分利用中尼經貿混委會等機制和中尼自由貿易協定等平台,擴大兩國貿易規模,提升雙邊貿易水平。中方歡迎更多尼特色產品進入中國市場。尼方願積極利用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等平台擴大對華出口。

十、中方支持有實力的企業赴尼開展投資合作,參與尼方基礎設施建設,願積極研究尼方提出的相關投融資項目。尼方願進一步改善並持續優化營商環境,為中國企業在尼投資經營提供政策支持和便利。

十一、雙方同意加強在和平與安全領域交流與合作,積極開展人員往來、技術培訓。雙方同意加強保護本國境內對方人員、機構及項目的安全及合法權益。

十二、雙方同意將擴大人文交流,深化在文化、旅遊、教育、公共衛生、青年、媒體、體育等領域合作。

十三、雙方一致認為,中尼同為發展中國家,在國際事務中擁有廣泛共同利益和相近立場主張,將在國際事務中進一步相互支持,維護以聯合國為核心的國際體系、以國際法為基礎的國際秩序、以聯合國憲章宗旨和原則為基礎的國際關係基本準則,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共同反對霸權主義和強權政治,堅決反對將人權問題政治化、工具化,堅決反對任何國家以民主人權為藉口干涉別國內政,反對實施單邊強制措施和制裁。尼方完全支持並積極參與中方提出的全球發展倡議、全球安全倡議、全球文明倡議,認為上述倡議為完善全球治理、應對全球挑戰發揮重要作用。中方讚賞尼方致力於全球和地區和平與發展的努力。

十四、雙方高度評價中拉論壇對推進中拉關係的重要作用。中方讚賞尼方在中拉論壇機制下為推動中拉關係發展所作貢獻,願同尼方就中拉論壇事務加強磋商和協調,共同推動新時代平等、互利、創新、開放、惠民的中拉關係不斷取得新發展。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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