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關於世貿組織改革的立場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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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關於世貿組織改革的立場文件
2018年11月23日於北京市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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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關於世貿組織改革的立場文件

以世貿組織為核心、以規則為基礎的多邊貿易體制是經濟全球化和自由貿易的基石,為推動全球貿易發展、促進經濟增長和可持續發展作出了重要貢獻。加入世貿組織以來,中國始終堅定支持多邊貿易體制,旗幟鮮明反對保護主義,推動世貿組織在全球經濟治理中發揮更大作用。

在世界經濟深刻調整,單邊主義和保護主義抬頭,多邊貿易體制遭受嚴重衝擊的情況下,中方支持對世貿組織進行必要改革,以增強其權威性和有效性,推動建設開放型世界經濟,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

為此,中方提出關於世貿組織改革的三個基本原則和五點主張。三個基本原則是:

第一,世貿組織改革應維護多邊貿易體制的核心價值。中方認為,非歧視和開放是世貿組織最重要的核心價值,也是世貿組織成員在多邊規則框架下處理與其他成員經貿關係的遵循。非歧視涉及最惠國待遇和國民待遇,核心是確保任何成員不得在進出口方面針對某一成員採取歧視性做法。開放涉及關稅約束和禁止數量限制,核心是確保任何成員不得隨意將進口關稅提高到超過其約束水平,不得隨意對某一成員產品設立數量限制。改革應維護多邊貿易體制的規則基礎,為國際貿易創造穩定和可預見的競爭環境。

第二,世貿組織改革應保障發展中成員的發展利益。發展是世貿組織工作的核心。世貿組織明確規定發展中成員可以享受特殊與差別待遇,包括比發達成員更小的市場開放程度、更長的開放過渡期、保留政策空間的靈活性以及接受技術援助等。中方認為,改革應解決發展中成員在融入經濟全球化方面的困難,賦予發展中成員實現其經濟發展所需的靈活性和政策空間,幫助達成聯合國2030年可持續發展目標,縮小南北差距。

第三,世貿組織改革應遵循協商一致的決策機制。規則應該由國際社會共同制定。改革關係到多邊貿易體制的未來發展方向,改革的議題選擇、工作時間表和最終結果都應由世貿組織廣大成員在相互尊重、平等對話的基礎上,通過協商一致的方式作出。磋商進程應保證所有成員特別是發展中成員的共同參與,不能由少數成員說了算,也不能搞小圈子。

五點主張是:

第一,世貿組織改革應維護多邊貿易體制的主渠道地位。中方反對個別成員以新概念和新表述「偷換概念」、「另起爐灶」,混淆並否定多邊貿易體制的權威性。改革應維護多邊貿易體制在全球貿易自由化便利化進程中的主渠道地位。

第二,世貿組織改革應優先處理危及世貿組織生存的關鍵問題。目前,個別成員阻撓啟動上訴機構成員遴選程序,濫用國家安全例外條款採取徵稅措施,並以國內法為由採取單邊主義措施,衝擊多邊貿易體制的規則基礎。中方認為,改革應儘快解決上訴機構成員遴選問題,並將違反世貿組織規則的單邊主義和保護主義做法關進制度的籠子,確保世貿組織各項功能的正常運轉。

第三,世貿組織改革應解決貿易規則的公平問題並回應時代需要。中方反對有些成員濫用現有規則漏洞行貿易保護主義之實。改革應解決發達成員過度農業補貼對國際農產品貿易造成的長期嚴重扭曲,糾正貿易救濟措施濫用特別是反傾銷調查中的「替代國」做法對正常國際貿易秩序的嚴重干擾。同時,改革應推動世貿組織規則與時俱進,涵蓋反映21世紀經濟現實的議題,例如投資便利化、中小微企業等議題。

第四,世貿組織改革應保證發展中成員的特殊與差別待遇。發展中成員在經濟社會發展階段、產業結構和競爭力、區域發展層次、教育文化水平、社會保障體系、參與國際治理能力等方面與發達成員存在全方位差距,不能簡單地用經濟總量來衡量。中方反對有些成員借世貿組織改革質疑甚至剝奪一些發展中成員享受特殊與差別待遇的權利。中國是世界上最大的發展中國家,願意在世貿組織中承擔與自身發展水平和能力相適應的義務,但絕不允許任何成員剝奪中國理應享受的發展中成員特殊與差別待遇。

第五,世貿組織改革應尊重成員各自的發展模式。目前,有些成員否認發展模式的多樣性,一方面指責其他成員的國有企業、產業補貼等正常的發展模式和政策措施,另一方面限制正常的科技創新成果交流,實際上就是希望維護自身的壟斷地位,限制其他成員的發展空間,中方對此堅決反對。改革應取消一些成員在投資安全審查和反壟斷審查中對特定國家企業的歧視,糾正發達成員濫用出口管制措施、阻撓正常技術合作的做法。中方反對借世貿組織改革對國有企業設立特殊的、歧視性紀律,也不同意將沒有事實依據的指責列為世貿組織改革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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