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宗睿皇帝實錄/卷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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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仁宗受天興運敷化綏猷崇文經武孝恭勤儉端敏英哲睿皇帝實錄卷之二百六十五  

監修總裁官經筵日講起居注官太子太傅武英殿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稽察欽奉上諭事件處管理工部事務翰林院掌院學士隨帶加二級尋常加四級

臣曹振鏞總裁官太子太保文淵閣大學士管理刑部事務加五級臣戴均元經筵日講起居注官太子少保內大臣文淵閣提舉閣事稽察欽奉上諭事件處協辦大學士戶部尚書翰林院掌院學士教習庶吉士總管內務府大臣鑲黃旗滿洲都統步軍統領管理戶部三庫奉宸苑清漪園等處總理工程處御茶膳房御藥房太醫院西洋堂事務軍功加三級隨帶加二級尋常加十三級紀錄二十一次臣英和經筵講官太子太保禮部尚書上書房行走武英殿總裁管理國子監事務加六級隨帶加二級紀錄四次臣汪廷珍等奉敕修

  

嘉慶十八年。癸酉。春正月己巳朔。上詣奉先殿行禮。  

○詣堂子行禮。  

○遣官祭太廟後殿。  

○御太和殿受朝。作樂宣表如儀。  

○詣大高殿壽皇殿行禮。  

○御乾清宮。賜皇子皇孫親藩等宴。  

○庚午。以禮部左侍郎胡長齡、充經筵講官。  

○展賑盛京承德、廣寧、牛莊、錦州、遼陽、復州、熊岳、鐵嶺、蓋州、金州、十處、上年被水旗民。  

○貸直隸博野、蠡、祁、束鹿、河閒、獻、景、故城、吳橋、元氏、贊皇、邢臺、沙河、南和、平鄉、鉅鹿、唐山、內邱、任、永年、邯鄲、成安、肥鄉、廣平、雞澤、磁、開、元城、大名、南樂、清豐、東明、冀、棗強、武邑、隆平、臨城、寧晉、深、滄、鹽山、豐潤、新河、龍門、延慶、四十五州縣、上年被旱被水被雹災民口糧。  

○加賑山東禹城、齊河、濮、鄆城、東平、汶上、壽張、菏澤、聊城、茌平、博平、莘、范、觀城、朝城、平原、十六州縣、上年被旱被水災民。並貸歷城、章邱、齊東、濟陽、臨邑、長清、陵、德平陰、陽穀、堂邑、清平、冠、恩、高唐、文登、壽光、安邱、十八州縣、貧民耔種。及德州、濟寧、東昌、臨清、四衛、東平所、災民口糧。  

○貸河南湯陰、臨漳、安陽、內黃、林、武安、淇、浚、汲、輝、新鄉、十一縣、上年被旱被水災民倉谷。  

○展賑江蘇高郵、寶應、甘泉、興化、四州縣、上年被水災民。  

○展賑安徽宿、泗、盱眙、天長、五河、五州縣、及泗州衛、上年被水被旱災民。  

○貸江西萬安、泰和、廬陵、新淦、清江、南昌、瓣建、豐城、八縣上年被水災民耔種口糧。  

○廓爾喀額爾德尼王吉爾巴納租塔畢噶爾瑪薩野、遣使進貢方物。賜敕賞賚如例。  

○辛未。高宗純皇帝忌辰。遣官祭裕陵。上詣奉先殿壽皇殿行禮。  

○調工部左侍郎許兆椿、為吏部右侍郎。以國子監祭酒蔣予蒲、為工部左侍郎。  

○壬申。上御紫光閣。賜蒙古王、貝勒、貝子、公、額駙、台吉、及外藩使臣等宴。並賞賚有差。  

○御重華宮。共宴廷臣及內廷翰林。以武功良具聯句。  

○命總管內務府大臣徵瑞、在紫禁城內騎馬。  

○是日立春。順天府進土牛春山寶座。  

○甲戌。上詣雍和宮行禮。火神廟拈香。  

○乙亥。世祖章皇帝忌辰。遣官祭孝陵。  

○追封故御前大臣喀喇沁扎薩克貝勒丹巴多爾濟、為郡王。遣定親王綿恩往奠茶酒。賞銀一千兩治喪。予祭葬。以其子托恩多襲貝勒。  

○命協辦大學士吏部尚書松筠、為御前大臣。大學士勒保、為軍機大臣。  

○命翰林院侍讀毛謨、提督四川學政。  

○丙子。享太廟。遣皇三子綿愷恭代行禮。  

○上詣恩慕寺恩佑寺行禮。  

○幸圓明園。  

○詣安佑宮行禮。  

○遣官祭太歲之神。  

○諭內閣、百齡等奏懇恩借帑挑河、分年帶徵還款一摺。安東縣境民便河。舊為宣洩積水入海之路。前因馬港口漫水橫衝淤墊。以致縣境民田、及山安黃河堤根。均停有積水。自應設法疏消。該河之傍。舊有一帆河。施工挑浚。足資宣洩。著照該督等所請。准其將估需銀一萬五千四百五十餘兩。在於江寧藩庫正項銀內先行借支興辦。分作五年攤徵還款。以紓民力。  

○以大學士勒保、為國史館總裁官。  

○以協辦大學士吏部尚書松筠、兼正黃旗領侍衛內大臣。鑲白旗漢軍副都統和世泰、掌鑾儀衛事。廣州將軍福會、為正藍旗蒙古都統。  

○戊寅。上還宮。  

○以次辛祈谷於上帝。自是日始。齋戒三日。  

○己卯。諭軍機大臣等、伯麟等奏、檄調邊外不法之土目張輔國、抗違不來、現督各土司集練會巢□刀一摺。土目張輔國即僧人銅金、原系漢奸、因其悔罪投誠。免其治罪。並加恩給予土目戮記。令其約束所屬猓夷。無令滋事。乃怙惡不悛。上年膽敢勾結猓匪搶占各土司地方。肆行滋擾。又復縱令猓眾焚劫土司地方。是該土目罪狀昭著。斷難稍事姑容。自應聲罪致討。以靖邊隅。伯麟現已馳赴緬寧。著即在彼督率沿邊將弁。嚴兵備御。以壯聲威。其應給發該土司等銀兩火藥等項。即飭知該道府轉發接濟。務期迅速殲擒。以除頑梗。各土司如將張輔國拏獲。即飭令解至內地。伯麟審明後。由驛速奏。即將張輔國明正典刑。以彰國法。將此諭令知之。  

○又諭、昨據張映漢奏、遵照部行查明湖北彌補無著倉庫確數、核實辦理一摺。所奏系屬誤會。各直省倉庫錢糧。本不應有虧缺。前因各省有年遠遞虧。或歷任各官身故無著者。接任之員。不能一時完繳。諭令各督撫設法彌補。每歲年終。密奏一次。以備查核。上年戶部奏請將各省欠款報部查核。此內如災緩錢漕、及民間積欠。原應分析咨部。部中核其能否依限催徵。奏明分別勸懲。若倉庫虧空。系萬不得已一時權宜密辦之事。不可藉以為例。若部臣知有數目。即當照例參奏。治罪勒追。戶部原奏、未經分析清楚。各督撫若據此即將虧空數目、按年報部。以空言塞責。該管州縣。知系已經報部之款。或心生推諉。亦不上緊完交。辦理轉多窒礙。著傳諭查有虧空各省之督撫等、嗣後仍遵照前上□日。將所屬虧空。認真催追彌補。並於新舊交代時。徹底盤查。每歲年終。將彌補確數據實密奏。俟奏報全完日。朕仍分派大員前往確查。如有短缺情敝□大。惟該督撫藩司是問。無庸照戶部所奏。紛紛咨部。徒以歲報具文。於彌補之法。轉致有名無實也。  

○庚辰。上詣南郊齋宮齋宿。  

○辛巳。祈谷於上帝。上親詣行禮。  

○幸圓明園。  

○御山高水長。賜王、公、大臣、蒙古王、貝勒、貝子、公、額駙、台吉、及外藩使臣等食。翼日如之。  

○壬午。上御奉三無私殿。賜皇子皇孫親藩等宴。  

○以正紅旗蒙古副都統那彥寶、為正紅旗護軍統領。鑲白旗蒙古參領福珠隆阿、為鑲黃旗蒙古副都統。  

○釋遣戍軍台等處已革山東布政使楊志信、甘肅按察使朱棟、吏部侍郎劉鳳誥、回籍。  

○癸未。月食。  

○上詣安佑宮行禮。  

○甲申。上御正大光明殿。賜朝正外藩等宴。作樂賜酒。如除夕儀。  

○御山高水長。賜王、公、大臣、蒙古王、貝勒、貝子、公、額駙、台吉、及外藩使臣等食。  

○以工部尚書吉綸、署經筵講官。  

○乙酉。上御正大光明殿。賜大學士尚書等宴。  

○諭軍機大臣等、成林奏查明東西兩省水陸界址、建設橋座、截捕盜匪、繪圖呈覽一摺。粵東土匪。多由水路竄入西省。該撫欲於江心建設浮橋。以資攔阻。派委員弁兵夫駐劄盤詰。遇有商旅船隻。驗明方准放行。盜匪乘閒伺劫。其行蹤詭詐。豈盡公然顯露盜形。令兵役得以指認查拏。或冒充商旅。亦事所恆有。安能一一區別。且守橋兵夫。良莠不齊。或有得錢賣放等敝

□大。於盤詰奸宄仍屬有名無實。該處江面寬廣。浮橋橫亙。設遇江水漲發。恐橋座不免有沖失之虞。現據該撫奏稱建橋估需銀二萬八千餘兩。先於鼓鑄余息動用。該撫與司道等分年捐還。其歲需經費三千七百餘兩。派潯梧二府按年捐給。若船隻漂淌。其重修之費。又出何款。該撫於此事利敝□大。全未通盤籌及。所奏殊覺難行。該處既系地方津隘。為捕盜扼要之區。或於東西兩岸。建設兵房。酌派文武員弁。在彼駐紮。再於兩岸各添設哨船二三十隻。分撥兵役。往來巡邏。無論晝夜。了見形跡可疑船隻。即駛往盤詰查獲。似於緝盜較為有益。於經費亦覺稍省。將此諭令知之。  

○丁亥。上御山高水長。賜王、公、大臣、蒙古王、貝勒、貝子、公、額駙、台吉、及外藩使臣等食。  

○諭內閣、朕前定於二十年由熱河啟鑾。前往興京盛京。恭謁祖陵。禮成後由九關台邊門經過蒙古地方。蒙古王公等、懇請豫備行宮。經朕加恩賞給丹巴多爾濟銀二千兩。滿珠巴咱爾、瑪呢巴達喇、銀各一千五百兩。瑪哈巴拉、貢楚克巴勒桑、銀各一千兩。並令丹巴多爾濟總理此事。茲丹巴多爾濟業已身故。恐伊子托恩多年雖及歲。不能接辦。作即能辦理妥協。彼時朕經過其地。未免思及丹巴多爾濟。轉增不悅。所有二十年七月前往興京盛京。仍改照十年之例。由山海關行走。謁陵後。仍由原路回京。前所賞蒙古王等銀。著毋庸繳還。伊等彼時隨扈。亦須賞給路費。即將前賞銀作為路費。前賞丹巴多爾濟銀。即賞伊子托恩多作為路費。其餘蒙古王公等。仍照例賞給。  

○己丑。諭軍機大臣等、汪志伊等奏、閩浙兩省舟師節次報獲盜犯一摺。據稱該省洋盜、節經嚴飭舟師分催緝捕、現計水陸先後拏獲洋盜奸民、共二百五十三犯、其黃茂匪幫、經舟師追捕、原船已被擊碎無存、黃茂一犯、僅坐小漁船一隻、率夥數十人在洋竄匿、現分飭各舟師加緊追捕等語。前此地方文武各官。往往狃於招撫之說。以圖將就了事。不思此等奸民。稔惡多年。商民受其屠毒。至為慘酷。一經投首。得以幸逃法網。而該匪等投首後。轉瞬閒又故智復萌。逃逸下海。勾結舊日夥匪。仍肆行劫掠。是招撫不如巢□刀捕。歷有明徵。朕屢經訓諭。奈該督等姑息存心。終無成效。況受降宥罪。其法祇可施於外夷。若內地莠民。必當拏獲嚴辦。方足以彰國法而杜奸萌。現在該省洋面盜首。祇有黃茂一名。其勢極為窮蹙。該督等斷不可再事姑息。惟有嚴飭舟師上緊追捕。務期迅速殲擒。盡法懲治。以靖海疆。將此諭令知之。  

○辛卯。孝聖憲皇后忌辰。遣官祭泰東陵。  

○諭內閣、初彭齡奏熟籌下河水利、宜加修理一摺。江省高寶興鹽等處下河地方。勢處窪下。為上游水潦奔匯之區。從前河道、屢經疏浚。今歲久淤塞。每遇洪湖盛漲分洩。運河不能容納。而下游去路阻滯。數縣民田廬舍。悉被淹浸。年來蠲賑頻仍。多糜帑項。茲據初彭齡覆查明確。亟應先時修辦。著照所請。將下河一帶應挑應築各工。即行勘估興修。其應歸官辦銀一萬八千餘兩。照數動撥。應歸商辦銀八萬八千餘兩。飭令趕緊興工。此內應歸民辦工程。急需銀三十二萬一千餘兩。著先行借款給發。俟年歲豐收後。攤徵歸款。事關水利民生。百齡、黎世序、嚴飭承辦各員。實心經理。張鼎、劉重、熟悉工程。現既委令確切勘估。其餘工員。亦一併認真責成。務令工歸實濟。帑不虛糜。工竣後。百齡黎世序二人內、酌分一人親往驗收。如辦理妥協。實於河工地方有益。奏明量予獎勵。設有偷減草率情敝□大。立即嚴參治罪。毋稍姑息。  

○諭軍機大臣等、本日據拉旺多爾濟、松筠奏、張家口蒙古婦人蘊濟特、呈控協領圖滿得受賊犯銀兩。誣伊子達瑪琳扎布等三人為盜一案。已有上□日交熙昌會同貢楚克扎布、來靈審辦矣。此案達瑪琳扎布、圖克濟、圖布德恩等、均系總管鄂特歡派出查拏盜賊之人。連獲十餘犯。協領圖滿得受賊犯銀兩。轉將達瑪琳扎布等、嚴刑逼認通盜。定擬罪名。將已獲正賊釋放。如果所控屬實。則圖滿得賄縱賊。誣良為盜。其罪甚重。熙昌等訊明。即將圖滿嚴參治罪。不可稍有回護。若達瑪琳扎布等平日竟與賊犯相通。亦應按律究辦。毋任狡脫。熙昌、貢楚克扎布、來靈奉上□日會同審辦。務須秉公詳慎。以期無枉無縱。將此諭令知之。  

○壬辰。諭內閣、蒙古王公等墳塋。向無立碑之例。丹巴多爾濟系舊蒙古。自幼在內廷豢養。經朕擢至御前大臣。一切差使。謹慎奮勉。著加恩准其建碑。即刊朕所降恩上□日於前。祭文於後。前賞丹巴多爾濟銀二千兩。托恩多隨扈盛京。無需如許路費。即著將此項建碑。以示朕體恤舊蒙古之至意。  

○癸巳。上幸萬壽山。  

○諭軍機大臣等、伯麟奏督飭巢□刀辦邊外首惡張輔國情形一摺。據稱該督自馳抵順寧之後、據報張輔國之黨日楊文星、率領眾猓首先投誠、惟張輔國竟敢恃險拒捕、經派出員弁、督飭耿馬孟連猛猛三土司帶練分路進巢□刀、連日將被賊侵占各寨、分投克復、傷斃賊匪多名、現在該督復添派員弁馳往各路督催土練進巢□刀、張輔國勢已窮蹙、不難搗其巢穴、速就蕩平等語。張輔國以內地奸民。滋事不法。投誠後、赦過家罪。令其充當土目。乃仍敢在邊外跳梁。蠶食土司。肆其侵擾。並敢踞險立柵。抗拒官兵。凶悖已極。據稱現在潛伏南興地方。重重立柵。甚為堅固。附近並分布賊寨。是其勢尚非十分窮蹙。此時乘勝進巢□刀。不可稍涉疏懈。著伯麟即曉諭各土司、以伊等被張輔國擾害侵凌。銜恨已久。今仗內地兵威。搗其巢穴。能將張輔國迅速擒獲。則各寨從此永享安寧。一面督令各土練奮勇進攻。並飭知該道府將賞助該土司銀米子藥。應時接濟。勿令缺乏。總期於瘴癘未起之前。將首逆擒獲。斷不可聽其勢迫請降。仍留餘孽。擒獲審明。即奏聞立正典刑。以安邊境。將此諭令知之。  

○甲午。命翰林院侍講學士寶興、在上書房行走。  

○乙未。朝鮮國王李玜、遣使表賀萬壽冬至元旦三大節。及歲貢方物。賞賚筵宴如例。  

○琉球國中山王尚灝、暹羅國王鄭佛、遣使表貢方物。賞賚邊宴如例。  

○旌表守正捐軀江蘇吳縣民陳雙受妻成氏。  

○丙申。予原任湖南按察使傅鼐、入祀名宦祠。從巡撫廣厚請也。  

○丁酉。孝儀純皇后忌辰。遣官祭裕陵。  

○上臨故喀喇沁郡王丹巴多爾濟、園居賜奠。  

○戊戌。上詣大高殿行禮。  

○還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