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憲法和法律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9部法律的修正案(草案)》審議結果的報告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9部法律的修正案(草案)》的說明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憲法和法律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9部法律的修正案(草案)》審議結果的報告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憲法和法律委員會
2021年4月28日於人民大會堂
(在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上)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八部法律的決定
本作品收錄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報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憲法和法律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9部法律的修正案(草案)》審議結果的報告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本次常委會會議於4月27日上午對道路交通安全法等九部法律的修正案草案進行了分組審議。普遍認為,為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深化「證照分離」改革,推進「放管服」改革,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優化營商環境,對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作相應修改,是必要的,修正案草案基本可行,贊成提請本次常委會會議表決通過。同時,有些常委會組成人員還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見和建議。憲法和法律委員會於4月27日下午召開會議,逐條研究了常委會組成人員的審議意見,對修正案草案進行了審議。司法部、應急管理部、海關總署、國務院辦公廳政府職能轉變辦公室的有關同志列席了會議。憲法和法律委員會認為,修正案草案總體是可行的,同時,提出以下修改意見:

一、修正案草案將消防法第十五條中的「消防技術標準」修改為「消防安全標準」。有的常委委員提出,考慮到與消防法其他有關條文的銜接,建議仍使用「消防技術標準」的表述。憲法和法律委員會經研究認為,消防安全標準包含消防技術標準和有關管理規定,為適應實行告知承諾管理後消防安全檢查工作的需要,並與消防法其他規定保持一致,建議將「消防安全標準」修改為「消防技術標準和管理規定」。

二、有的常委會組成人員提出,鑑於全國人大相關專門委員會已經啟動了種子法的修改,修正案草案關於種子法的相關修改內容可以在種子法的修改中一併納入,建議刪除草案中有關種子法修改的內容。憲法和法律委員會經研究,建議採納這一意見。

三、有的常委會組成人員提出,鑑於農藥、獸藥對生態和人民群眾健康安全有影響,為更好地把住食品藥品安全關,建議保留現行廣告法有關規定內容。憲法和法律委員會經研究,建議採納這一意見。

在審議中,有的常委會組成人員還就取消行政審批後,需要進一步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提出了很好的意見建議。憲法和法律委員會建議,國務院及其有關部門要認真研究常委會組成人員的意見,進一步完善事中事後監管措施,確保監管責任落實,維護好國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

此外,根據常委會組成人員的審議意見,還對修正案草案作了個別文字修改。

憲法和法律委員會已按上述意見提出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八部法律的決定(草案),建議本次常委會會議審議通過。

決定草案和以上報告是否妥當,請審議。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憲法和法律委員會
2021年4月28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