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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國務院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的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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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國務院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的決議
制定機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1981年3月6日
(1981年3月6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

  1. 國務院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

  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決定:批准《國務院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由國務院公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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