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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新西蘭政府建立外交關係的聯合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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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新西蘭政府建立外交關係的聯合公報
1972年12月21日於紐約市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新西蘭政府根據互相尊重主權和領土完整、互不干涉內政和平等互利的原則,決定自一九七二年十二月二十二日起互相承認並建立外交關係。

中國政府重申: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省。新西蘭政府承認中國政府的這一立場。

新西蘭政府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為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

中國政府和新西蘭政府商定,按實際可能儘早互相派大使,並在平等、互利和友好協商的基礎上,根據國際慣例,相互在各自首都為對方大使館的建立和履行職務提供一切必要的協助。

中華人民共和國特命全權大使
常駐聯合國代表
黃華
(簽字)

新西蘭特命全權大使
常駐聯合國代表
約翰·維安·斯考特
(簽字)

一九七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於紐約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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