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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毛里求斯政府建立外交關係的聯合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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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毛里求斯政府建立外交關係的聯合公報
1972年4月15日於北京市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毛里求斯政府,根據兩國人民的利益和願望,商定建立大使級的外交關係。

中國政府表示堅決支持毛里求斯政府維護民族獨立和國家主權的鬥爭。

毛里求斯政府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代表全中國人民的唯一合法政府。

兩國政府同意在相互尊重領土完整和主權、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內政、平等互利和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的基礎上,發展兩國之間的友好合作關係。

一九七二年四月十五日於北京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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