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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核定黑龍江省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登記不可移動文物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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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核定黑龍江省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登記不可移動文物的函
文物普查函〔2011〕911號
制定機關:國務院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1年4月19日

黑龍江省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黑龍江省文物局:

按照國務院的統一部署,在你省普查領導小組的高度重視下,各地各部門密切配合、艱苦努力,已圓滿完成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實地文物調查階段的各項工作任務。

經過驗收核定,你省共調查登記不可移動文物10759處(古遺址6537處;古墓葬341處;古建築126處;石窟寺及石刻37處;近現代重要史跡及代表性建築3484處;其他234處)。其中新發現不可移動文物7065處,複查不可移動文物3694處。另登記消失不可移動文物599處。

專此函告。


附件:《黑龍江省不可移動文物統計表》

國務院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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