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新建遙牆民用機場的批覆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新建遙牆民用機場的批覆
國函〔1986〕9號
1986年1月11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中央軍委

國務院、中央軍委

關於新建遙牆民用機場的批覆

 
國函〔1986〕9號
 

山東省人民政府、中國民用航空局:

山東省人民政府一九八五年三月二十八日《關於建設濟南香王店民航機場的請示報告》和八月十一日《關於建設濟南民航機場問題的補充告》均悉。現批覆如下:

一、同意新建遙牆民用機場。

二、新建機場按二級機場、供起降MD-82型飛機的技術要求進行設計。

三、建設總投資控制在六千萬元以內,由中國民用航空局在「七五」後期或「八五」初期的基建投資中安排二千萬元,包幹使用,其餘由東省和濟南市自籌解決(其中包括利用科威特基金會貸款一千萬美元,本息均由山東省和濟南市負責償還)。

四、具體事宜,請你們同有關部門協商解決。

 

                           國 務 院

                           中央軍委

                         一九八六年一月十一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