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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關於印發服務業發展「十二五」規劃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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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關於印發服務業發展「十二五」規劃的通知
國發〔2012〕62號
2012年12月1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國務院關於印發服務業發展

「十二五」規劃的通知

 
國發〔2012〕6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現將《服務業發展「十二五」規劃》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國 務 院

                              2012年12月1日

 

服務業發展「十二五」規劃

2012

年12月

 

目   錄

  前 言

  第一章 服務業發展面臨的形勢

   第一節 發展基礎

   第二節 發展機遇

   第三節 面臨挑戰

  第二章 總體要求

   第一節 指導思想

   第二節 基本原則

   第三節 發展目標

  第三章 服務業發展重點

   第一節 加快發展生產性服務業

   (一)金融服務業

   (二)交通運輸業

   (三)現代物流業

   (四)高技術服務業

   (五)設計諮詢

   (六)科技服務業

   (七)商務服務業

   (八)電子商務

   (九)工程諮詢服務業

   (十)人力資源服務業

   (十一)節能環保服務業

   (十二)新型業態和新興產業

   第二節 大力發展生活性服務業

   (一)商貿服務業

   (二)文化產業

   (三)旅遊業

   (四)健康服務業

   (五)法律服務業

   (六)家庭服務業

   (七)體育產業

   (八)養老服務業

   (九)房地產業

   第三節 提升農村服務業水平

   第四節 拓展海洋服務業領域

  第四章 擴大服務業開放

   第一節 大力發展服務貿易

   第二節 提高服務業利用外資水平

   第三節 穩步實施「走出去」戰略

   第四節 深化內地與港澳地區服務業合作

   第五節 推進海峽兩岸服務業合作

  第五章 改革完善服務業發展體制機制

   第一節 深化服務業改革

   第二節 創新政策支持

  第六章 規劃實施保障

   第一節 加強組織協調

   第二節 夯實發展基礎

   第三節 健全規劃實施機制

 

前  言

  「十二五」時期是我國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關鍵時期,是深化改革開放、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攻堅時期,也是推動服務業大發展的重要時期。加快發展服務業是推進經濟結構調整、產業結構優化升級的重大任務,是適應對外開放新形勢、提升綜合國力的有效途徑,也是擴大就業、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生活需要的內在要求。

  《服務業發展「十二五」規劃》是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要求、指導我國服務業發展的總體部署,是編制服務業各領域專項規劃(指導意見)和地方服務業發展規劃的重要依據。

  《服務業發展「十二五」規劃》的範圍是服務產業和可以市場化發展的服務領域。

第一章 服務業發展面臨的形勢
 
第一節     發展基礎

 

  「十一五」時期,我國社會生產力快速發展,綜合國力大幅提升,人民生活明顯改善,國際地位和影響力顯著提高,經濟建設和社會建設取得重大進展。我國服務業實現較快發展,對經濟社會發展的支撐和拉動作用日益突出。

  ——規模不斷擴大。「十一五」時期,服務業增加值年均增長11.9%,高於國內生產總值年均增速0.7個百分點,比「十五」時期加快1.4個百分點。2010年服務業實現增加值17.4萬億元,比2005年增加9.9萬億元,增長1.3倍。

  ——主要服務業行業較快發展。「十一五」時期,服務業各主要行業均實現了較快發展。金融業、批發和零售業、房地產業、住宿和餐飲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等5個門類的增加值年均增速分別為18.7%、16.5%、11.3%、9.5%和8.3%。

  ——新興服務產業快速發展。「十一五」時期,旅遊、文化等產業實現了高速增長,對經濟發展的帶動作用明顯增強;高新技術的廣泛應用和管理理念的不斷創新,推動了電子商務、增值電信、新一代信息技術服務、地理信息、動漫遊戲、檢驗檢測、氣象服務等新型服務業態加速發展;認證認可、合同能源管理、環境服務、人力資源服務、家政服務等一批適應市場需求的新興服務產業蓬勃發展。

  ——固定資產投資占比提高。 「十一五」  時期, 服務業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累計完成49.6萬億元,年均增長25.5%,增速比「十五」時期提高8.5個百分點。2010年服務業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占全部投資比重為54.7%,比2005年提高1.1個百分點。

  ——企業不斷發展壯大。「十一五」時期,服務業企業規模不斷擴大,創新能力不斷增強,形成了一批知名企業和著名品牌,競爭力不斷提高。

  ——改革開放進一步深化。「十一五」時期,金融機構、資本市場、鐵路投融資體制、文化體制、醫藥衛生體制、郵政體制等領域改革取得積極進展。服務業稅收、價格、收費等改革深入推進。對外開放領域不斷拓展,服務業外商投資占全部外商投資的比重明顯提高。服務貿易規模迅速擴大,結構逐步優化,國際地位不斷提升。

  ——吸納就業能力進一步增強。2010年服務業就業人數達到26332萬人,比2005年增加了2893萬人,年均增加578.6萬人;占全社會就業人數比重達到34.6%,比2005年提高3.2個百分點。在應對國際金融危機擴大就業方面,服務業發揮了重要作用。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服務業發展。黨的十七大報告提出,要發展現代服務業,提高服務業比重和水平。《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服務業的若干意見》(國發〔2007〕7號)明確了服務業發展的方向、目標、主要任務和政策措施。國家「十二五」規劃綱要強調,要把推動服務業大發展作為產業結構優化升級的戰略重點,營造有利於服務業發展的政策和體制環境。這些都為「十二五」時期服務業大發展奠定了良好基礎。

 

第二節     發展機遇
 

  「十二五」時期,我國服務業面臨難得的發展機遇。從國際環境看,經濟全球化深入發展,世界經濟增長格局和市場需求形勢發生新變化,科技創新和產業升級面臨新突破,國際經濟秩序出現新調整。我國與世界經濟的相互聯繫和影響日益加深,服務業國際化發展的機遇增多,有利於在更廣領域、更高層次參與國際合作與競爭。

從國內環境看,我國具備服務業大發展的有利條件。 2010年我國人均國內生產總值超過4000美元,「十二五」時期將向更高水平邁進,必然進一步帶動產業結構和消費結構升級,服務業市場需求潛力巨大。隨着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市場化、國際化深入發展,服務業的發展基礎和發展條件將進一步改善。改革攻堅步伐加快、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趨向完善,將為服務業發展創造更加完善的體制環境,進一步激發服務業發展的活力和動力。轉變經濟發展方式、調整產業結構的加快推進,將對發展生產性服務業提出新的要求;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斷滿足廣大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生活需要,將對發展生活性服務業提出更高的標準。黨的十八大報告提出了推動服務業特別是現代服務業發展壯大的任務要求,為服務業發展指明了方向。

 

第三節     面臨挑戰
 

  「十二五」時期,我國服務業發展還存在不少困難和問題,面臨一些新的挑戰。我國服務業發展長期滯後,結構不合理,生產性服務業水平不高,尚未形成對產業結構優化升級的有力支撐;生活性服務業有效供給不足,不能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服務需求。國際競爭力不強,缺少大企業大集團和知名品牌,服務貿易逆差短期內難以扭轉。服務業人才不足,標準化水平不高,科技含量和服務水平有待進一步提升。服務業深化改革任務仍然艱巨,加快發展服務業的思想認識需要進一步提高,制約發展的一些長期性深層次矛盾依然存在,影響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亟待解決。國家「十一五」規劃綱要提出的服務業增加值占國內生產總值比重、服務業就業人數占全社會就業人數比重兩個預期性指標均未完成,服務業不能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的問題更加凸顯。國際環境複雜多變,不確定因素增多,貿易保護主義加劇,發達國家的生產性服務業占有明顯優勢,圍繞市場、資源、人才、技術、標準的競爭更加激烈,這些對提升我國服務業質量和水平,縮小與發達國家差距都提出了新的挑戰。我們必須立足現有基礎,充分利用各種有利條件,加快解決突出矛盾和問題,全力推動服務業大發展。

 

第二章     總體要求
 
第一節     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緊緊圍繞科學發展主題和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主線,適應中國特色新型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同步發展的要求,進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擴大開放,將推動服務業大發展作為調整經濟結構的重要突破口,以市場化、產業化、社會化、國際化為方向,加快發展生產性服務業,大力發展生活性服務業,營造有利於服務業發展的良好環境,全力推動服務業發展提速、比重提高、水平提升,為增強我國產業核心競爭力和提高人民群眾生活質量奠定堅實基礎。

 

第二節     基本原則
 

  「十二五」時期,推動服務業大發展需要把握以下原則:

  (一)發展服務業與促進經濟結構調整、產業結構優化升級相結合。推動服務業與工業、農業深度融合,催生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促進企業組織結構完善和生產經營模式創新,不斷增強我國產業發展綜合優勢,推進產業結構優化升級。

  (二)發展服務業與擴大國內需求、改善人民群眾生活相結合。進一步發揮服務業對拉動消費和投資的積極作用,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生活需要。

  (三)發展服務業與擴大就業、提高勞動者素質相結合。發揮服務業吸納就業的主渠道作用,加強人才培養開發和就業服務體系建設,將我國人口多的壓力轉化為人力資源豐富的優勢。

  (四)發展服務業與推進城鎮化相結合。適應城鎮化發展的趨勢和要求,強化服務產業支撐,增強服務功能,在城鎮化進程中完善服務體系,提升城鎮宜居宜業水平。

  (五)推動服務業全面發展與重點突破相結合。堅持生產性服務業與生活性服務業並重、現代服務業與傳統服務業並舉,大力推動涉及面廣、輻射作用大的服務業重點行業和領域加快發展,帶動服務業全面發展。

  (六)深化服務業改革與擴大服務業開放相結合。推進服務業改革,完善體制機制,為服務業大發展營造良好的政策環境。進一步擴大服務業開放,以開放促改革,以競爭促發展。

 

第三節     發展目標

 

  根據推動服務業大發展的總體要求,「十二五」時期,要努力實現以下目標:

  (一)提高服務業比重。服務業增加值年均增速超過國內生產總值年均增速,服務業固定資產投資年均增速超過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和第二產業固定資產投資年均增速。到2015年,服務業增加值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較2010年提高4個百分點,成為三次產業中比重最高的產業。推動特大城市形成以服務經濟為主的產業結構。

  (二)提升服務業水平。服務業新興領域不斷拓展,新型業態和新興產業不斷湧現,規模化、品牌化和網絡化水平不斷提升,生產性服務業對產業結構優化升級的支撐作用明顯提高,生活性服務業滿足人民群眾多樣化需求的能力明顯增強,農村服務業水平明顯提升。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競爭力的大企業大集團,創建一批具有國際影響力的著名品牌,建設一批主體功能突出、輻射範圍廣、帶動作用強的服務業發展示範區。

  (三)推進服務業改革開放。壟斷行業改革不斷深化,投資主體多元化機制進一步完善。公共服務領域改革不斷深入,市場機製作用得到充分發揮。社會領域和事業單位改革加快推進,服務質量和效率不斷提高。適應新型服務業態和新興服務產業發展的市場管理辦法逐步完善。國家服務業綜合改革試點取得明顯成效。服務業發展環境進一步改善,對外開放領域和範圍進一步擴大,國際化水平不斷提高。

(四)提高服務業吸納就業能力。到2015年,服務業就業人數占全社會就業人數的比重較2010年提高4個百分點,服務業從業人員素質明顯提高。

第三章     服務業發展重點

 

  立足我國產業基礎,發揮比較優勢,以市場需求為導向,突出重點,引導資源要素合理集聚,構建結構優化、水平先進、開放共贏、優勢互補的服務業發展格局。

 

第一節     加快發展生產性服務業
 

  圍繞促進工業轉型升級和加快農業現代化進程,推動生產性服務業向中、高端發展,深化產業融合,細化專業分工,增強服務功能,提高創新能力,不斷提高我國產業綜合競爭力。

  (一)金融服務業。

  加強金融市場體系建設,有序發展和創新金融組織、金融產品和服務,優化社會融資結構。發揮大型金融機構的綜合性服務功能,積極發展為小型微型企業服務的中小金融機構,推進政策性銀行、大型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中小銀行業金融機構、資產管理公司實施差異化發展戰略。推進金融服務專業化、特色化、精細化、品牌化,大力改善對「三農」和小型微型企業的金融服務。發揮信用融資、證券、保險、信託、理財、擔保等服務的資產配置和融資服務功能。大力發展資本市場,完善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推進建立全國性場外交易市場。加快發展債券市場,完善大宗商品期貨和金融期貨的品種體系。充分發揮保險業的功能作用,積極發展責任保險、信用保險,探索建立國家政策支持的巨災保險體系。創新保險營銷服務方式,推進中小保險公司差異化發展,規範發展保險中介市場,推進再保險市場建設。完善現代金融企業制度,強化內部治理和風險管理。提高監管方法的科學性、適用性和前瞻性,維護金融業安全穩健運行。加強金融法律、支付清算、徵信、反洗錢等金融服務業基礎能力建設。建立健全系統性金融風險防範預警體系、評估體系和處置機制,加強對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的監管。「十二五」時期,全面提升金融服務水平,有效防範和應對系統性風險,健全金融宏觀審慎政策框架,構建功能健全、服務高效、分工合理、競爭有序、效益良好、安全穩健的現代金融服務體系,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

  (二)交通運輸業。

  加快完善鐵路網絡,建設國家快速鐵路網,強化重載貨運網,提升服務能力和水平。加快國家高速公路網剩餘路段、「瓶頸」路段建設,加強路網運行監測和交通出行信息服務;繼續推進農村公路建設,提高城鄉客運能力,推進城鄉客運一體化。加快發展內河水運,推進重慶長江上游和武漢長江中游航運中心建設,發展專業化、規模化、現代化內河港區,加快推進內河運輸船舶標準化,形成干支直達、江海聯運的服務網絡。推進沿海港口協調有序發展,加快推進上海國際航運中心、天津北方國際航運中心和大連東北亞國際航運中心建設。完善港口集疏運體系和專業化運輸系統,拓展現代航運服務功能,形成具有國際競爭力的海運服務體系。建立通達通暢的國內國際航線網絡,加強機場和空管保障能力建設,加快發展通用航空。實施公共交通優先發展戰略,提高城市公共交通服務能力,建立多層次、差別化的公共交通服務網絡,大力發展農村客運和農村物流。推進綜合運輸大通道和綜合交通樞紐建設,提高基礎設施養護水平。鼓勵運輸企業優化貨物運輸組織,大力發展鐵水聯運、江海直達、道路貨物甩掛運輸,加快發展冷鏈運輸、零擔快運和各種專用運輸,鼓勵道路運輸企業向多式聯運經營企業轉型。加快郵政服務業發展,提高服務能力和水平。「十二五」時期,交通運輸基礎設施網絡更趨完善,創新能力不斷增強,管理能力不斷提高,服務質量和效率不斷提升,構建網絡設施配套銜接、技術裝備先進適用、運輸服務安全高效的綜合交通運輸服務體系。

  (三)現代物流業。

  大力發展第三方物流,優先整合利用現有物流資源,拓展服務功能,完善服務網絡。加快綜合交通運輸網絡配套物流設施建設,促進各種運輸方式的無縫銜接和高效聯運,建設覆蓋全國的物流通道網絡。加快推進城市配送體系建設,提高統一配送水平。鼓勵物流業與製造業聯動發展,提高一體化運作水平和規模化程度。加快農業生產資料、農產品、大宗礦產品、重要工業品、生活必需品、藥品等領域物流發展。拓展郵政物流,支持快遞能力建設,推動快遞與電子商務、製造業協同發展。強化核心技術開發,加快物聯網等新技術在物流領域的應用和推廣,鼓勵物流信息化和智能化技術的研發和應用,健全各類物流信息共享平台,推廣條碼等自動識別技術。提高物流行業標準化設施、設備和器具應用水平,推進標準化托盤等物流包裝的循環共用,推廣貨運車輛標準化車型。鼓勵生產資料流通企業強化物流服務功能,向倉儲、交易、加工、配送等多功能、多業態拓展,形成一批集多功能於一體的專業化、綜合性生產資料物流配送中心,引導生產資料流通集聚式發展。支持物流企業做強做大,培育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現代物流企業。完善物流基礎設施和網絡,統籌規劃倉儲設施發展,促進傳統倉儲企業向現代配送中心轉變。支持物流園區等物流功能集聚區有序發展,規劃建設一批重點物流園區。加強進出口口岸、國際商品交易中心物流基礎設施和國際通道建設,增強進出口貨物集散能力,重點布局建設一批口岸商貿物流中心,促進貨運樞紐向物流園區轉型,促進保稅物流中心向分撥中心、配送中心和採購中心發展。「十二五」時期,物流業信息化、智能化和標準化水平明顯提高,重點行業物流服務能力顯著增強,初步建立社會化、專業化、信息化的現代物流體系。

  (四)高技術服務業。

  重點發展高技術的延伸服務和相關科技支撐服務,突出研發設計對提升產業創新能力和企業核心競爭力的關鍵作用,加快支撐產業結構調整的研發設計服務體系建設。培育知識產權服務市場,構建服務主體多元化的知識產權服務體系。促進檢驗檢測認證機構市場化運營,加大檢驗檢測認證基礎能力建設,加強戰略性新興產業等重點行業產品質量檢驗檢測體系建設,鼓勵檢驗檢測認證服務機構由提供單一類型合格評定服務向複合型合格評定服務延伸,向規模化、品牌化、專業化發展。完善科技中介體系,大力發展專業化、市場化的科技成果轉化服務。發展新一代信息技術和信息基礎設施,開展雲計算服務創新發展試點示範,加強雲計算服務平台建設。加強物聯網應用示範和推廣,打造物聯網應用平台。加快培育新興網絡信息技術服務,加強軟件工具研發和知識庫建設。推進各類面向行業應用的信息技術諮詢、系統集成、系統運行維護和信息安全服務。加強數字文化教育產品開發和公共信息資源深化利用,構建便捷、安全、低成本的數字內容服務體系。推進地理、人口、法人、金融、稅收、醫療、社保、農業、交通、統計等信息資源深度開發和社會化服務。完善生物技術服務體系,重點在醫藥創製、生物信息、生物環保、生物農業等領域培育新興生物技術服務。「十二五」時期,高技術服務業營業收入年均增長18%以上,建設若干產業特色鮮明、比較優勢突出的產業基地和創新集聚區,培育一批創新能力較強、服務水平較高、具有一定國際影響力的骨幹企業,基本形成高技術服務產業體系、標準體系、統計體系和政策體系,推動研發設計服務、知識產權服務、檢驗檢測認證服務、科技成果轉化服務、信息技術服務、數字內容服務、生物技術服務等高技術服務業做大做強,發展成為國民經濟的重要增長點。

  (五)設計諮詢。

  以促進產業結構升級、提升生活品質為重點,鼓勵創新,促進設計諮詢產業規模化、品牌化、國際化發展。整合現有資源,加強資源共享,建立實用、高效的設計和諮詢基礎數據庫、資源信息庫等公共服務平台。提高設計和諮詢的信息化水平,支持相關軟件等信息技術產品研發和推廣應用。重點支持設計創新成果產業化,鼓勵研發體現中華民族傳統工藝和文化特色的設計項目和產品。引導設計企業和諮詢企業加強品牌建設,提高專業化、規模化水平。充分發揮工業設計在豐富產品品種、提高附加值、創建自主品牌、提高企業核心競爭力等方面的作用。鼓勵設計和諮詢企業積極參與國際競爭與合作。「十二五」時期,設計諮詢服務能力明顯增強,專業人才素質明顯提高,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和知名品牌的設計諮詢機構數量大幅上升,培養一批綜合素質高、創新能力強的領軍人才,培育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設計諮詢企業。

  (六)科技服務業。

  大力發展研發服務外包、合同研發組織、檢測、氣象等服務,培育專業化第三方研發機構,促進研發服務集群發展。加快發展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服務,提升技術轉移機構的市場化運作和增值服務能力,強化產學研合作過程中的技術成果中試和熟化服務,推進技術市場交易模式和機制創新,提升技術市場網絡化、信息化、國際化水平。積極發展創新創業服務,培育創業服務業態,大力推廣「孵化加創投」模式。擴大科技企業加速器試點,為高成長企業做大做強提供資本、人才、市場等服務,優化創新創業環境。積極發展科技金融服務,推動設立科技金融專營機構,鼓勵科技金融業務創新,探索科技貸款擔保、科技保險、產權交易與股權交易等新模式;建設科技金融綜合服務平台,為企業提供差異化金融服務;加強科技金融風險評估,防範和化解科技金融業風險。積極發展科技諮詢服務,開展知識產權、產業研究和科技動態等服務,提升科技諮詢服務水平。「十二五」時期,科技服務業社會化、專業化水平明顯提高,產業實力明顯增強,培育一批創新能力強、服務水平高、帶動作用大的科技服務企業,形成一批特色鮮明、優勢突出的科技服務產業基地和集聚區,科技在促進經濟發展和創新型國家建設中的支撐能力明顯增強。

  (七)商務服務業。

  鼓勵商務服務業專業化、規模化、網絡化發展,加大品牌培育力度,積極開拓國內外市場。大力發展廣告業,提高廣告業集約化、專業化和國際化發展水平。加快發展資產管理、兼併重組、財務顧問、後勤管理等企業管理服務,積極發展會計、審計、稅務、資產評估、礦業權評估、認證認可、信用評估、經紀代理、市場調查等專業服務,加快發展融資租賃、經營性租賃,推動拍賣、典當服務業發展,促進信用服務業發展。培育一批著名商務服務企業和機構;建設一批影響力大的商務服務集聚區。合理規劃展館布局,發展會展業。「十二五」時期,商務服務業發展水平明顯提升,競爭力明顯增強,結構明顯優化,國內外市場份額明顯提高,市場秩序、誠信體系、標準體系和法律法規進一步完善。

  (八)電子商務。

  積極培育電子商務服務,支持第三方電子商務與交易服務平台建設,推動網絡交易與電子認證、在線支付、物流配送、報關結匯、檢驗檢疫、信用評價等環節的集成應用。發揮行業組織等社會中介機構作用,提高電子商務糾紛處理、爭議調解、法律諮詢、技術研究、成果轉化等服務能力。推進交易保障設施建設,強化對電子商務交易主體、客體及交易行為的在線監測,完善交易保障服務體系。健全電子商務支撐體系,促進數字證書在電子商務全過程、各環節的深化應用,規範網上銀行、網上支付平台等在線支付服務,發展與電子認證、網絡交易、在線支付協同運作的物流配送體系,鼓勵電子商務服務企業建立交易誠信檔案,為改善電子商務環境提供有力支撐。深化電子商務應用,支持大型骨幹企業以供應鏈協同為重點發展電子商務,引導中小企業利用第三方電子商務服務平台拓展國內外市場,推動政府採購電子商務平台建設。加快發展移動電子商務等互聯網產業,大力培育遠程維護、數據託管等技術服務,積極推進醫藥衛生、文化旅遊等領域的信息化建設,不斷拓展和深化電子商務應用領域。規範電子商務發展,保障網絡交易安全。「十二五」時期,基本健全電子商務制度體系,初步形成大型企業供應鏈網絡化協同能力和重要行業龍頭企業全球化商務協同能力,營造安全可信、規範有序的網絡商務環境。

  (九)工程諮詢服務業。

  完善市場機制,鼓勵工程諮詢單位深化體制機制創新,形成以企業為主體的工程諮詢服務體系。規範市場准入,建立統一規範的職業資格制度和行業管理體系,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工程諮詢領域,支持工程諮詢機構為民間投資提供服務。加快工程諮詢業務結構調整,促進工程諮詢全過程協調發展。加強投資建設項目策劃、準備、實施、運營、評價各階段諮詢服務能力建設,提高諮詢服務科學水平,推進工程項目全過程管理,充分發揮工程諮詢服務業在投資建設中的關鍵作用。在全行業倡導誠信為本、廉潔高效的工程諮詢理念,堅持獨立、公正、客觀、科學原則,加強行業自律。擴大工程諮詢在統籌城鄉發展、新興產業、資源能源綜合利用以及環境保護與生態建設等領域的服務範圍。培育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企業,培養一批具有國際視野、熟悉國際慣例的人才。「十二五」時期,工程諮詢服務業產業化、市場化步伐明顯加快,行業規模顯著擴大,服務質量和水平穩步提升,行業立法逐步完善,基本形成具有中國特色、符合國際慣例、擁有較高水平自主知識產權的理論、方法和技術創新體系,建立健全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監管有效的工程諮詢市場。

  (十)人力資源服務業。

  以產業引導、政策扶持和環境營造為重點,推進人力資源服務創新,鼓勵差異化發展,大力開發能夠滿足不同層次、不同群體需求的各類人力資源服務產品。規範發展人事代理、人才推薦、人員培訓、勞務派遣等人力資源服務,鼓勵發展人力資源服務外包、人力資源管理諮詢、高級人才尋訪、網絡招聘等新型服務業態。鼓勵社會資本投資人力資源服務領域,發展行業性、專業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建設產業人才信息平台。構建多層次、多元化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集群,探索建立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區,推進行業集聚發展。實施人力資源服務品牌推進戰略。建立健全人力資源服務標準體系,規範服務流程。鼓勵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走出去」,為我國企業開拓國際市場提供人力資源服務。加快發展服務業職業教育,加強從業人員培訓,培育形成功能完善、規範有序、較為成熟的培訓市場,不斷滿足多樣化、個性化的學習需要。支持社會資本投資發展培訓業,鼓勵高等學校、職業學校、企業、行業協會和其他社會組織開展培訓,推動培訓主體多元化。規範和豐富培訓內容,擴展和創新培訓形式,健全質量評價機制,規範培訓市場秩序。「十二五」時期,建立專業化、信息化、產業化、國際化的人力資源服務體系,實現公共服務充分保障、市場經營性服務逐步壯大、高端服務業務快速發展,人力資源開發配置和服務就業的能力明顯提升,在實施人才強國戰略和就業優先戰略中的作用進一步凸顯。

  (十一)節能環保服務業。

  大力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以做精、做專、做強為方向,扶持壯大一批專業化節能公司,引導技術研發、投融資等機構利用合同能源管理機制開展節能服務。創新豐富節能服務形式和內容,推動節能技術成果轉化和應用。規範節能市場秩序,建立完善職業資格制度和失信懲戒機制。積極培育提供資源節約、廢物管理、資源化利用等一體化服務的循環經濟專業化服務公司,重點培育再製造專業技術服務公司,鼓勵發展循環經濟諮詢服務業,促進資源循環再生利用。以大宗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煙氣脫硫脫硝、城鎮污水垃圾處理、危險廢物處理處置為重點,大力推行特許經營制度,推進污染防治設施建設和運營的專業化、市場化、社會化進程,提高工業污染治理設施專業化、社會化運營服務比例,完善監管制度。健全有利於資源循環利用的回收體系,完善廢舊商品回收網絡,提高回收企業的組織化和規模化程度,建設分揀技術先進、環保處理設施完備、勞動保護措施健全的廢舊商品回收分揀體系。建設廢舊商品回收體系示範城市,完善再製造舊件和垃圾分類回收體系。重點發展集研發、設計、製造、工程總承包、運營及投融資於一體的綜合環境服務,着力培育綜合環境服務龍頭企業。推進環境諮詢、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環境投融資、環境培訓、清潔生產審核諮詢評估、環保產品認證評估等環保服務業發展。加快培育環境顧問、監理、監測與檢測、風險與損害評價、環境審計、排放權交易等新興環保服務業。推動環保技術成果的轉化和應用,開展關鍵技術工程示範,加快環境科技創新平台建設,完善環保服務業標準體系。「十二五」時期,採用合同能源管理機制的節能服務業銷售額年均增長30%。到2015年,節能服務業總產值突破3000億元,環保服務業產值超過5000億元。

  (十二)新型業態和新興產業。

適應產業結構和消費結構升級趨勢,鼓勵技術創新、商業模式創新和服務產品創新,培育壯大服務業新型業態和新興產業。適時研究制定促進服務業新型業態和新興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以及適合服務業新型業態、新興產業發展的行業准入標準和市場管理辦法。支持設立服務業新型業態和新興產業發展投資基金。加強公共服務平台、示範基地建設,加強專業人才培訓,研究建立配套政策措施和統計體系。「十二五」時期,新型業態和新興產業發展環境明顯改善,創新能力明顯提高,產業規模明顯擴大,壯大一批示範帶動作用強的龍頭企業,創建一批優質品牌,不斷形成推動經濟發展的新增長點。

 

第二節     大力發展生活性服務業

 

  圍繞滿足人民群眾多層次多樣化需求,大力發展生活性服務業,豐富服務供給,完善服務標準,提高服務質量,不斷滿足廣大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生活需要。

  (一)商貿服務業。

  加強市場流通體系建設,發展新型流通業態,改善流通設施條件,優化消費環境。推動現代流通方式和循環經濟理念在商貿流通領域的廣泛應用,發展特許經營、電子商務、網絡營銷、總代理等現代經營方式。優化城市大型百貨店、綜合超市、購物中心、批發市場等商業網點結構和布局,積極發展連鎖經營和統一配送,鼓勵發展專業店、專賣店、會員店,大力發展便利店、中小超市、社區菜店等社區商業。通過開展社區商業民生促進工程,構建社區商業便利消費體系,促進居民服務便利化發展。統籌城鄉貿易發展,支持城市商業企業向農村延伸開設商業網點,發展農資和日用工業品配送下鄉服務,引導農產品進城直銷。鼓勵商貿企業兼併重組,支持發展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大型商貿流通企業。加快商貿服務業信息化建設,進一步完善商貿服務行業統計和城鄉市場監測體系。建立健全中小商貿流通企業服務體系,建設一批中小商貿流通企業服務平台和服務機構。引導住宿和餐飲業健康規範發展。「十二五」時期,傳統商貿服務業改造升級步伐加快,商貿流通業多業態、多形式發展,商業設施管理體制進一步完善,城市商業網點結構和布局進一步優化,農村商業設施建設取得重大進展,農村商貿流通現代化水平顯著提高,初步建立現代化商貿服務體系。

  (二)文化產業。

  實施重大項目帶動戰略,加快組織實施一批成熟度高、成長性好、先導性強的重大工程和重點項目。支持文化產業公共服務平台建設,建設一批產業特色鮮明、創新能力強、產業鏈完整、規模效應明顯的特色文化產業基地,加快特色文化城市建設。培育骨幹企業,扶持中小企業,鼓勵文化企業跨地域、跨行業、跨所有制經營和重組。完善文化市場准入制度,在國家許可範圍內鼓勵非公有制資本進入文化產業領域。加快發展各類文化產品和產權、信息、技術、版權等要素市場,推進文化產業投融資體系建設。健全文化技術創新體系,研究制定文化產業技術標準。大力發展文化創意、移動多媒體、數字出版、動漫遊戲等新型業態。大力發展演藝業,加強演藝基礎設施建設,推動發展全國性文藝演出院線和電子票務系統。加強廣播影視基礎設施和服務體系建設,培育一批廣播影視骨幹企業,打造一批廣播影視知名品牌,實施一批廣播影視精品工程,推動廣播影視產品和服務出口。整合提升圖書、報刊等紙介質傳統出版產業,發展數字出版等新興出版產業,加快推廣數字環保技術,創新出版傳播手段和渠道,打造一批大型出版傳媒、印刷複製和發行企業集團。加強文化市場監管,加快數字版權保護技術研發,推進國家版權監管平台建設,提高版權服務與保護水平。積極開拓國際文化市場,創新文化「走出去」模式,增強中華文化國際競爭力和影響力。「十二五」時期,推動文化產業跨越式發展,整體實力和國際競爭力顯著增強,為將其培育成為國民經濟支柱性產業奠定堅實基礎。

專欄1 文化產業發展重點
1.文化藝術產業和網絡文化產品發展重點。

  鼓勵演藝節目在內容與形式上的創新,推動發展全國性文藝演出院線,加快劇院、劇場、電子票務等演藝基礎設施建設,形成1-2個國際知名的演藝產業集聚區,形成10家左右全國性或跨區域的文藝演出院線。開展動漫相關技術標準研製工作。發展網絡遊戲、電子遊戲等遊戲產業,推動國產遊戲產品走出去。積極開發具有民族特色、健康向上和技術先進的新興娛樂方式。繁榮美術創作,規範市場秩序,推動藝術品產業健康發展。發掘民族文化元素,突出地域特色,促進傳統手工藝產品發展。大力發展藝術創意設計產業。加強文化內容與高新數字技術結合,培育和發展數字文化產業。鼓勵研發具有自主知識產權及中華民族特色的網絡文化產品,提高網絡文化產品原創能力和文化品味,形成一批有影響力的網絡文化品牌。

  2.廣播影視產業發展重點。

  推進下一代廣播電視網建設、衛星直播廣播電視、地面數字電視推廣應用、廣播覆蓋傳輸數字化、高清晰度電視、城鎮數字影院、國產影視劇及影視動畫、紀錄片等重大產業項目。基本建成全國城市數字影院覆蓋網絡。大力發展移動多媒體、網絡廣播電視等新媒體新業態,加快移動多媒體廣播電視的全國運營。加快影視產業、影視動畫產業、影視紀錄片產業、影視製作業和網絡視聽產業發展。

  3.新聞出版產業發展重點。

  加快實施新聞出版精品工程,構建重點出版物出版規劃網絡體系,引導出版精品創作生產,扶持動漫遊戲出版產品、民族原創網絡出版產品的創作和研發。加快建設新聞出版產業帶和基地。提高新聞出版企業裝備水平和新聞出版產品的科技含量,大力實施新聞出版科技創新工程。加快新聞出版領域基礎性標準、新業態核心標準的制(修)訂,加大標準宣傳貫徹力度。鼓勵海量數字內容資源平台建設。完善出版物發行流通網絡,加快全國性出版物物流體系建設,提高網點覆蓋面,努力實現「市市有書城、縣縣有書店、鄉鄉有網點、村村有書屋」。提高印刷複製產業發展質量,實施綠色印刷和數字化印刷工程。大力推進海峽兩岸交流合作。實施「經典中國」國際出版工程,加快國際交易平台建設,拓展出版物國際營銷渠道,打造國際知名出版傳媒企業品牌。

  (三)旅遊業。

  大力發展國內旅遊,積極發展入境旅遊,有序發展出境旅遊,走內涵式發展道路,實現速度、結構、質量、效益相統一。科學利用資源,堅持旅遊資源保護與開發並重,加強旅遊基礎設施建設。提高觀光旅遊質量,大力發展休閒度假旅遊和生態、文化、紅色、鄉村、森林、濕地、草原、海洋等專項旅遊,提升旅遊業發展的科技化、信息化水平。加快建設一批國家級旅遊目的地和精品旅遊線路,推進全國特色名鎮(村)建設,規範發展主題公園。加快旅遊公共服務體系建設,鼓勵旅遊公共服務主體多元化。培育一批有競爭力的大型旅遊企業集團,支持民營和中小旅遊企業發展。加快中西部地區和民族地區旅遊業發展。實施人才興旅工程,推進實施國民旅遊休閒綱要。加快旅遊立法和標準化體系建設,加強旅遊誠信體系建設,規範旅遊市場秩序,提高旅遊服務質量。「十二五」時期,旅遊業服務質量明顯提高,市場秩序明顯好轉,可持續發展能力明顯增強,初步發展成為國民經濟的戰略性支柱產業。

專欄2 旅遊業發展重點
1.鄉村旅遊發展。

  推進實施《全國鄉村旅遊業發展綱要》,建設一批鄉村旅遊及休閒農業示範村和示範縣,加大對鄉村旅遊基礎設施建設扶持。

  2.旅遊精品建設。

  推進實施《「十二五」全國旅遊基礎設施建設規劃》,加強旅遊公共服務設施建設,提升打造一批國家級城市旅遊目的地、國家級精品景區,推出一批文化旅遊演藝精品和精品旅遊線路及文物、森林、海洋、溫泉、草原、工業、科技、會展、修學等專項精品旅遊景區。

  3.紅色旅遊發展。

  推進實施《2011-2015年全國紅色旅遊發展規劃綱要》,繼續加大紅色旅遊基礎設施投入,深化紅色旅遊經典景區、精品線路、重點旅遊區建設,加強紅色旅遊與其他旅遊產品的結合,完善配套服務,提高紅色旅遊經典景區和精品線路的吸引力和影響力。

  4.海南國際旅遊島建設。

  推進實施《國務院關於推進海南國際旅遊島建設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09〕44號),加快體制機制創新,推進旅遊要素轉型升級,完善旅遊基礎設施和服務設施,開發特色旅遊產品,規範旅遊市場秩序,全面提升海南旅遊業管理、營銷、服務和產品開發的市場化、國際化水平。

  (四)健康服務業。

  統籌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和非基本醫療衛生服務,提升人民群眾健康保障能力。加快建立和完善以基本醫療保障為主體,商業健康保險為補充,覆蓋城鄉居民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依託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建立完善有利於健康服務業發展的體制和政策,促進非基本醫療服務的發展。合理規劃醫療資源,優化醫療衛生資源配置,進一步完善城鄉醫療服務體系。加強對社會資本舉辦各類醫療機構的監管和技術指導,鼓勵有條件的非公立醫療機構做大做強。積極促進醫療護理、健康檢測、衛生保健、康復護理等健康服務業發展。充分發揮中醫預防保健特色優勢,大力發展中醫醫療保健服務業。加強健康管理教育與培訓,鼓勵技術產品研發,制定標準與規範,加快健康體檢行業的規模化與產業化進程。支持發展健康服務機構,鼓勵健身活動,推動健康諮詢、健康保險與健康服務融合發展。健全康復醫療服務網絡,提高康復醫學服務能力。「十二五」時期,基本形成以公立醫療機構為主導、各類醫療機構共同發展的多元化辦醫格局,構建集醫療服務、健康管理與健康促進、健康保險等服務內容為一體的健康服務產業體系。

  (五)法律服務業。

  大力發展以律師和公證為主體的法律服務業,穩步擴大從業人員數量,全面提高從業人員素質,着力培養一批具有國際眼光、精通涉外法律業務的高素質律師人才。拓寬服務領域和服務方式,提高法律服務水平,實現法律服務在經濟社會發展各領域的廣泛、有效參與。穩步擴大法律服務規模,完善組織形式,推動業務轉型和升級,促進專業化分工,扶持、培育一批規模較大、實力較強的法律服務機構。完善管理體制機制和行業規範,建立健全法律服務人員誠信執業制度,完善執業狀況評價、監督機制和失信懲戒機制,規範服務秩序和服務行為。提升法律服務業開放水平,打造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法律服務機構。加大對法律服務業政策扶持和保障力度,改善法律服務業發展環境,健全體制機制和政策保障,擴大服務規模和服務領域,提升服務層次和服務質量,提高國際化水平和國際競爭力。「十二五」時期,建立起符合我國國情、適應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和民主法治建設要求、較為成熟的法律服務制度體系。

  (六)家庭服務業。

  健全家庭服務業相關法規、政策體系和監管措施,完善家庭服務業促進體系。研究制(修)訂家庭服務業服務標準(規範),擴大標準(規範)覆蓋範圍,研究制訂家庭服務業發展指導目錄。加快推進家庭服務業公益信息服務平台建設。發揮市場機制,加強政府引導,鼓勵各類市場主體進入家庭服務業,重點培育一批連鎖經營的大型家庭服務企業,積極扶持中小家庭服務企業,促進家庭服務企業規模化、品牌化和網絡化發展。鼓勵各類人員到家庭服務業就業、創業,加強從業人員培訓,提高職業素質、專業技能和服務水平。加快構建便利惠民的家庭服務體系,優化城市服務網點布局結構,積極推動家庭服務網點進社區。規範家庭服務市場秩序,促進企業誠信經營,維護從業人員合法權益。以家庭為服務對象,以社區為重要依託,以家政、養老、社區照料和病患陪護服務等業態為重點,創新家庭服務業發展模式,整合家庭服務資源,實現人力資源、信息資源、公共服務資源的優化配置。「十二五」時期,家庭服務業吸納就業人數明顯增加,形成多層次、多形式共同發展的家庭服務市場和經營機構,初步建立與我國經濟發展水平和人民群眾生活需求相適應的家庭服務體系。

專欄3 家庭服務業重點工程
1.家庭服務業公益性信息服務平台建設工程。

  設立區域性家庭服務電話呼叫號碼,整合資源,增加投入,實施家庭服務業公益性信息服務平台建設工程。依託該平台,健全供需對接、信息諮詢、服務監督等功能,形成便利、規範的家庭服務體系,為家庭、社區、家庭服務機構提供公益性服務。

  2.家庭服務業從業人員培訓工程。

  以家政服務、養老護理和病患陪護服務等從業人員為重點,開展訂單式培訓、定向培訓和在職培訓。「十二五」時期,每年培訓100萬人。加強培訓基礎能力建設,依託現有培訓資源,在地級城市以及經濟較為發達的中心城市建設家庭服務從業人員實訓基地,同時對有創業願望的人員提供相應的創業培訓。

  3.家庭服務業千戶百強創建工程。

  推動一批中小企業(單位)做專做精,扶持一批有實力的企業(單位)做大做強,培育一批知名家庭服務品牌,形成一批市場開拓能力強、輻射帶動作用大、服務水平高的企業(單位)群體,加大對員工制家政服務企業(單位)的扶持力度,提升我國家庭服務業的規範化、產業化、品牌化水平。

  (七)體育產業。

  以體育健身休閒業、體育競賽表演業為先導,帶動體育用品、體育中介等行業的聯動發展。推動體育服務運營管理模式多樣化。積極提供適應中低收入群體需求的體育服務,合理引導高收入群體體育消費。堅持重點體育項目帶動戰略,加快培育特色體育產品,着力培育體育產業骨幹企業。合理規劃體育產業基地布局,鼓勵社會力量以多種方式參與體育場館運營管理。推動體育產業與相關產業的互動發展,延長體育產業鏈。加強對體育組織、體育賽事、體育活動的名稱、標誌、版權等無形資產的開發和保護。推動體育服務貿易發展,積極拓展海外市場。「十二五」時期,體育產業整體實力明顯增強,創建一批充滿活力的體育產業基地,培育一批有競爭力的骨幹企業,逐步打造一批有中國特色與國際影響力的體育產品和重大賽事品牌。

  (八)養老服務業。

  引入多種形式的市場主體,培育發展專業化的養老服務機構,鼓勵民間資本和境外資本開發養老服務項目,參與養老服務設施建設和運營,積極扶持非營利性社會組織和中小型養老服務企業創新發展。大力拓展養老服務領域,逐步實現從基本生活照料向健康服務、輔具配置、康復護理、精神慰藉、法律服務、緊急救援等方面延伸。大力發展社區照料服務,推進日間照料中心、托老所、老年之家、互助式養老服務中心等社區養老設施建設。發揮養老服務產業鏈長、涉及領域廣的特點,推動養老服務與餐飲、服裝、營養保健、休閒旅遊、文化傳媒、金融和房地產開發等相關產業互動發展。加強老年護理人員培養培訓,推行養老護理員職業資格考試認證制度,提高其職業素養和服務水平。培育形成一批具有知名品牌和較強競爭力的養老機構,促進養老服務企業規模化、品牌化和網絡化發展。健全養老服務市場准入、退出和監管制度。「十二五」時期,養老服務業規模顯著擴大,社會化養老覆蓋率明顯提高,基本建立以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託、機構為支撐的社會養老服務體系,推動實現老有所養。到2015年,每千名老年人擁有養老床位數量達30張。

  (九)房地產業。

加強和改善房地產市場調控,加強市場監管,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培育和規範住房租賃市場,引導住房合理消費。引導房地產估價、房地產經紀、土地評估和登記代理機構規模化、專業化發展,加強和完善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制度,大力推行房地產經紀人、土地登記代理人執業資格制度,加強中介行業自律管理。建立房地產企業信用檔案,發揮社會監督作用。加強土地登記代理制度建設,健全行業資信體系。加強農村建築技術隊伍建設。大力推廣建築節能服務,培育節能技術服務市場。進一步明確物業管理行業的責任邊界,健全符合行業特徵和市場規律的價格機制,規範物業管理行業市場秩序。建立和完善舊住宅區推行物業管理的長效機制,探索建立物業管理保障機制。鼓勵物業服務企業開展多種經營,積極開展以物業保值增值為核心的資產管理。繼續推進物業管理師制度建設,提升服務規範化、專業化水平。提高舊住宅區物業服務覆蓋率,城鎮新建居住物業全部實施市場化、專業化的物業管理模式。建立完善住房公積金管理績效考核、人員准入、信息披露、責任追究制度,加快服務設施建設,優化服務流程,提高服務水平。「十二五」時期,房地產和土地中介服務機構服務功能明顯增強,社會公信力明顯提高,建築節能服務標準規範進一步完善,培育一批骨幹企業及第三方服務機構。

 

第三節     提升農村服務業水平

 

  以繁榮農村經濟、促進農業現代化、增加農民收入和提高農民生活質量為重點,貫徹統籌城鄉發展的基本方略,協同推進城鎮化和農村發展,積極引導各類市場主體進入,推動農村服務業水平儘快上一個新台階。

  加快發展農村生產性服務業。構建以公共服務機構為依託、合作經濟組織為基礎、龍頭企業為骨幹、其他社會力量為補充、公益性服務和經營性服務相結合、專項服務和綜合服務相協調的新型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加強農業科技創新,推進現代農業產業技術體系與基層農技推廣體系的有效對接。強化基層農技推廣服務,引導科研教育機構積極開展農技服務。搭建鄉村測土配方施肥服務平台,提升科學施肥水平。培育新型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提升農機社會化水平,加快農機流通服務體系建設,支持開展農機跨區作業、承包作業、機具租賃和維修服務,推進農機服務市場化、專業化、產業化。加強土地流轉管理服務機構建設,培育壯大承包經營權流轉中介服務組織,健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市場服務體系。完善農副產品流通體系,加大農產品批發市場和農貿市場升級改造力度,加強產銷銜接,擴大農超對接規模,積極打造「南菜北運」和「西果東送」產銷鏈條。加強信息體系建設,推廣先進交易方式,發展各類流通中介組織。強化農業生產資料市場准入和監管,實施經營台賬和可追溯管理,提升經營單位技術服務能力,鼓勵發展連鎖配送等現代經營方式。支持發展農業信息服務,以農業生產經營為重點,逐步形成連接國內外市場、覆蓋生產和消費的信息網絡。改善農村金融服務,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鼓勵商業金融機構加大對「三農」的支持力度,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培育村鎮銀行、貸款公司、農村資金互助社等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發展農村郵政金融業務,建立農村信貸擔保體系,擴大農村金融抵押品範圍。擴大涉農保險覆蓋面,探索發展漁業保險,建立多形式經營、多渠道支持的農業保險體系。積極推動農村小額人身保險發展,健全農村保險服務體系。完善動物疫病診療等獸醫服務體系,積極發展農作物和林業有害生物、草原鼠蟲害防治專業化服務。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能力和水平。提高農產品流通組織化程度,培育大型流通主體。完善扶持政策,加大扶持力度,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增強集體經濟組織服務能力,提升農業、林業組織化水平。

積極發展農村生活性服務業。完善農村消費品銷售網絡,推動現代流通方式向農村延伸。加快物流配送體系建設,深入實施萬村千鄉市場工程,提升農村商品統一配送能力,發展一網多用,開展信息化改造,提高農村商業的組織化、標準化、現代化水平。推動機動車維修網點向農村延伸。積極發展園藝業、休閒農業、生態農業、休閒漁業、鄉村旅遊等特色產業,大力扶持農民和農民專業合作組織興辦農家樂、採摘、垂釣等休閒旅遊項目,增加農民收入。與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相配合,積極引導森林景觀的開發利用,大力扶持農民興辦森林人家、林業觀光園、森林氧吧、森林療養等休閒旅遊項目,提高興林富民效益。搞好農民培訓,提高農民素質,加強輸出地與輸入地勞務對接,完善農民創業就業服務體系。大力發展勞務經濟,鼓勵農民就地就近就業,支持農民工返鄉創業。抓好農民創業促進工程試點工作,引導農村富餘勞動力轉移就業。廣泛開闢農民就業創業渠道,逐步發展面向農村尤其是中心鎮的家庭服務。加快發展農村客運。繼續推進村莊整治,以農村環境連片綜合整治區域為重點,大力發展農村生活污水、垃圾等污染治理設施的專業化運營,全面改善農村生活環境。

 

第四節     拓展海洋服務業領域

 

  緊扣海洋經濟發展戰略部署和要求,加強陸海統籌,不斷拓展服務領域,提升服務層次和水平。

  大力發展海洋運輸業,壯大海運船隊,增強國際海運競爭力,提升能源、原材料等戰略物資運輸保障能力。完善港口布局,拓展港口服務功能,加快港口物流發展,發展內陸無水港。加強漁港建設,依託漁港積極發展水產品冷藏、加工、交易以及休閒漁業、漁民作業補給等服務業。整頓、維護航行秩序,完善海上交通管理和應急救助系統,不斷提高航海保障、海上救生和救助服務水平。

  積極發展海洋旅遊,進一步突出海洋生態和海洋文化特色,開拓國內國際旅遊客源市場,發展海濱度假旅遊、海上觀光旅遊、涉海專項旅遊、海島度假旅遊和海島生態旅遊。加強旅遊基礎設施與生態環境建設,科學確定旅遊環境容量,促進海洋旅遊可持續發展。推進電子客票系統建設和聯網售票,提升海上客運服務質量。加強客運碼頭、遊艇碼頭及停泊區的規劃建設和管理,發展海峽、島嶼間客滾運輸和海上旅遊、遊艇經濟。在有條件的港口發展集娛樂、休閒、餐飲、購物於一體的郵輪經濟。

建立海洋、海島空間基礎地理信息系統,積極開展海洋生物資源及礦產資源勘查定位、海洋工程維護、海洋綜合調查與測繪、海洋教育、海洋科普與文化傳播等服務。科學評價海洋環境質量,開展大範圍、長時效、高精度海洋預報服務,重點建設面向海上監視、海上運輸、海上搜救、海洋油氣開採、大洋和極地勘探、漁業生產、濱海旅遊、國際合作等活動的海洋專題服務體系。積極開展海洋災害風險評估和區劃工作,建設海洋災害監測預警體系,建立海洋立體監測觀測預報網絡系統,形成有效的監測、評估和預警能力。

 

第四章     擴大服務業開放

 

統籌國內服務業發展和對外開放,加快轉變對外貿易發展方式,大力發展服務貿易,積極合理有效利用外資,推動有條件的服務業企業「走出去」,完善更加適應發展開放型經濟要求的體制機制,有效防範風險,充分利用好國際國內兩個市場、兩種資源,積極參與服務貿易規則制定,深入推進與港澳台地區服務業合作,在更大範圍、更廣領域、更高層次上參與服務業國際合作與競爭。

 

第一節     大力發展服務貿易

 

推動重點行業的服務出口,促進出口結構轉型升級。進一步鞏固運輸、旅遊、建築等行業在服務貿易中的優勢,積極推進中醫藥、文化藝術、動漫遊戲、廣播影視、新聞出版、教育、體育等有我國特色的服務出口,重點培育通信、金融、會計、資產評估、計算機和信息服務、傳媒、諮詢、會展等現代服務貿易,加快培育一批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和知名品牌的服務貿易重點企業。提高國內服務外包企業承接能力,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增強產業集聚效應,逐步形成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服務外包產業基地。促進服務外包離岸業務與在岸業務協調發展。建立健全服務貿易促進體系,完善服務貿易法律法規、標準體系和統計體系,推進服務貿易便利化。穩步擴大服務進口,發揮進口在促進我國服務貿易發展中的積極作用。

 

第二節     提高服務業利用外資水平

 

進一步擴大服務業利用外資領域,優化結構,豐富方式,不斷提高利用外資質量和水平。鼓勵引進設計、研發和營銷等方面先進技術和管理經驗,鼓勵設立外商投資研發中心。引導外商投資發展農業技術服務、交通運輸、現代物流、銀行、證券、保險、信息、軟件設計開發、商務服務、工程諮詢服務、節能環保服務等生產性服務業,積極穩妥推進教育、醫療、體育、文化、旅遊、電信等領域對外開放,吸引外商投資發展家庭服務業,鼓勵外商投資職業技能培訓。合理引導房地產領域的外資投向,鼓勵外資投資參與保障性安居工程、綠色節能環保建築的建設。創新服務業利用外資方式,引進海外高層次人才,有效利用國外優惠貸款和國際商業貸款促進服務業發展。鼓勵外商投資設立創業投資企業,完善創業投資規定,合理引導外商投資發展融資擔保等金融服務關聯產業,支持符合條件的外商投資服務業企業境內公開發行股票、發行企業(公司)債券和中期票據,拓寬融資渠道。優化服務業利用外資的政策環境,增強政策透明度,保護投資者合法權利,做好外資併購安全審查。鼓勵跨國公司在華設立地區性總部和功能性機構。積極推進服務業在部分區域和領域試點先行開放,提高服務業開放水平。改善服務業利用外資的區域結構,推動中西部地區利用外資發展服務業,支持東部地區尤其是東部特大城市利用外資提升服務經濟水平。

 

第三節     穩步實施「走出去」戰略

 

  按照市場導向和企業自主決策原則,引導各類所有制服務業企業有序開展境外投資合作,支持在境外開展技術研發投資合作,創建國際化營銷網絡和知名品牌。充分利用中華老字號企業已形成的品牌效應,帶動中醫藥、中餐等產業開拓國際市場。將重點國別(地區)與重點領域相結合,分類指導,積極引導運輸、建築、旅遊等有比較優勢,以及分銷、通信、快遞、金融、計算機和信息服務、文化藝術、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等有發展潛力行業的企業對外投資。支持發展對外翻譯與傳播,支持文化企業拓展國際營銷渠道,加快建設國際版權交易平台,增強中華文化傳播力和影響力。發展出口信用保險,促進對外貿易和投資。着力培育我國服務業大型跨國公司和跨國金融機構,提高國際化經營水平。完善支持國內企業「走出去」的服務平台,做好海外投資環境研究,強化投資項目的科學評估,增強境外投資法律、會計、信息、金融、管理和環境技術等服務。提高綜合統籌能力,加強實施「走出去」戰略的宏觀指導和服務,提高服務業企業對外投資便利化程度,加大知識產權境外登記註冊和海外維權力度,維護企業海外權益,有效防範和應對各類風險。進一步擴大與有關國家和地區的服務業交流與合作,充分利用自由貿易區框架,加強對服務業企業「走出去」的制度保障。

專欄4 中國與東盟自由貿易區
履行我國在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服務貿易協議》中的承諾(包括建築、環保、運輸、體育和商貿等5個服務部門的26個分部門),鼓勵我國企業在金融、電信、教育、旅遊、建築、醫療等行業開展國際化經營,深入推進與東盟服務業領域的交流與合作。

 

第四節     深化內地與港澳地區服務業合作
 

  繼續實施內地與香港、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CEPA),進一步擴大對港澳服務業開放,大幅提升服務貿易開放程度。採取更加積極的措施,擴大對港澳傳統服務業和新興服務業的開放,充實貿易投資便利化的內容。到「十二五」末期,通過CEPA基本實現內地與香港、澳門服務貿易的自由化。

  支持建設以香港金融體系為龍頭、珠三角地區城市金融資源和服務為支撐的金融合作區域。支持香港發展成為離岸人民幣業務中心,拓展香港與內地人民幣資金循環流通渠道。支持香港企業使用人民幣到境內直接投資。在內地推出港股組合交易所交易基金,支持符合條件的內地企業赴香港上市。不斷提高內地對港資銀行開放的層次和水平,支持港資銀行在廣東省內以異地支行形式合理布點,均衡布局。支持符合條件的香港證券機構穩步推進深港資本市場創新合作。支持香港保險公司設立營業機構或通過參股方式進入內地市場,加強內地與香港在保險產品研發、業務經營和運作管理等方面合作。積極支持保險創新發展試驗區建設。增加在香港發行人民幣債券的境內金融機構主體。

  完善珠三角地區與港澳跨界交通運輸體系,建立跨界交通監管合作機制,加強口岸綜合配套服務功能和區域物流信息平台建設,提升通關和物流便利化水平,鼓勵發展電子商務,積極支持電子認證、在線支付、網絡信用、現代物流等電子商務支撐體系建設。打造區域航運衍生服務基地、生產組織中樞和國際供應鏈管理中心,構建現代流通經濟圈。積極引導內地和香港服務業企業合作建立商品國際營銷網絡。繼續推動職業資格互認、專業人士執業工作和職業技能鑑定合作,促進專業人才流動。

  加強內地與港澳高等教育合作,積極探索多種形式的合作辦學模式。加強職業教育培訓合作,建立師資交流合作制度。加強文化交流,促進文化創意、影視、動漫、遊戲、演藝、出版等方面合作。擴大開放醫療服務市場,合作發展醫療服務和中醫藥醫療保健服務,逐步擴大港澳資本獨立舉辦醫療機構試點範圍。完善動植物衛生檢疫和食品、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通報制度,建立食品安全技術標準和地理標誌保護合作溝通機制。加強內地與港澳中華老字號品牌的交流合作。拓寬內地與港澳旅遊合作範圍,共同完善旅遊服務體系。採取積極措施引入港澳專業化社會服務,支持港澳家庭服務機構在內地設立高端專業服務機構,推進內地與港澳合作開展服務業從業人員培訓及信息交流,支持港澳服務提供者到內地興辦養老服務機構,發展養老等服務。依託內地與港澳環境服務業現有基礎,廣泛開展環境金融、環境諮詢、環境技術研發、人才培養、環保宣傳教育、資源回收再利用等領域合作。打造環境服務業交流合作平台,鼓勵港澳環境服務企業入駐,推動港澳環保企業在內地開展環保設施運營服務,在廣東率先開展環境服務業合作模式創新。

  深化粵港澳合作,落實粵港、粵澳合作框架協議,促進區域經濟共同發展,打造更具綜合競爭力的世界級城市群。鼓勵廣東在對港澳服務業開放中先行先試,逐步將先行先試有效措施拓展到內地其他地區。加快落實相關政策,把深圳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打造成現代服務業體制機制創新區、現代服務業發展集聚區、香港與內地緊密合作的先導區、珠三角地區產業升級的引領區。全面推進內地與港澳服務業合作,建設內地重點地區與港澳服務業重大合作項目,形成優勢互補、協作配套的現代服務業體系。

  以珠三角地區需求為導向,重點在服裝、燈飾、家具、五金、皮革等產業,依託有集聚規模的專業鎮,統籌規劃建設生產性服務業集聚區,引進港澳諮詢、廣告、設計、營銷等服務。推進珠三角加工貿易轉型升級示範區建設。鼓勵信息服務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平台資源的合作與共享。支持依法開展跨境檢驗檢測、認證認可、知識產權、安全監管和應急救援等方面服務,加快內地與港澳檢驗檢測報告互認和電子簽名證書互認,支持內地與港澳檢驗鑑定、認證、檢測機構加大交流合作。

專欄5 粵港澳服務業合作重大項目
1.港珠澳大橋。

  建設海中橋隧工程、三地口岸和連接線,實現香港、珠海、澳門三地高速公路連通。

  2.廣深港客運專線。

  建設客運專線並與武廣客運專線、滬深客運專線接駁。

  3.港深西部快速軌道線。

  研究建設途經深圳前海地區、連接香港國際機場和深圳寶安國際機場的香港第三條過境直通鐵路。

  4.蓮塘/香園圍口岸。

  縮短香港至深圳東部之間車程,提高粵港東部地區出入境通行效率。

  5.深圳前海開發。

  發揮香港國際金融、貿易和航運中心優勢,充分利用前海地區的地緣和交通便利優勢,打造區域綜合交通樞紐,以發展現代服務業為重點,創新行業管理制度,建設粵港現代服務業創新合作示範區,2020年建成亞太地區重要的生產性服務業中心。

  6.廣州南沙新區開發。

  打造服務內地、連結港澳的商業服務中心、技術創新中心和教育培訓基地,推動發展物聯網等新興產業,積極探索依託南沙保稅港區建設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和華南重要物流基地,打造世界郵輪旅遊航線著名節點。

  7.珠海橫琴新區開發。

  重點發展商務服務、休閒旅遊、教育研發和高技術服務業,促進成為珠江口西岸地區產業升級的新平台,建設連通港澳、區域共建的「開放島」,經濟繁榮、宜居宜業的「活力島」,知識密集、信息發達的「智能島」,以及資源節約、環境友好的「生態島」。

 

 

第五節     推進海峽兩岸服務業合作
 

  以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為平台,積極落實《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服務貿易早期收穫計劃,遵循平等互惠、循序漸進的原則,推進兩岸商簽服務貿易協議,逐步減少或消除兩岸間涵蓋眾多部門的服務貿易限制性措施,推動兩岸進一步互相開放服務業市場,促進兩岸服務貿易自由化,繼續擴展服務貿易的廣度和深度,增進兩岸間的服務業合作。推動兩岸互補性生產要素資源的整合與流動,以具有兩岸特色的新技術、新業態和新服務方式改造和提升傳統服務業,促進兩岸產業轉型升級。

  深化兩岸金融合作,維護和促進兩岸金融市場的穩定與發展,不斷完善兩岸金融監管合作機制,積極穩妥推進兩岸金融市場相互開放。支持符合條件的兩岸金融機構互設分支機構、擴大業務領域,為兩岸同胞提供更好的金融服務。鼓勵和支持更多符合條件的台資企業在大陸上市,推進兩岸資本市場創新合作。推動建立兩岸貨幣清算機制,為兩岸經貿交流和人員往來提供更多便利。

  積極落實兩岸已簽署的涉及相關服務業的協議。合理調控運力,加強管理,維護兩岸海運市場健康有序發展。根據市場需求,適時增加直航航點及定期航班班次,為兩岸客貨往來提供更多便利。拓展兩岸郵政合作領域,提高郵政服務質量。深化兩岸標準、計量、檢驗、認證認可及消費品安全等領域合作。加強農產品(含飼料)貿易中的檢疫檢驗交流合作,確保農產品質量安全。加強專利、商標、著作權等兩岸知識產權保護合作。加強兩岸信息服務業合作,推進兩岸無線城市試點項目建設,為兩岸電子信息製造業提供優質服務。加快兩岸物流合作,推進兩岸冷鏈物流產業合作試點項目建設,共同提升兩岸物流業的國際競爭力。促進兩岸電信企業交流合作。加強兩岸會展產業合作,搭建兩岸企業經貿交流平台。

  鼓勵兩岸文化創意、動漫遊戲、影視、出版、演出領域廣泛深入合作,繁榮兩岸文化市場。推動兩岸中華老字號品牌建設、交流與合作。加強兩岸在檢驗檢疫、中藥材品質安全管理、醫藥品研發管理等方面交流合作。符合條件的台灣業者可在大陸設立醫療機構。促進兩岸旅遊交流與合作健康有序發展,積極穩妥擴大赴台個人旅遊試點城市範圍,為大陸居民赴台旅遊提供便利。加強旅遊溝通機制建設。加強兩岸高等教育、職業教育交流合作,積極探索多種形式的合作辦學模式,鼓勵兩岸相關機構開展教學、科研、人才培養、教材編寫等方面合作。

積極發揮海峽西岸經濟區、平潭綜合實驗區在推進兩岸服務業合作中的作用。在兩岸經濟合作框架下,允許海峽西岸經濟區在對台經貿、航運、旅遊、郵政、文化、教育等方面交流與合作中,採取更加靈活開放的政策,先行先試,積累經驗。充分發揮平潭綜合實驗區優勢,加快發展現代物流、商貿流通、金融、文化創意、會展、旅遊等服務業,促進產業結構優化升級,將平潭建成依託海西、服務兩岸的現代服務業集聚區。推進廈門市深化兩岸交流合作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加強廈門與台灣的服務業合作,推進廈門兩岸區域性金融服務中心建設。

 

第五章     改革完善服務業發展體制機制

 

  大力推進服務業各項改革,着力破除制約服務業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爭取在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取得突破,創新政策支持,進一步研究制定促進服務業加快發展的政策措施,完善服務業市場監管體系,營造有利於服務業發展的體制機制和政策環境。

 

第一節     深化服務業改革
 

  擴大服務業開放領域,完善服務業外資准入和經營的法律法規,積極探索外商投資管理體制改革。凡是法律法規及國家規定沒有明令禁入的服務領域,都要向社會資本開放。進一步放寬服務領域市場准入,建立平等規範、公開透明的市場准入標準。鼓勵和引導各類資本投向服務業,在投資核准、融資服務、財稅政策、土地使用、對外貿易和經濟技術合作等方面,對各類投資主體同等對待。大力發展多種所有制服務業企業,提高非公有制經濟在服務業中的比重。各地區凡是對本地企業開放的服務領域,應全部向外地企業開放,切實打破市場分割和地區封鎖,建立全國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服務業市場。依託產業園區、城市功能區和特色區域,建設一批服務業發展示範區。

  深化電信、鐵路等服務行業改革,進一步放寬市場准入,實現投資主體多元化,形成有效競爭的市場格局。逐步建立適應三網融合要求的政策體系和監管體制。推進虛擬運營服務對民間資本開放,加強對增值電信業務的規範和引導。按照政企分開、政資分開的要求,加快推進鐵路體制改革。加快推動現行空域管理和使用方式的轉變,推進低空空域開放,優化繁忙地區航路航線結構,提高空域資源配置使用效率。完善郵政普遍服務和競爭性業務分業經營制度。開展城市市政公用事業改革試點。

  對文化藝術、廣播影視、新聞出版、教育、醫療衛生、社會保障、體育、知識產權、檢驗檢測等行業和領域中能夠實行市場化經營的服務,要引導社會力量增加市場供給。推進經營性文化單位轉企改制,全面推進非時政類報刊出版單位體制改革,積極穩妥推進電台電視台制播分離改革和重點新聞網站轉企改制。積極推進文化投融資體制改革和市場體系建設。大力支持民辦教育發展,推動形成以政府辦學為主體、全社會積極參與、公辦和民辦教育共同發展的新格局。放寬社會資本舉辦各類醫療機構准入範圍,大力改善社會資本舉辦各類醫療機構執業環境。推動註冊醫師多點執業,促進醫務人員合理流動。鼓勵有資質人員依法開辦個體診所。推進競技體育制度改革,有條件的競技體育項目逐步實現市場化,探索適合我國國情的職業化道路。按照營利性與非營利性機構分開的原則,引導和推進知識產權、檢驗檢測等高技術服務領域體制機制改革。

  加快國有服務業企業改革,推動國有資本向關係國家安全和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服務行業和關鍵服務領域集中,在一般競爭性行業和領域為民間資本營造更為廣闊的市場空間。推動具備條件的國有大型服務業企業實現整體上市,不具備整體上市條件的國有大型服務業企業要加快股權多元化改革,有必要保持國有獨資的國有大型服務業企業要加快公司制改革,完善國有大型企業公司治理結構,建立現代企業制度。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金融、商貿流通、交通運輸、電信、醫療衛生、教育、文化、體育、市政等行業,為民間投資創造良好環境。改善發展環境,大力發展中小服務業企業。鼓勵企業分離非核心業務,提高服務業專業化、社會化水平。

  加快推進事業單位改革,按照政事分開、事企分開、管辦分離的要求,積極穩妥推進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等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將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逐步轉為企業,規範轉製程序,完善過渡政策,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結構。加快推進非基本公共服務市場化改革,開展改革試點,大力發展經營性社會服務業。

  推進社會組織社會化、行業協會市場化改革,加快社會組織、行業協會法律法規和政策體系建設,改革和完善現行管理體制,健全社會組織內部治理結構,開展社會組織和行業協會改革試點,完善政府向社會組織轉移職能、資金支持和人才隊伍建設等培育扶持政策,向社會組織開放更多的公共資源和領域。繼續推進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後勤服務社會化和國有企業後勤服務社會化、市場化改革,分類制定改革指導意見,推動由內部自我服務為主向主要由社會提供服務轉變。進一步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加快發展服務外包,推進營利性後勤事業單位轉企改制,實現後勤服務提供主體、提供方式多元化。

着眼於體制突破和機制完善,着眼於推動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結構調整和擴大內需,着眼於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深入開展國家服務業綜合改革試點,將其作為破解制約服務業發展難題的重要舉措。有關部門要加強協作配合,鼓勵試點區域積極探索、先行先試。通過試點,不斷提高對服務業發展規律的認識,創新發展模式,完善體制機制和政策措施,為全國服務業發展提供經驗。鼓勵各地區結合實際,開展本地服務業綜合改革試點。

 

第二節     創新政策支持

 

  完善有利於服務業發展的稅收政策,結合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逐步擴大增值稅徵收範圍。合理調整消費稅徵收範圍、稅率結構和徵收環節。研究擴大物流企業營業稅差額徵稅範圍,完善徵稅辦法。

  健全適應服務業發展的金融服務體系。拓寬服務業發展融資渠道,鼓勵符合條件的服務業企業上市融資和發行債券。扶持發展創業投資企業,規範發展股權投資企業。拓寬金融機構對服務業企業貸款抵押、質押及擔保的種類和範圍。引導投融資機構擴大對中小服務業企業業務規模,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加大對服務貿易的外匯管理支持力度,促進海關通關便利化。

  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規劃中統籌安排服務業發展用地規模、布局和時序,擴大服務業用地供給。調整城市用地結構,提高服務業用地比例。積極推進服務業企業節約集約利用土地,盤活存量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支持利用工業、倉儲等用房、用地興辦符合規劃的服務業,涉及原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或改變用途的,經批准可採取協議出讓方式供應。堅持分類指導、有保有壓的原則,按照淘汰落後產能工作的總體要求,安排好新增建設用地計劃,優先安排國家鼓勵發展的高技術、高附加值、低消耗、低排放的新興服務業項目用地。對列入國家鼓勵類的服務行業依照海洋功能區劃,在用海和用島需求方面,給予優先支持。

  逐步完善宏觀經濟調控下以市場形成價格為主、政府制定價格為輔的服務業價格形成機制,規範服務價格行為。實行鼓勵類服務業用電、用水、用氣與工業同價。糾正各地在服務業領域自行出台的歧視性收費項目,對合理合法的收費項目及標準要按照規定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國家財政預算安排資金,重點支持服務業關鍵領域和薄弱環節發展。擴大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規模,引導社會資金加大投入。創新財政資金使用方式,通過財政支持融資性擔保、創業投資等經濟手段,支持服務業發展。加大服務業綜合性研究經費和人才培訓投入。建立健全政府購買服務機制,增加政府採購服務產品的類別和數量。

  推進服務業質量體系建設。加快交通運輸、金融、信息、商務、旅遊、體育、節能環保等領域認證認可制度的建立和實施。開展服務質量滿意度評價試點,引導企業提升服務質量。大力支持服務業品牌創建,積極推進營銷和管理創新,加強對商標、名稱、版權等無形資產的開發和保護。建立具有我國特色的品牌價值評價制度,形成有利於促進品牌建設的諮詢和技術服務體系。

加快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建立信用信息共享制度,建立完善以組織機構代碼和身份證號碼等為基礎的實名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體系。建立國家商品條碼信息服務平台,形成產品質量追溯體系。不斷完善企業和個人徵信系統,擴大徵信系統服務範圍和服務水平。

 

第六章     規劃實施保障

 

  適應服務業大發展新要求,健全法律法規,強化政府服務功能,增強服務能力,創新工作方法,夯實工作基礎,為落實規劃提供切實保障。

 

第一節     加強組織協調
 

進一步加強服務業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及時研究解決服務業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探索建立推動服務業重點行業和重點領域加快發展的工作機制。加強服務業工作體系和人員隊伍建設,加大培訓力度。有關部門要儘快研究制定服務業發展評價體系,定期公布全國和各地區服務業發展水平、結構等主要指標。各省(區、市)要將服務業重要指標納入本地經濟社會發展的考核體系,針對不同地區、不同類別服務業發展的具體要求,實行分類考核,確保責任到位,任務落實。

 

第二節     夯實發展基礎
 

  緊緊圍繞服務業發展需求,加強關鍵領域、薄弱環節工作,建立健全重要支撐體系。支持高等院校和職業學校開設服務業發展相關學科專業,強化服務業特別是現代服務業人才和複合型人才培養。加強服務業綜合性研究機構建設,積極發展服務業協會、學會等社會組織。

  建立和完善服務業創新體系,開展服務業理論、商業模式、關鍵技術等方面研究,提高服務業創新能力。以規範服務行為、提高服務質量和提升服務水平為核心,建立健全服務業標準體系,推進服務業標準貫徹實施,擴大服務業標準化覆蓋範圍,不斷提高服務業標準化整體水平。推動知識產權服務與經濟社會發展有機結合,提升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水平,構建基本公共服務與市場化服務協同發展的知識產權服務體系。堅持整體設計、規範透明、統籌兼顧、突出重點、分步推進的原則,全面提升統計能力,不斷提高數據質量,建立科學、統一、全面、協調的服務業統計調查制度和信息管理制度。

專欄6 重要支撐體系主要任務
1.服務業創新體系。

  支持一批服務業綜合研究機構整合發展,建設服務業區域創新中心,提升服務業技術創新能力和戰略研究能力。支持建設一批服務業領域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開展服務業共性關鍵技術研究,提高服務業創新能力。支持服務業企業建立企業技術中心、技術創新平台和技術創新聯盟,開展模式創新和技術集成應用。完善產業園區創新體系,支持服務業領域的大學科技園、專業孵化器建設,提升園區創新支撐能力。

  2.服務業標準體系。

  圍繞服務業新領域、新業態,健全服務業標準體系。加快制(修)訂一批服務業重點行業和領域服務標準,鼓勵在標準制(修)訂過程中借鑑採用國際標準。推進國家級服務業標準化試點,及時總結推廣經驗。強化服務業標準宣傳貫徹,健全標準實施反饋評價體系。加強服務業標準研究,密切跟蹤國際發展趨勢,推動我國服務業標準的國際化。

  3.知識產權服務體系。

完善知識產權服務政策體系,推進體制機制創新。加強知識產權基礎信息資源建設與開發利用,逐步建立分類科學、資源共享、高效優質的產業知識產權信息服務平台體系。拓展服務範圍,促進知識產權轉化運用。培育知識產權服務企業,壯大知識產權服務人才隊伍。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建立健全預警、維權和爭端解決機制。

  4.服務業統計體系。

  發揮服務業統計部際聯席會議制度作用,不斷提高統計工作質量和水平。適應服務業發展新形勢,進一步完善服務業統計調查方法和指標體系。加強數據質量控制與評估,不斷提高統計數據的準確性和及時性。加強服務業統計機構和人員隊伍建設,提升服務業統計調查能力。建立健全服務業統計信息對外提供共享機制,研究建立服務業門類季度統計調查制度。

 

 

第三節     健全規劃實施機制

 

  本規劃提出的服務業發展總體要求和主要任務,是對市場主體的導向,主要依靠市場主體的自主行為實施。政府部門要加強宏觀調控和政策引導,保障規劃順利實施。

  本規劃提出的加快服務業改革、擴大對外開放和規劃實施保障,是政府的重要職責,必須放在政府工作的重要位置。各省(區、市)及計劃單列市人民政府要編制本地區服務業發展規劃,並抓緊制定出台相關配套措施。國務院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能分工,編制服務業各主要行業和主要領域的配套規劃(指導意見),制定財稅、金融、土地、價格、工商管理、質檢等方面相應的落實意見或工作措施,並分解落實到年度。

  發展改革委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規劃實施情況的跟蹤分析,組織有關方面對規劃實施情況進行中期評估,及時向國務院報告。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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