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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2017年全國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製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要點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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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2017年全國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製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要點的通知
國辦發〔2017〕46號
2017年5月16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2017年全國打擊

侵犯知識產權和製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要點的通知

國辦發〔2017〕4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2017年全國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製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要點》已經國務院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國務院辦公廳

                          2017年5月16日

(此件公開發布)

2017年全國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
製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要點

2017年,全國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製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要認真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結合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依法嚴厲打擊影響知識產權保護、妨礙公平競爭和侵害消費者、權利人合法權益的侵權假冒違法犯罪,打造法治化營商環境,為實施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國家知識產權戰略和《「十三五」國家知識產權保護和運用規劃》,促進經濟平穩健康發展與社會和諧穩定提供有力保障。

一、持續推進重點領域治理

(一)加大互聯網領域侵權假冒治理力度。強化網上交易管理。開展2017網絡市場監管專項行動,以打擊侵權假冒、虛假宣傳等違法行為為重點,提升協同管網水平。開展以消費品為重點的電子商務產品質量執法打假專項行動,進一步健全電子商務產品質量執法打假全國協查機制,加強追蹤溯源和全鏈條打擊。加強農村電子商務產品質量問題集中整治。加大互聯網醫療監督管理力度。開展郵件、快件寄遞渠道重點執法。(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農業部、國家衛生計生委、海關總署、工商總局、質檢總局、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國家網信辦、國家郵政局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加強網絡侵權盜版治理。深入開展「劍網行動」,進一步加大網絡文學、影視、動漫、教材等領域和電子商務、軟件應用商店等平台版權整治力度,嚴格新聞作品轉載使用,將新型傳播方式納入版權監管範圍。組織查處違法違規互聯網文化產品和經營單位。繼續深入開展電子商務領域專利執法維權行動,健全電子商務領域專利執法維權機制。(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文化部、工商總局、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國家知識產權局、國家網信辦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強化交易平台監管。繼續加強網站備案、網際協議地址(IP地址)、域名等基礎管理,嚴格網絡零售第三方平台交易規則備案管理。指導和督促電子商務平台切實落實主體責任,進一步完善內部管理制度,加強對網絡經營者的資格審查,嚴格內容審核,研發應用技術措施,加強商品和營銷信息監控,暢通舉報處置渠道,提高自我管理能力。組織對網站完善內控管理情況進行督導檢查驗收,從源頭上阻斷有害信息發布傳播渠道。(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務部、文化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國家網信辦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二)持續開展農村和城鄉結合部市場治理。針對農村市場侵權假冒行為易發多發的情況,從生產源頭、流通渠道、消費終端多管齊下,加強市場監管執法,嚴厲打擊違法犯罪行為,淨化農村市場環境。(公安部、農業部、商務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國家林業局、國家知識產權局、國家郵政局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嚴厲打擊製售假劣農資違法犯罪行為。深入開展紅盾護農行動,依法加強農資市場監管。開展春、秋兩季農資打假專項治理行動,加大大案要案查處和曝光力度。推動農產品質量安全例行監測、農資質量監督抽查和執法辦案相結合,強化檢測、監管、執法部門聯動。嚴肅查處含量不合格、標識不規範、無證生產化肥農藥以及非法添加違禁成分行為。(農業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高檢院、高法院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組織開展全國林木種苗質量抽查,對持有林木種子經營許可證的企業開展「雙隨機」抽查。(國家林業局負責)

(三)深入開展中國製造海外形象維護「清風」行動。重點針對「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突出進出口、重點專業市場、跨境電子商務等重點環節,加強部門執法協作,嚴厲打擊跨境製售侵權假冒商品違法犯罪行為。加強進出口高風險貨物監控,建立風險信息數據分析模型,提高打擊精準度。加強對重點產品生產企業、輸出重要商品的集散地和大型專業市場的監管,強化涉外展會、交易會的知識產權保護。充分發揮駐外經商機構和貿促會駐外代表處職能作用,加強對外溝通協調和對境外中資企業、商戶的服務與教育引導。(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農業部、商務部、海關總署、工商總局、質檢總局、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國家知識產權局、國家網信辦、國家郵政局、貿促會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二、大力加強商品質量日常監管

(四)加強重點產品管理。圍繞群眾普遍關心的事關生命健康、財產安全、環境保護的重點產品,深入開展「質檢利劍」專項行動,嚴肅查處質量違法行為。(質檢總局負責)進一步規範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管工作,積極開展商品質量監管執法,加強線上線下商品質量一體化監管。(工商總局負責)對假冒治療慢性病藥品、無證醫療器械和假冒知名化妝品等重點產品,加大打擊力度,堅決查處一批典型案件。積極拓展案源,主動發現線索,嚴肅查處通過投訴舉報、虛假廣告監測等渠道發現的違法行為。(食品藥品監管總局負責)開展「雙隨機」抽查,重點監管第一類消毒產品生產企業,加強對消毒劑、消毒器械、滅菌劑、滅菌器械等重點產品的抽檢。(國家衛生計生委負責)加強車用燃油監管,重點加強車用汽柴油和普通柴油質量監管與專項檢查,集中力量嚴肅查處生產、銷售假劣車用油品行為,嚴厲打擊黑加油站點。對非標油進行綜合治理,加大道路運輸環節稽查抽檢力度。(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安部、環境保護部、商務部、國務院國資委、稅務總局、工商總局、質檢總局等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五)加強重點區域治理。把區域集中整治作為質量和品牌提升行動的重要內容,創新管理理念和工作方式,完善治理機制,積極鞏固整治成果,推進區域性質量問題集中整治深入開展。(質檢總局負責)

(六)加強寄遞環節監管。推動落實寄遞渠道安全管理收寄驗視、實名收寄、過機安檢三項制度。加強市場監管執法檢查,督促企業切實遵守寄遞渠道安全管理各項規定,積極推進寄遞渠道安全監管「綠盾」工程建設。(國家郵政局負責)

(七)強化無害化銷毀。加大侵權假冒商品環境無害化銷毀工作力度,確保將危險廢物送到有資質的單位進行無害化銷毀,防止二次污染。指導各地公布並定期更新本地具有環境無害化銷毀能力的單位名錄。(環境保護部牽頭負責)探索建立假劣農資銷毀長效機制,制定假劣農資統一儲存和銷毀辦法。(農業部、環境保護部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三、加大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工作力度

(八)依法處理侵犯專利權行為。深入開展知識產權執法維權專項行動,以食品、藥品、醫療器械、環境保護等民生和高新技術相關領域為重點,進一步加大專利執法辦案工作力度。增強專項行動的協同性,帶動執法辦案效率持續提升。(國家知識產權局牽頭負責)

(九)加強商標行政執法。加大對馳名商標、地理標誌、涉外商標和老字號商標的保護力度。協調查處重大仿冒侵權行為。將查處商標侵權假冒行為的監督檢查和行政處罰信息納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加大失信懲戒力度。研究推進商標代理信用監管,提高商標代理行業服務水平。(工商總局牽頭負責)

(十)加大版權保護工作力度。嚴肅查處侵權盜版行為,集中查處一批大案要案,加強重點產業專項保護。組織開展「秋風2017」專項行動,着力查繳盜版文學作品、少兒讀物、教材教輔,從嚴查處高校及其周邊複印店、培訓機構擅自編印教材教輔行為。按照「雙隨機、一公開」要求,開展版權重點企業、印刷複製發行企業專項檢查。(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牽頭負責)對部分地區文化市場進行暗訪抽查。(文化部負責)

(十一)深入推進軟件正版化工作。持續開展政府機關軟件正版化工作,推進正版化自查、軟件採購、管理維護、年度報告、考核評議常態化。完善中央企業和大中型金融機構軟件正版化工作長效機制,加快推進地方國有企業、中小金融機構和民營企業軟件正版化工作。推進軟件正版化與信息化建設相融合,加強技術手段應用,推進政府機關軟件正版化督查全覆蓋。擴大軟件協議供貨產品種類,加大推廣應用國產軟件力度,依法查處軟件行業壟斷和不正當競爭行為。加強新出廠計算機預裝正版操作系統軟件監管。貫徹落實《中央行政單位通用辦公設備家具配置標準》,完善軟件採購和使用管理制度。(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牽頭負責,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國務院國資委、工商總局、國家知識產權局、國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二)加強植物新品種保護。組織開展打擊製售侵權假冒種子種苗工作,繼續開展打擊農、林業植物新品種侵權行政執法活動。加強農業植物新品種測試體系建設,完成對林業植物新品種現有測試機構能力評估工作,提高植物新品種測試能力和侵權證據鑑定水平。(農業部、國家林業局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四、加強刑事打擊與司法保護

(十三)加大刑事打擊力度。以情報導偵帶動全面打假,完善集群戰役發起和組織模式以及「一體化」作戰機制,強化集群戰役攻勢,對侵權假冒犯罪行為實施全鏈條打擊。(公安部負責)

(十四)充分履行檢察職能。重點辦理一批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侵權假冒犯罪案件,加強對重點案件、新型案件的研究和督辦,適時公布打擊侵權假冒參考案例。嚴查侵權假冒犯罪案件背後的玩忽職守、貪贓枉法、徇私舞弊等職務犯罪。(高檢院負責)

(十五)加大司法保護力度。依法加強對侵權假冒重點行業和重點領域民事、刑事、行政案件的審判工作,加強指導監督,適時出台司法解釋和司法政策性文件。推進知識產權民事、刑事、行政案件審判「三合一」改革,推進跨區域知識產權法庭建設。(高法院負責)

五、全面推進跨區域跨部門協作

(十六)推廣區域協作經驗。總結長三角、京津冀、泛珠三角地區開展區域間、部門間執法協作的做法與經驗,及時向全國推廣。健全聯席會議、線索通報、證據移轉、案件協查等制度,加強跨區域、跨部門綜合執法、聯合執法。(全國打擊侵權假冒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負責,公安部、海關總署、工商總局、質檢總局、國家知識產權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七)推進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深化行政執法部門與司法機關銜接配合,加強信息共享、案情通報,及時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克服有案不移、有案難移、以罰代刑現象。充分發揮全國打擊侵權假冒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信息共享系統作用,加強數據管理和有效應用,進一步促進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推動打擊侵權假冒涉案物品檢驗鑑定和保管處理體系建設。(全國打擊侵權假冒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高檢院牽頭負責,公安部、農業部、文化部、海關總署、工商總局、質檢總局、新聞出版廣電總局、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國家林業局、國家知識產權局、高法院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八)加大涉稅案件查處力度。加強侵權假冒涉稅案件線索移交和調查處理工作,嚴肅查處相關稅收違法行為。繼續組織開展相關行業和領域稅收專項整治,加強對侵權假冒企業的日常稅收監管。(稅務總局、海關總署、工商總局、食品藥品監管總局等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十九)加強監管信息化建設。探索充分利用大數據、雲計算等現代信息技術,創新監管方式,加強技術監測平台建設,探索實行「互聯網+監管」模式,逐步提升侵權假冒違法線索發現、收集、甄別、處置能力。(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農業部、商務部、文化部、海關總署、工商總局、質檢總局、新聞出版廣電總局、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國家林業局、國家知識產權局、國家網信辦、國家郵政局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推進農資監管信息化建設和農藥、種子、獸藥等主要農資產品質量追溯體系建設。推廣知識產權海關保護備案移動執法查詢系統,升級知識產權海關保護執法系統,實現案件在線辦理。推進質檢12365「執法管理」和「信息採集」系統全面上線應用。(農業部、海關總署、質檢總局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六、加強法規制度建設

(二十)加快相關法律法規制修訂工作。按照立法計劃,積極推進保護知識產權和打擊侵權假冒方面的立法工作,推動制修訂反不正當競爭法、著作權法、專利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國務院法制辦、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商務部、人民銀行、海關總署、工商總局、質檢總局、新聞出版廣電總局、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國家知識產權局、國家網信辦、國家郵政局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二十一)加強信用建設與聯合獎懲。建設完善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統籌部門信用信息系統與地方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設。優化完善「信用中國」網站,做好信用信息、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信息、聯合獎懲信息、紅黑名單信息公示工作。加強信用法律制度建設,完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國家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牽頭負責)建立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製售假冒偽劣商品領域黑名單。(全國打擊侵權假冒工作領導小組有關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加快完善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繼續推進涉企信息歸集共享和失信聯合懲戒工作。(工商總局牽頭負責)完善全國企業質量信用檔案,建立質量信用信息歸集機制。(質檢總局負責)將打擊侵權假冒作為互聯網誠信體系建設的重要內容,大力營造依法辦網、誠信用網的良好氛圍。(國家網信辦負責)推進農資領域、寄遞行業、林木種苗企業誠信體系建設工作。(農業部、國家林業局、國家郵政局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二十二)健全督查考評機制。將打擊侵權假冒違法犯罪活動納入綜治工作(平安建設)考核評價體系,納入綜治領導責任查究、重點地區治安突出問題排查整治、群眾安全感調查和明察暗訪範圍,加強地方績效考核,全面推進基層督查考核,落實地方政府責任。對領導不重視、侵權假冒問題長期高發地區通過通報、約談、掛牌督辦等方式督促其限期整改;對整治無效、工作不力導致發生重特大案(事)件的地區,按照有關規定實行一票否決制,追究有關領導幹部的責任。(中央綜治辦、全國打擊侵權假冒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按職責分工牽頭負責)

七、積極推進社會共治

(二十三)加大信息公開力度。發揮政府網站信息公開主渠道作用,依法及時公開侵權假冒行政處罰案件信息。完善案件信息公開管理制度。加強對打擊侵權假冒信息公開工作的監督檢查、情況通報和考核。(全國打擊侵權假冒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負責,農業部、文化部、海關總署、工商總局、質檢總局、新聞出版廣電總局、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國家林業局、國家知識產權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四)加強政企合作。深化政府部門與電子商務平台合作,藉助電子商務大數據資源,提升監測預警、風險防範、線索發現和精準打擊能力。加強政府部門與權利人企業的交流互動,提升打擊侵權假冒工作效率。(公安部、農業部、文化部、海關總署、工商總局、質檢總局、新聞出版廣電總局、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國家林業局、國家知識產權局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二十五)發揮行業組織自律作用。整合行業組織力量,充分發揮行業自律作用,加強行業統計、維權服務和信用評價,培育發展知識產權服務業,引領行業健康發展。引導企業強化主體責任,加強知識產權自我保護。(全國打擊侵權假冒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負責)

(二十六)加強企業知識產權法律服務。研究制定律師辦理知識產權業務盡職調查規範,加快推動知識產權公證服務平台建設。(司法部負責)開展出口知識產權優勢企業培塑計劃試點,為企業創新發展和「走出去」提供支持。(海關總署負責)

(二十七)加強宣傳教育。加大打擊侵權假冒宣傳教育工作力度,深入宣傳打擊侵權假冒政策措施,及時報道有關專項行動進展成效,積極開展對外宣傳和網上宣傳,為深入推進打擊侵權假冒工作、切實維護公平有序的市場環境營造良好輿論氛圍。推動打擊侵權假冒法治宣傳與「法律六進」活動有機結合,加強新媒體、新技術運用,解讀相關法律法規,及時曝光典型案例,結合「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4·26」世界知識產權日、「5·15」打擊和防範經濟犯罪宣傳日等重要節點做好集中宣傳。(全國打擊侵權假冒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中央宣傳部牽頭負責,司法部、國家網信辦、貿促會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提升國際交流合作水平

(二十八)加強磋商談判與交流合作。做好中美全面經濟對話等雙邊高層經貿對話中的知識產權議題磋商,加強中美、中歐、中俄、中巴(西)、中瑞(士)、中日等知識產權對話交流,加快中歐地理標誌協定談判進程,深化與經貿相關的中美、中歐等多雙邊知識產權合作。(商務部牽頭負責)加強與世界貿易組織、世界知識產權組織、世界海關組織、國際刑警組織等的交流合作。(商務部、國家知識產權局、海關總署、公安部牽頭負責)在經貿領域積極推動與金磚國家、「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的知識產權合作。(商務部牽頭負責,海關總署、工商總局、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國家知識產權局按職責分工負責)舉辦2017年國際工商知識產權峰會。充分利用多雙邊工商合作機制,推動知識產權領域國際交流。(貿促會負責)

(二十九)開展多雙邊執法協作。建立完善多雙邊執法合作機制,策劃重大侵權假冒案件跨國聯合執法,加強中美、中歐知識產權刑事執法合作。(公安部負責)提升中美、中歐、中俄、中日韓海關執法合作水平,適時開展聯合執法行動。(海關總署負責)

(三十)健全海外維權援助機制。完善國際經貿領域知識產權海外維權援助機制,引導我國企業積極開展海外維權,建立海外知識產權問題及案件信息提交平台,推動形成海外知識產權維權援助服務網。(商務部牽頭負責)繼續完善境外展會防侵權管理體系,完善知識產權綜合服務機制,幫助企業加快適應國際規則,增強知識產權保護意識,提升管理知識產權和應對糾紛能力。在美國國際消費類電子產品展覽會等國外重要展會上設立中國企業知識產權服務工作站。(商務部、國家知識產權局、貿促會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拓展海關對外合作,協助企業維護海外知識產權利益。(海關總署負責)

(三十一)加強地方涉外交流合作。指導和推動地方加強打擊侵權假冒涉外交流工作,與有關國家和地區開展務實合作。(全國打擊侵權假冒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負責)各地區要主動加強與外國駐華機構、跨國公司的溝通交流,營造良好的營商環境,要指導企業加強展會知識產權保護,提升民族品牌意識。要統籌協調,主動加強對外宣傳,努力維護我國國際形象。(各地打擊侵權假冒工作領導小組負責)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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