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深圳市寶安企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在香港設立公司的復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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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深圳市寶安企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在香港設立公司的復函
國辦函〔1992〕87號
1992年10月7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深圳市寶安企業(集團)

股份有限公司在香港設立公司的復函

國辦函〔1992〕87號

廣東省人民政府:

  你省《關於在香港設立恆豐國際投資有限公司的請示》(粵府函〔1992〕245號)收悉。經國務院領導同志批准,現函復如下:

同意深圳市寶安企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在香港設立恆豐國際投資有限公司,內派人員編制定為六人,公司的經營範圍請報對外經濟貿易部核定。

  國務院辦公廳

                       一九九二年十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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