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營飲食服務企業管理條例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國營飲食服務企業管理條例
1982年5月4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部、財政部、國家勞動總局、國家物價總局
文件

第一章  總 則 [編輯]

 第一條  商業系統主管的飲食服務業主要包括飲食、旅店、照相、理髮、洗染、浴池等行業。 它主要通過職工的服務性勞動以及提供自己加工生產的產品和必要的設備、場所,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需要。辦好飲食服務企業,對於繁榮經濟,活躍市場,豐富人民生活,適應旅遊事業開展,加速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都具有重要意義。

 第二條 飲食服務企業要貫徹「發展經濟,保障供給」的財經工作總方針,加強政治觀點、生產觀點、群眾觀點,執行「面向人民大眾,分級劃類經營,發揚傳統特色,適應多種需要」的經營原則,繼承傳統的優良技藝,吸取國外飲食服務業之所長,努力提高服務質量,擴大供應服務能力,發展具有民族特點、方便人民生活的飲食服務業,為工農業生產服務,為人民生活服務。

 第三條  飲食服務企業要貫徹「各盡所能,按勞分配」的原則,在兼顧國家、企業、職工、消費者利益的前提下,把精神鼓勵和物質鼓勵結合起來,把企業經營好壞和職工的物質利益聯繫起來,充分調動職工的積極性,改善企業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全面完成和超額完成各項計劃。

 第四條  飲食服務企業必須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社會主義道路、人民民主專政即無產階級專政,共產黨的領導和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加強政治思想工作,保證企業經營的正確方向,為當前國民經濟調整工作的順利進行和四個現代化的實現而積極服務。

第二章  分級劃類經營與組織領導[編輯]

 第五條 飲食服務企業實行分級劃類經營。按照技術力量、服務水平和設備條件一般劃分為高級店、中級店和初級店。各企業等級要保持合理比例,大城市的企業等級可以稍多一些,小城市和縣城少分等級或不分等級。為了發揮技術專長和經營特色,應參照歷史經營情況,結合消費需求變化和所處地段劃分企業經營類型,明確經營範圍。

 第六條 改善企業組織領導,發揮經濟手段的作用。城市飲食服務企業的管理體制,逐步推行國營企業分行業實行產、供、銷和人、財、物集中到市領導的體制。有區建制的大中城市,市公司可以根據業務需要,不受行政區劃的限制,下設若干分支機構,分別領導基層企業。

 第七條  企業的黨委(包括獨立經濟核算企業的總支部、支部,下同)對企業的政治和業務工作實行統一領導。凡屬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指示的主要措施,各項經濟計劃的制訂,資金、利潤留成的分配使用,機構的調整,主要規章制度的建立,職工的晉級、獎懲等重大問題,必須經黨委討論決定,由經理組織實施。黨委要支持以經理為首的行政業務指揮系統充分行使職權,在緊急情況下,經理有權臨機處理行政業務工作中的重大事宜,事後報告黨委。

  副經理協助經理工作,明確分工,各有側重。

  第八條 獨立經濟核算企業下屬單位、門市部的黨支部和各企業的聯合黨支部對執行黨和政府的各項政策、法令和行政業務起保證監督作用,搞好黨的建設和職工隊伍的建設,教育黨員在各項工作中起模範帶頭作用。

  這些單位的行政負責人,對本單位行政業務實行統一指揮和領導,並對其經營和管理負全面責任。

  第九條 企業應當根據精簡和提高效能的原則,設置內部機構,小型企業一般不設脫產管理人員;大、中型企業的脫產管理人員,最高不超過職工總數的百分之五,並要儘可能減少管理層次。各企業都必須建立以保證服務質量,提高經濟效果為中心的崗位責任制,使每個部門、每個職工都有明確的分工職責,做到人人有專責,事事有人管。

第三章  經 營 責 任 制[編輯]

  第十條  飲食服務業實行經營責任制,必須堅持社會主義經營方向,統籌全局,   正確處理國家與企業、企業與職工的經濟關係,解決好企業經營好壞一個樣、職工干多干少一個樣兩個平均主義,把責、權、利統一起來,以調動企業和職工的積極性,努力提高技術水平、服務水平和經營管理水平,以保證服務質量,提高經濟效益。它的主要內容應包括:

(一)企業對國家承擔執行方針政策,搞好職工隊伍建設,完成上級下達計劃,改善經營管理,增加國家積累的責任。

  (二)職工對企業承擔遵紀守法,執行規章制度,履行崗位經濟責任制,堅持質量標準,完成各項定額的責任。

  (三)企業和職工對消費者承擔提高服務質量,增加適銷產品和社會需要的服務項目,遵守社會主義商業道德,接受群眾監督,保障消費者利益的責任。

  (四)國家賦予企業必要的自主權, 根據企業經營成果的大小,給予企業一定的經濟利益。

  (五)企業按照國家規定,賦予職工民主管理權,實行按勞分配,搞好職工集體福利。

 第十一條 利潤分配的形式,要因地、因行業、因企業制宜,不搞一刀切,並在實踐中不斷完善。當前國家對飲食服務業繼續實行利潤留成制度。在國家核定的留利水平的範圍內,飲食服務業主管部門對所屬企業可以根據不同情況,實行各種利潤分配形式。對一些微利企業,可實行「利潤包幹,超額留用」,對少數地區偏僻、不便管理、經營成果不好的小型企業,也可以包給職工集體或個人經營,上交定額利潤,盈虧自負。

 第二十條 利潤包幹基數要力求合理,既要先進,又要留有餘地,使企業經過努力,增收節支,有利可超,防止保護落後,鞭打快牛。具體測算依據,一般應考慮以下因素:(一)本企業前三年平均水平,或上年實績和歷史最好水平。

  (二)本地區同行業同類型同等級企業的平均先進水平。

  (三)當年市場變化的預測和其他影響利潤增減的因素。

  (四)對經營群眾需要而利低的品種、服務項目的企業,要給予鼓勵和扶持,在核定基數上適當照顧。

 第十三條 實行「利潤包幹,超額分成」的企業,其超額分成的利潤原則上應絕大部分留給本企業,按照上級主管部門核定的發展基金、集體福利基金、職工超額勞動報酬等的分配比例,合理使用。

 第十四條 企業內部職工的分配,要瞻前顧後,照顧左鄰右舍,隨着企業經營效果的提高,穩步增長。要全面考核,有獎有罰。不僅要與利潤掛鉤,而且要與品種、質量、安全衛生、勞動效率、費用水平等指標掛鉤;不僅要考核各項經濟指標,而且要考核執行政策和服務質量;特別要注意區別不同企業的特點,確定保護消費者利益的具體措施,作為考核的一項重要內容,採取以分計酬的提成工資,多勞多得,少勞少得,不勞不得,不搞平均主義。

第四章 權 限 與 責 任[編輯]

 第十五條  企業實行經營責任制,必須貫徹責、權、利相結合的原則,要有承擔的責任和必要的權力。  第十六條 在目前條件下,獨立核算企業有以下權限:

  (一)根據國家安排的任務和市場的需要, 編制本企業的經營計劃,制定各項定額和措施。

  (二)在規定的經營範圍內,適應市場需求變化,靈活翻新花色品種,增加服務項目。

(三)對國家計劃分配不足的原材料、設備,通過正當渠道,組織進貨,開闢貨源。(四)按照國家物價政策和規定的毛利幅度,制訂除純糧食製品和少數統一訂價品種以外的菜點價格,確定對顧客特殊需求的品種、服務項目的價格和收費標準。

  (五)支配國家核定的流動資金、固定資金,合理使用利潤留成和各項基金,拒絕任何單位和個人平調資金、占用設備、挪用原材料、商品和利潤留成基金以及向企業隨意攤派款項和轉嫁費用。

  (六)按照上級批准的人員編制,確定企業內部的機構設置和勞動組織,在國家批准的勞動指標內,按當地勞動部門的安排進行招工,經過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用職工,或雇用臨時工、季節工。

  (七)根據職工的表現進行獎懲。有權拒絕上級硬性分配不符合國家職工條件的人以及借調職工,必須借調企業人員時,要事先徵求企業同意,並在經濟上給予相應的補償。

 第十七條  在目前條件下,獨立核算企業有以下責任:

  (一)堅持社會主義經營方向,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保證完成國家規定的各項任務。

  (二)嚴格遵守國家法令、財經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履行經濟合同。

  (三)認真研究消費需求變化,根據上級核定的企業等級和經營類型,恢復和發展群眾喜愛的傳統品種和服務項目,發揚優良經營特色,改進供應服務方式,方便群眾生活,促進生產發展。

  (四)改善經營管理,合理使用資金,充分利用原材料,杜絕浪費,增加盈利。

  (五)保護國家財產,由於失職造成國家商品、財產、資金損失的,要追究經濟責任。(六)保證安全生產,關心職工生活,在生產發展的基礎上,使職工的生活福利逐步有所改善。

  (七)加強政治思想工作,搞好業務技術培訓,不斷提高職工的思想覺悟、業務技術能力和服務工作水平。

第五章  服務態度與服務質量[編輯]

 第十八條 企業必須努力改善服務態度,提高服務質量。服務員要主動、熱情、耐心、周到、文明禮貌地接待顧客。主要要求是:   (一)顧客進店,主動招呼,熱情接待,說話和氣,講究禮貌。

  (二)介紹菜點和服務項目,實事求是,當好顧客「參謀」。

  (三)主動為顧客提供方便,熱心幫助顧客解決可能解決的問題。

  (四)耐心解答顧客詢問,虛心聽取顧客意見,改進工作。

  (五)開單結帳要迅速準確,收找票款要向顧客交待清楚。

 第十九條 各等級各類型企業要制定相應的操作規程和質量標準,嚴格執行,做到供應的飯菜保質保量。拍攝的照片和洗染的衣物,凡不符合質量標準的,要重照、重洗;使顧客遭受損失的,要合理賠償。

 第二十條 遵守社會主義商業道德。對顧客一視同仁,買賣公平。不以次充好,不硬性搭配。計量準確,秤平量足。不優親厚友,不開後門。嚴禁出售有害人身健康的食品和提供不符合衛生要求的服務項目。

 第二十一條 營業時間,應當根據所處地段、主要服務對象和季節變化合理安排,對外公布,並切實作好營業開始前的準備工作,保證正點開業。做好營業即將結束時的服務工作,凡在營業時間內進店的顧客,必須耐心周到地服務完畢。

 第二十二條 服務員、營業員必須遵守服務紀律,並列為獎懲和評比考核的一個重要條件。服務紀律的主要內容是:

  (一)不遲到、早退,不擅離職守。

  (二)工作時間,衣冠整潔,不許敞胸裸背,不許赤腳,不准聊天打鬧和做私事、私活。(三)在服務過程中,不准吸煙、吃東西。

  (四)不准與顧客頂嘴吵架。

  (五)不准自買自己負責出售的商品。

  (六)不准帶親友、小孩進入服務場所。

  (七)不准接受顧客饋贈。

  (八)不准挪用商品、貨款和票、券。

第六章 衛 生 與 安 全[編輯]

 第二十三條 必須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認真執行各項衛生制度,使衛生工作經常化,以防止疾病傳染和食物中毒,保障消費者的身體健康。  第二十四條 飲食企業要根據全國食品衛生管理條例和衛生部、商業部聯合頒發的《食品加工、銷售、飲食業衛生五、四制》要求,結合本單位的具體情況,建立和健全衛生制度,提高衛生工作水平。其基本要求:

  (一)不採購、不驗收、不製作腐爛變質的食物原料, 不出售腐爛變質、有毒有害的食品。

  (二)出售的食品,要有防塵、防蠅設備,有符合食品衛生條件的包裝材料,做到用食品夾、鏟、勺等工具售貨,不直接用手拿食品供應。

  (三)生食品與熟食品、成品與半成品、食品與雜物藥物、食品與天然冰應隔離存放;生產用具也要生熟分開使用。

  (四)餐具、用具使用一次,清洗和消毒一次。生產機具要保持清潔,廚房要乾淨。

 第二十五條 旅店的床上用品要做到隨髒隨換、定期更換,高、中級旅店還必需做到一客一換。浴池要保持池水清潔,擦臉毛巾與洗澡毛巾要進行消毒,並嚴格分開使用。理髮毛巾、圍布、工具要堅持洗滌和消毒。

 第二十六條 切實搞好環境衛生。店容店貌要經常保持清潔整齊, 服務場所要四壁無塵,窗明几淨。泔腳桶要加蓋,垃圾要及時處理,下水道要保持暢通。嚴格控制蚊蟲孳生地,做到店內無蚊蠅、無臭蟲、無虱子、無跳蚤、無老鼠、無蟑螂。

 第二十七條 要教育職工自覺遵守各項衛生制度,養成及時理髮、洗澡、剪指甲等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企業職工的工作服,既是職工的勞動保護品,又是工作的標誌服;在飲食企業,還是防止食品污染、保護消費者健康的衛生服,必需保持經常整潔。要區別行業和工種,一般每人每年最少應發給一套或一件。具體數額,由市、縣飲食服務公司規定。對患有各種傳染病的職工,必須調離接觸食品的工作。

 第二十八條 要建立安全保衛制度, 做好防火、防盜、防特和防止壞人壞事的四防工作,保護國家財產和顧客的人身安全。

  (一)對存放商品、用品、原材料和旅店小件物品的庫房,都要嚴格執行安全管理制度,非管庫人員不得隨便出入庫房。庫房存放的商品、原材料,應當根據其性能和季節變化,採取不同的保管保護措施,防止霉爛變質的蟲蛀鼠咬。

  (二)企業用房、設備、鍋爐、煤爐、火爐、氨瓶、煤氣罐和電源開關等,應定期進行檢修,及時補齊安全配件。危險用房和超過安全使用期的設備,必須停止使用,抓緊整修。(三)企業的機械設備和電氣用具,要指定考核的人員按照操作規程操作和使用,防止發生人身傷亡事故。

  (四)消防設備,必須合理分布,專人負責管理,人人學會使用。通向水源的道路,要經常保持暢通,隨時可用。

  (五)職工離開工作場地之前,要清檢現場。夜間要配人值班護店。

第七章 原 材 料 采 購[編輯]

 第二十九條 企業所需的主要原材料,應納入當地有關部門的計劃, 按國家規定的價格供應。要擇優進貨,減少環節,推行合同制,明確供需雙方的經濟責任,共同遵守。  第三十條 廣開貨源,實行多渠道進貨。除國家按計劃供應的原材料外,企業可以從集市採購或委託有關單位代購。某些鮮活品種,可以與生產隊掛鉤,直接組織進貨。零星小水產、小食品、小調料以及野味品等,可以在店收購。

 第三十一條 飲食企業經過上級主管部門統籌批准,可以與農場、魚場等單位建立貨源關係,以利於穩定貨源,提高菜點質量。

 第三十二條 飲食企業必須指定專人擔任專職或兼職採購員  (保管員不許兼任採購員),加強原材料採購工作。採購員要根據庫存情況和市場變化, 徵求各有關班組的意見,進行採購。購進的原材料,都必須經保管人員驗收和辦理有關手續。

第八章 物 價 管 理[編輯]

 第三十三條 企業必須正確貫徹國家物價政策,本着薄利經營和擴大再生產的原則,允許在上級規定的毛利幅度和收費標準限額內,制定本企業加工生產的菜點售價和服務收費標準。  第三十四條 根據分等論價、按質論價的原則,在具體制訂菜點價格時,應掌握:同廣大人民生活關係密切的品種,毛利率適當從低,高級消費的品種,毛利率適當從高;操作程序較簡單、技術水平要求較低的品種,毛利率從低, 操作程序複雜、技術水平高的品種,毛利率從高;日常大路品種毛利率從低,時鮮節令品種的毛利率從高;此外,一些單位成本小、起售點又低的品種的毛利率,也應高一些。

 第三十五條 飲食企業對用議價原材料製作的飯菜,可以根據「高進高出,低進低出,隨行就市,有漲有落」和有利於穩定市場物價的原則,掌握低於同類平價品種的毛利率,合理制定售價,同時,要注意同類品種價格的平衡和售價的相對穩定, 防止浮動過於頻繁。

 第三十六條 飯菜價格的構成,包括原材料成本和毛利額兩個部分。飲食企業必須加強成本核算,正確地計算原材料成本,按品種建立成本單。 成本只包括飲食品的主料、輔料、調料和這些原材料的合理損耗。不合理的原材料損耗不得計入成本。切實防止成本不實,或亂投昂貴原材料加大成本,抬高售價的做法。

 第三十七條 對於適應顧客特殊需要而製作的食品和設置的服務項目,如飲食業的外會外送、來料加工,旅店的臨時加鋪,理髮業的推拿、按摩,照相業的出租服裝,洗染業的染套色、去油污,浴池業的修治疑難腳病等,可以由企業根據上級規定的作價原則以及耗費的勞動量和技術要求,合理訂價。

 第三十八條 加強物價工作,建立明碼標價、物價檢查和審價制度。基層企業都要配備專職或兼職物價員。大、中型飲食企業還要成立由物價員、會計、廚師和有關業務人員的物價小組,定期對經營的飯菜價格或收費標準進行全面審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第九章 財 務 管 理[編輯]

 第三十九條 所有飲食服務企業,都必須發揚勤儉辦店,艱苦創業的精神,認真執行財會制度和財經紀律,加強經濟核算,挖掘增產節約潛力,努力完成各項財務指標,提高經濟效果。  第四十條 根據企業規模和業務繁簡,採取不同的核算形式,並把專業核算與群眾核算結合起來,充分發揮職工當家理財的主動性、積極性。凡具有獨立經營能力的企業,都應實行獨立核算;規模較大的綜合性企業,還應當分部實行核算;職工少,營業收入不大的單位,可以採取聯合會計的辦法,分戶記帳,並分戶計算盈虧。實行簡易核算的單位,一般要核算營業收入、費用、勞效、利潤等主要指標,以考核其經營情況。

 第四十一條 必須健全經濟核算的基礎工作,要有完備的原始記錄和核算憑證,要搞好定額管理。凡是可以制定定額的項目,如人員、資金、營業額、勞效、費用和某些原材料消耗等,都要發動職工討論,逐步制定先進合理的定額,認真組織執行。

 第四十二條 加強財產管理。企業所有財產要有帳有卡,分類編號,妥善保管,除公用財產由財會部門統一管理外,要本着誰用誰管的原則,落實到班組,指定專人負責管理,加強養護,及時維修,特別要搞好生產機具的維修保養,努力提高完好率和利用率。要建立財產盤點制度,定期清查核對,作到帳帳、帳實相符,家底清楚,財產真實。

 第四十三條 加強現金管理。營業收入的各項現款,必須當日送交銀行。銀行停止營業後收入的現款,除留下必要的找零備用金外,應全部送交企業出納統一保管。營業過程中發生的短款,超過規定的公差率時,要查明原因,區別情況,認真處理。

 第四十四條 飲食服務業的利潤留成基金,只能用於本行業企業的需要,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抽調、挪用。這些利潤留成基金,首先由基層企業用於搞好本企業簡單再生產的需要,根據可能逐步改善職工集體福利設施,上級主管業務部門集中掌握的利潤留成基金,也必須按規定的使用範圍,合理使用。

 第四十五條 擴大供應服務領域,增加營業收入。要厲行增產節約,處處精打細算。要大搞綜合利用,變廢為寶,使費用水平不斷降低。

 第四十六條 加強財會工作,充實財會人員。企業要有熟悉財會業務的經理或副經理主管財會工作。大型飲食、旅店、照相、洗染企業要根據業務需要,配備總會計師,協助經理搞好經濟核算,監督檢查財會制度、財經紀律和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經常分析研究企業的經營狀況,及時採取措施,完成財政任務。

第十章 勞 動 管 理[編輯]

 第四十七條 企業要根據確定的等級、類型、規模、設備和工作需要情況,制訂平均先進的勞動定額、人員定額,不斷改善勞動組織,合理安排勞動班次,提高勞動效率。  第四十八條 企業在定員範圍內,需要補充人員時,應當首先由上級公司在本系統內多餘職工中調劑解決,不足時,可以提出招工計劃,經主管上級和勞動部門批准,自行組織招工或由上級主管公司按照企業的具體要求,統一組織招工。經過體檢、考試,擇優錄用的新職工,要有三至六個月的試用期。在試用期間,如發現確實不適宜留在企業工作的,可以解除試用。

 第四十九條 對本企業職工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分別給予表楊、記功、授予榮譽稱號,或適當物質獎勵:

  (一)認真執行黨和國家規定的方針、政策,遵守勞動紀律,服務態度好,服務質量高,一貫受群眾贊楊者。

  (二)愛護公共財產,降低成本,節約費用,有顯著成績者。

  (三)一貫堅守工作崗位,加工製作的產品長期符合質量標準者。

  (四)一貫堅持衛生制度,經過多次檢查和抽查,完全符合衛生要求者。

  (五)技術革新中,有創造發明,或工作上有合理化建議,對國家、企業有顯著貢獻者。(六) 敢於向壞人壞事作鬥爭,或挽救事故有功,使國家財產免受損失或少受損失者。

 第五十條 凡本企業職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酌情給予警告、記過、減薪、降級、降職、撤職、開除留用、開除等紀律處分或經濟制裁:

  (一)服務態度惡劣,打罵顧客,造成不良影響者。

  (二)違反操作規程,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嚴重責任事故者。

  (三)不按操作規程生產,致使產品質量下降,或以次充好,欺騙群眾,屢教不改者。(四)不遵守勞動紀律者。

  (五)玩忽職守,造成國家財產較大損失者。

  (六)破壞供應政策或違反財經紀律,損公肥私者。

 第五十一條 企業需要給予職工降級、降職、撤職、開除留用以至開除等處分時,須經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並報上級主管部門批准。

第十一章 職 工 培 訓[編輯]

 第五十二條 企業要制訂培訓規劃,做好職工培訓工作。 對於企業各級幹部和財會人員,可採取辦業餘學習班或由上級主管部門統一安排,分期分批地進行輪訓,學習商業、服務業方針政策、經營管理、財會統計等專業知識。對於技術人員和服務員(營業員),要廣泛開展崗位練兵,以師帶徒,技術表演和技術短期輪訓等多種形式,提高業務技術水平。   採取以師帶徒的方式,要訂立師徒合同,允許師傅挑選徒弟,包教包學。對有培養前途的職工,要有計劃地選送有關專業學校進行深造。

 第五十三條 根據《商業企業職工業務技術等級標準》、《商業企業專門人材技術職稱業務技術標準》的有關規定,每年進行一次技術考核,並將考核成績列入職工的技術檔案,作為升級調資和授予技術職稱的一個依據。新職工根據勞動部門規定的工作年限,經過考核後轉正、定級。但對表現不好的,也可以延期轉正、定級。

 第五十四條 技術人員要力求穩定,不要隨意調動。對已達退休年齡而身體健壯的一級以上的廚師、攝影師和各種技師,確因生產需要,在本人自願的情況下,經過當地主管部門批准,可以延期退休,做好技術轉移;對已辦退休的上述人員,也可採取適當措施,使他們的精湛技藝能夠傳授下來。

第十二章 工 資 福 利[編輯]

 第五十五條 根據飲食服務行業的生產勞動和經營特點,應當推行固定工資加提成工資制度,以更好地貫徹「各盡所能,按勞分配」的原則,充分發揮和調動職工的積極性,促進企業改善經營管理,提高服務質量,提高經濟效果。  第五十六條 實行固定工資加提成工資制的企業,其固定工資部分,原則上按本企業職工標準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到百分之九十確定,各地也可因地因行業制宜,適當擴大或縮小  定工資的比例。提成工資部分當前可根據商業部(81)商層字第29號文件掌握,按企業實現的利潤計算提取,從工資基金項下列支,採取「死分活值」,或「活分活值」或 「死分活分」相結合「活值」計酬的辦法,分配給職工。    「死分」,主要包括技術水平、服務水平、勞動強度、勞動條件和責任大小等內容,定期評定;「活分」,主要看執行政策、完成各項定額、產品(服務項目)質量、服務態度和出勤等情況,進行增分減分。「死分」與「活分」相結合的辦法,更有利於把勞動數量與勞動質量結合起來,較好地解決老工人和青年工人、技術要求較高的崗位工人和一般工人以及勞動條件差、強度大的工種和一般工種之間的關係,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辦好社會主義企業。  

第五十七條 實行固定工資加提成工資制的企業,必須兼顧國家、企業、職工和消費者的利益,在擴大經營,提高服務質量,增加盈利,保證國家多收的基礎上,使職工的實際收入相應地有所增長。企業出現虧損,只發固定工資部分。違反政策或損害國家、消費者利益的所得收入部分,不得參與提成。  

第五十八條 實行固定工資加提成工資制的企業除國家規定的發明創造、技術改進、合理化建議和節約等單項獎外,不再發經常性的生產服務獎和綜合獎。除法定節日(包括經上級主管部門批准,為做好節日供應服務準備工作的突擊任務)外,也不發加班工資。職工調出本企業仍以標準工資為準。退職、退休按勞保條例規定執行.  

第五十九條 實行固定工資加提成工資制的企業,必須堅持精神鼓勵與物質鼓勵相結合的原則,加強政治思想工作,教育廣大職工樹立共產主義勞動態度,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多做貢獻。  

第六十條 必須關心職工生活,改善職工的勞動條件。要認真執行國家規定的勞動保護制度,供應職工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和衛生防護用品。對從事有礙身體健康的工種,要適當發給營養補貼。要辦好職工食堂、托兒所、幼兒園,逐步解決職工的住房問題。要注意勞逸結合,精簡會議。要關心少數民族職工的日常生活,照顧女職工的生理特點,注意在經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的勞動保護,做好計劃生育工作。

第十三章 民 主 管 理[編輯]

 第六十一條 在黨委領導下,企業要建立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制。其主要職權是:(一)聽取和審議企業經理的工作報告,動員職工深入開展社會主義勞動競賽,努力完成和超額完成國家計劃和各項任務。 (二)審議企業各項經濟計劃的制訂和完成情況,提出措施和建議。 (三)討論通過本企業制訂的重要規章制度和有關擴大業務經營、提高服務質量、改善經營管理和開展增產節約的主要措施。 (四)討論決定職工獎懲辦法、集體福利基金和獎勵基金的使用、計劃生育以及住宅分配方案等有關職工切身利益事宜。 (五)監督企業各級領導幹部和工作人員對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令的貫徹執行情況,推薦優秀人才,對某些嚴重失職或作風惡劣的幹部,有權向上級提出處分、撤換的建議。   第六十二條 職工代表大會代表,由職工直接選舉產生。代表中包括職工、管理人員和幹部,其中職工的代表應占絕大多數。代表實行常任制,任期一年或二年,連選連任,也可以由職工提出更換。

 第六十三條 凡是經過整頓的企業,門市部主任、班組長應有步驟地實行由職工民主選舉產生,任期二年,連選連任。對不稱職者,職工有權提出撤換。  

第六十四條 企業要加強同人民群眾的聯繫,設立意見簿,開展店堂調查,定期或不定期召開消費者代表會,聽取意見,接受監督,改進供應服務工作。

第十四章 政 治 工 作[編輯]

 第六十五條 企業必須加強政治思想工作。政治工作要圍繞四化和「四個堅持」去做,把政治工作和企業經營管理工作結合起來一道去做,保證各項任務的完成。  第六十六條 要結合行業的特點、職工的思想實際,開展經常性的、生動活潑的、深入細緻的政治思想工作。要認真組織職工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要對職工進行四項基本原則的教育、商業政策教育、革命傳統教育、階級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促進安定團結,同心同德搞好工作。

 第六十七條 要旗幟鮮明地提倡共產主義思想、信念和道德風尚,抵制不正之風,反對崇拜資本主義,批判損人利己、唯利是圖的資產階級腐朽思想,清除封建主義思想殘餘的影響,打擊各種反革命分子和刑事犯罪分子,同貪污盜竊、投機倒把等不法行為作堅決鬥爭。

 第六十八條 企業領導幹部,要以身作則,共產黨員要起模範骨幹作用。要充分發揮工會、共青團等群眾組織的作用,工會要成為黨在企業中聯繫群眾,吸引職工參加管理的有力助手,共青團要成為組織青年,響應黨的號召,完成各項任務的突擊隊。

第十五章 附 則[編輯]

 第六十九條 本條列適用國營飲食服務獨立核算的基層企業,集體所有制飲食服務企業可參照試行。  

第七十條 各省、市、自治區商業局(服務局)可以根據本條例的基本精神,制訂實施細則,或制訂分行業的管理條例。   

過去商業部頒發的各項規定,與本條例有牴觸者,均按本條例的規定執行。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