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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加強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救治救助與服務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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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於加強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救治救助與
服務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

威政辦發〔2019〕3號
2019年1月12日
發布機關:山東省威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文件

各區市人民政府,國家級開發區管委,綜保區管委,南海新區管委,市政府各部門、單位:

  嚴重精神障礙(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礙、持久的妄想性障礙〔偏執性精神病〕、雙相〔情感〕障礙、癲癇所致精神障礙、精神發育遲滯伴發精神障礙等6種精神疾病以及已經發生傷害他人及危害社會行為的精神疾病)患者及其家庭是社會特殊困難群體,需要給予重點關懷救助。為認真落實《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救治救助與服務管理工作的意見》(魯政辦發〔2018〕4號)要求,保障患者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結合我市實際,經市政府同意,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工作目標

  到2020年,構建起政府組織領導、部門各負其責、家庭和單位盡力盡責、全社會共同參與的綜合服務管理機制,形成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精神衛生預防、治療、康復服務體系,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救治救助保障制度基本健全,患者治療康復管理措施得到有效落實,患者重大肇事肇禍案(事)件顯著減少。

  二、重點任務

  (一)嚴格落實各項查收管治措施。公安部門要加強對有肇事肇禍傾向患者的摸排管控,對精神障礙患者或疑似患者發生危險行為的,要會同其監護人、所在單位及有關部門,立即採取措施予以制止,並將其送往醫療機構進行精神障礙診斷。加快市精神衛生中心強制醫療場所改造,對符合強制醫療條件的,在人民法院決定強制醫療前,可以依法採取臨時的保護性約束措施;在人民法院決定強制醫療後,將其送至強制醫療場所執行強制醫療。民政等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將查找不到近親屬的流浪乞討疑似嚴重精神障礙患者幫助送至當地醫療救助定點醫院進行診斷和救治,對經治療具備出院條件、能夠找到居住地和近親屬的患者,救助管理機構要提供臨時生活救助並協助其返回居住地,由社區(村)患者關愛幫扶小組協助其近親屬進行監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按照有關規定對所有登記在冊的居家患者進行隨訪,每季度至少隨訪一次,對失訪的患者,要及時通知轄區民警、社區網格員及社區(村)兩委;對病情不穩定的,要及時轉診並按程序收治入院治療。制定居家嚴重精神障礙患者門診維持治療的基本藥物目錄,加強用藥管理和服務,逐步解決患者用藥的易得性和服藥的依從性。對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經過治療具備出院條件的,其近親屬要切實履行監護人的監護責任,及時辦理出院手續,使患者能夠回歸家庭和社會,感受到家庭溫暖;對無正當理由拒不出院的,要追究相關監護人責任。(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市委政法委、市民政局、市衛生健康委)

  (二)進一步完善嚴重精神障礙醫療保險支付政策。調整完善基本醫療保險支付政策,患者使用治療嚴重精神障礙的乙類藥品,個人自付比例不超過10%。將嚴重精神障礙納入醫保門診慢性病病種保障範圍。逐步擴大基本醫療保險對符合條件的精神障礙治療性康復服務項目的支付範圍。合理制定並動態調整嚴重精神障礙患者醫療服務收費標準。改革醫保支付方式,對嚴重精神障礙患者住院治療實行定額結算,並根據實際適當提高定額標準。對符合轉診條件在異地就診的嚴重精神障礙患者,醫療保險支付比例按照我市轉診政策執行。(責任單位:市醫療保障局)

  (三)建立健全救治救助保障機制。按照「保基本、兜底線」的原則,落實嚴重精神障礙患者「醫保報銷、財政兜底」的救治經費保障機制。在確定定點醫療機構、診療方案、單病種收費標準,明確實施臨床路徑,規範嚴重精神障礙患者就醫秩序和醫療機構診療行為,嚴格控制住院及門診醫療費用的基礎上,將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等制度保障範圍,對通過醫保報銷、商業保險理賠後,仍需患者個人支付的規定範圍內的門診和住院醫療費用由其戶籍所在地縣級財政兜底,市級財政適當補助。自本實施意見下發之日起,所有建檔在管的貧困嚴重精神障礙患者和危險性評估三級以上(含三級)的患者全部實行免費救治;自2020年1月1日起,實現所有登記在管嚴重精神障礙患者免費救治。(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民政局、市醫療保障局、市扶貧辦、市衛生健康委,各區市政府、國家級開發區管委、南海新區管委)

  (四)落實有獎監護政策。市縣兩級政法委和鎮級黨委、政府要會同公安、民政、財政、衛生健康、殘聯等部門,認真貫徹落實國家「以獎代補」相關政策,合理確定獎補對象,對錄入公安部重性精神病人信息管理系統的有肇事肇禍行為及危險性評估三級以上(含三級)患者的監護人納入財政獎補範圍,按照每人每年不低於3600元的標準落實獎補資金,實施有獎監護。家庭無監護能力的,由社區(村)或單位落實監護人,為每個監護人配備2名以上協助監護人。積極探索建立商業保險參與社會治理的機制,完善貧困患者大病救助保險,發展易肇事肇禍精神障礙患者監護人責任保險、傷害責任保險、職務意外傷害保險等多種形式的險種,充分調動患者監護人和社會力量的積極性,將各類風險隱患納入保險範圍,通過保險有效減少損失。(責任單位: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衛生健康委、市殘聯)

  (五)完善精神衛生防治管理體系。加強市級精神衛生機構建設,提升急危重症、疑難病症診療和高水平專科服務能力,強化社會防治管理、技術培訓與指導等職能,對各區市進行對口支援與幫扶。大力推進縣域精神衛生服務能力建設,現掛靠在鎮衛生院的精神衛生機構調整管理體制,剝離職能後上劃縣級管理。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配備至少2名具有精神科執業資質的醫師,鼓勵有條件的機構設置精神障礙康復服務站,為居家患者提供隨訪與康復指導。建立完善精神衛生人才引進、培養與使用機制,配齊配強精神衛生隊伍,確保每個精神衛生專業機構具備精神科執業資質的醫師達到10人以上。適當提高精神衛生機構績效工資水平,由精神衛生機構根據工作需要搞活內部分配,向業務骨幹及長期在一線的工作人員傾斜。統籌轄區精神衛生資源,建立結對技術幫扶工作機制,確保每個社區(村)都有精神科執業醫師負責技術指導。(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市委編辦、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六)完善信息共享機制。進一步健全衛生健康、公安、民政、醫療保障等部門間的信息交換共享機制。衛生健康部門與公安部門之間的信息交換原則上每季度一次,其他部門間原則上每半年一次。衛生健康部門要做好患者基礎信息採集與分類管理,每季度隨訪時按要求進行危險性評估,並立即向公安部門推送信息。着力加強對流動人口患者的動態監測,強化區域協作,推進信息共享與交換,確保患者得到及時的救治救助和管控。各相關機構應保護患者及其監護人隱私,確保信息安全。(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醫療保障局)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領導協調機制。市、區市分別成立由衛生健康、政法委、發展改革、公安、民政、財政、醫療保障、扶貧、殘聯等部門、單位參與的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救治救助與管控工作協調機制,及時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問題。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建立由分管負責人任組長,基層醫務人員、民警、民政幹事、社會保障幹事、殘疾人專職委員等組成的精神衛生綜合管理小組,落實監護責任。社區(村)成立由兩委成員、社區網格員、社區民警、基層醫務人員、民政幹事、助殘員等組成的患者關愛幫扶小組。實行患者社區管理網格化分片包幹,解決患者管理、治療、康復和生活中的困難。

  (二)強化責任落實。各區市政府、國家級開發區和南海新區管委要切實承擔主體責任,認真梳理在綜合協調、患者篩查與隨訪治療、監測預警與服務管理、監護責任落實、患者救治救助保障和服務體系建設等方面的短板,研究制定具體實施方案,進一步細化工作措施。要明確職責分工,層層壓實責任,全面落實查收管治各項措施,做到「應治盡治、應管儘管、應收盡收」。

  (三)加強督導考核。按照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將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救治救助和服務管理工作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考核。對因工作機制不健全、保障不到位、監管不落實、救治救助不及時,導致發生精神障礙患者肇事肇禍重大惡性案(事)件的地方和單位,由相關職能部門通過通報、約談、掛牌督辦、實施一票否決權制等方式進行責任督導和追究。

威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9年1月12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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