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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宗成皇帝實錄/卷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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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宣宗效天符運立中體正至文聖武智勇仁慈儉勤孝敏成皇帝實錄卷二十一  

監修總裁官經筵日講起居注官太子太保體仁閣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管理戶部事務上書房總師傅翰林院掌院學士兼管順天府府尹事務隨帶加五級紀錄十八次臣賈楨總裁官經筵講官吏部尚書鑲藍旗漢軍都統管理新營房城內官房大臣稽察內七倉大臣稽察會同四譯館事務加一級隨帶加六級軍功加三級紀錄五次臣花沙納經筵講官文淵閣提舉閣事兵部尚書總管內務府大臣鑲白旗滿洲都統稽察內七倉大臣管理宗人府銀庫左翼幼官學寧壽宮圓明園等處精捷營御茶膳房御藥房太醫院造辦處事務隨帶加十八級臣阿靈阿副總裁官經筵講官兵部尚書隨帶加六級紀錄二十次臣周祖培等奉敕修

  

道光元年。辛巳。秋。七月。己酉朔。享太廟。上親詣行禮。  

○詣皇太后宮問安。  

○諭軍機大臣等、據姚祖同奏、原武、濬縣、安陽、各縣境內村莊。因河水漫溢被淹。委員查勘。及睢州、商邱、寧陵、柘城、陳留等處。近日有瘟疫傳染。施藥療治等語。原武等三縣境內被淹村莊。雖據報人口房屋並無傷損。惟該處田畝。均尚有積水未消。亟應設法疏導。俾免失業。著姚祖同、迅即遴派妥員。前往詳細查勘。飭令該地方官、將積水趕緊疏消。如有應需撫恤調劑之處。即行奏明辦理。其睢州等州縣傳染瘟疫之處。該撫現已合藥發往。務飭知該地方官、分投施散。盡心療治。期於民命多所全活。以紓軫念。將此諭令知之。  

○又諭、據明山奏、威寧州後所地方。溪水陡發。淹斃男婦客民。沖塌民房。現經地方官捐資撫恤。給予修費。涸出田畝所種雜糧。俱無損傷。勘不成災等語。威寧州所屬地方。被水淹斃男婦客民、至一百三十餘名之多。沖塌民房六十餘間。其被災情形。深為可憫。該地方官雖已捐資撫恤。尚恐災民口食不繼。或致流離失所。著明山遴派誠實妥干之員。再行前往確查。如有應需接濟之處。迅速奏明辦理。毋令一夫失所。以副朕軫念災區至意。將此諭令知之。  

○以司經局洗馬宮煥、充日講起居注官。右春坊右中允胡開益、署日講起居注官。  

○山東兗州鎮總兵官楊逢春、因病解任。以河東河標副將海淩阿、為兗州鎮總兵官。  

○調直隸天津鎮總兵官觀喜、為福建台灣鎮總兵官。台灣鎮總兵官印登額、為天津鎮總兵官。  

○以前任雲南普洱鎮總兵官格繃額、為貴州古州鎮總兵官。  

○裁貴州貴陽府分駐長寨同知屬、吉羊枝土千總。從巡撫明山請也。  

○展緩河南原武、陽武、封邱、延津、武陟、五縣積歉村莊新舊額賦有差。  

○庚戌。調吏部尚書那彥成、為刑部尚書。兵部尚書松筠、為吏部尚書。理藩院尚書晉昌、為兵部尚書。以正藍旗蒙古都統穆克登布、為理藩院尚書。  

○正白旗蒙古都統崇祿、因病解任。調正白旗漢軍都統穆克登額、為正白旗蒙古都統。以署正藍旗漢軍都統祥保、為正白旗漢軍都統。  

○調鑲黃旗蒙古都統那彥成、為正藍旗滿洲都統。鑲白旗滿洲都統托津、為鑲黃旗蒙古都統。  

○贈故刑部尚書和瑛、太子太保。賜祭葬。諡簡勤。  

○辛亥。諭軍機大臣等、松箖奏、籌款挑穵河道溝地城濠。及修理衙署一摺。盛京老邊一帶。地勢窪下。沮洳難行。應接挑河道。並添建木橋。加高疊道。及順水壩等工。均著照所議辦理。其盛京甎城內外地溝城濠。及七十二池應行修穵疏浚。以及該將軍衙門、屋宇坍損應修者。均准其照例勘估興修。所有工需銀兩。現有查封木植三萬餘件。著即照所請、變價作為閒款。以濟公用。其所變價值。務須核實報銷。不可任聽委員從中矇混。致滋弊竇。至該將軍奏稱、嗣後再有緝獲私木。亦歸併一律辦理。所言甚屬非是。官山木植。例禁綦嚴。已往者姑免深究。若以偷砍之木。隨時變價。作為恆有之款。任意支銷。勢必查禁日漸懈弛。竟似誘民犯法。而利其所砍木植、以充公用者。且查拏之員。均視為利藪。其中侵吞影射之弊。日益滋生。尤傷政體。著該將軍督率沿邊卡倫員弁。實力查禁。嗣後如有偷砍木植者。拏獲解交盛京刑部按律懲辦。其所獲木植。不准擅行變賣。並著該將軍、每年將拏獲私砍木植起數、於年終匯奏一次。盛京刑部侍郎、將一年審辦偷木案內。報獲私木若干。亦於年終匯奏一次。以憑查核。將此諭知松箖、並諭盛京刑部知之。  

○調刑部左侍郎那彥寶、為吏部左侍郎。吏部左侍郎廉善、為刑部左侍郎。  

○鑲黃旗漢軍副都統慶長、因病解任。調鑲黃旗蒙古副都統恆齡、為鑲黃旗漢軍副都統。以前任盛京刑部侍郎海齡、為鑲黃旗蒙古副都統。  

○賞未入八分輔國公西郎阿、頭等侍衛。在大門上行走。  

○旌表守正捐軀貴州婺川縣民雷先賢妻鄒氏。  

○壬子。諭內閣、張文浩奏、循例請撥防險銀兩一摺。豫省河工。向於大汛以前。奏請撥發銀兩存貯備用。本年汛漲較早。險工疊出。據該河督奏、前撥銀兩。將次用完。著照所請、准其於豫省藩庫續撥銀三十萬兩。以備修防之用。該河督認真稽核。務期工歸實用。如有餘存。仍撥還司庫歸款。統於霜降後核實報銷。  

○直隸總督方受疇奏報、遵旨查看邯鄲、永年、二縣境蝗蝻、業已收捕淨盡。得旨、實力稽查。據實覆奏。  

○以刑部尚書那彥成、為閱兵大臣。管理宗人府銀庫。  

○以鑲黃旗護軍統領英惠、為京營左翼總兵。調正白旗護軍統領哈哴阿、為鑲黃旗護軍統領。鑲白旗護軍統領阿彥托克托、為正白旗護軍統領。以正黃旗蒙古副都統額勒經額、為鑲白旗護軍統領。  

○予剿捕回匪陣亡鑲藍旗副護軍參領音德布、祭葬世職。併入祀昭忠祠。領催鳳阿拉、兵丁倭什鏗額等十七名、賞恤如例。  

○予福建出洋捕盜傷亡千總鄭嘉惠、祭葬恤蔭。兵丁王日修等二十三名、賞恤如例。  

○予廣東巡洋淹斃署把總林一枝、外委邵窿、蔡馥香、祭葬恤蔭。兵丁林奇升等七十二名、賞恤如例。  

○予陝甘奉差淹斃外委楊增貴、捕賊被戕兵丁薛福、賞恤如陣亡例。  

○癸丑。上詣大高殿行禮。時應宮拈香。  

○詣皇太后宮問安。  

○諭內閣、惇親王長子奕纘、於初四日酉刻殤逝。奕纘曾經承侍皇考歡顏。且朕現在祇此一侄。遽焉夭折。朕心實為憫悼。著加恩追封貝勒。其身後一切事宜。著派內務府大臣禧恩、妥為經理。不必行知各該衙門。俱由內務府備辦。本日午刻派大阿哥前往賜奠。以示矜恤。  

○諭軍機大臣等、據錢臻奏、前因河湖山水並發。東平莘縣境內堤堰被沖。淹及村莊。委員搶堵。茲又據濮州、朝城、觀城、范縣稟報、因上游開州等處、坡水下注。河道不能容納。四處旁溢。該州縣低洼之區被淹。大道亦有積水。鄆城縣葛北莊等處、窪地停澇。汶上縣草橋等處、水勢漫堤。恩縣四女寺支河南岸、刷開民埝七丈有餘。均已委員勘辦等語。東省東平等州縣陡被漫水。民田廬舍。有無傷損。業據錢臻飭司委員會勘。著琦善再行飭查各被水地方、是否成災。如有應行撫恤之處。一面具奏。一面迅速辦理。勿令窮黎失所。並飭該地方官、將境內積水。趕緊設法疏消。毋任延誤。將此諭令知之。  

○浙江巡撫帥承瀛奏、時屆仲夏。潮勢較旺。東塘鎮海汛內、石塘舊工坍卸。情形險要。亟須一律改建魚鱗石塘。並建築隨塘坦水二層。以資鞏固。俟冬令潮平水落。開槽拆築。仍先期購運樁石。俾免臨期停待。報聞。  

○護江西巡撫邱樹棠奏、先後查出清江縣謝周氏、因奸謀殺親姑親夫。周近彩、謀殺親父。聶載彥、謀殺親母三案。按律定擬。並請嗣後情罪重大之案。如地保扶同諱匿。除受賄私和、照例究辦外。即並無受賄、而不能查出具報者。後經發覺。即照證佐不言實情律。於正犯罪上減二等治罪。逆倫重情。族鄰知而不首。亦酌量擬罪。其首告逆情之人。質明即釋。不得差傳拖累。俾保鄰畏容隱之罪。而不畏舉首之累。兇犯絕幸逃之想。而生畏法之心。得旨嘉獎。  

○旌表守正捐軀江西臨川縣民吳觀海妻傅氏。  

○免雲南夷匪滋擾之永北、大姚、二廳縣舊欠銀米。及鄰近之武定、元謀、祿勸、太和、雲南、趙、雲龍、浪穹、賓川、鄧川、楚雄、姚、定遠、南安、鎮南、廣通、麗江、鶴慶、維西、蒙化、富民、羅次、昆明、安寧、祿豐、二十五廳州縣舊欠銀十分之五。呈貢、昆陽、嵩明、宜良、晉寧、霑益、馬龍、陸涼、宣威、尋甸、南寧、通海、嶍峨、建水、河陽、路南、新興、江川、廣西、彌勒、師宗、恩安、永善、魯甸、大關、會澤、巧家、劍川、中甸、景東、順寧、雲、猛緬、新平、三十四廳州縣舊欠銀十分之三。並永北廳應辦額銅。  

○甲寅。諭內閣、今日御前大臣等奏、朋素克林沁病故一摺。朋素克林沁、從前在京當差。伊子瑪呢巴達喇、又在內廷行走。奮勉多年。今聞溘逝。深為憫惻。瑪呢巴達喇、著加恩馳驛前往該游牧成服。並著由廣儲司賞銀三百兩、俾做善事。  

○以拏獲盛京圈禁脫逃之宗室恆玉、賞番子頭目孫起鳳、六品頂帶。趙德興、七品頂帶。  

○乙卯。諭內閣、孫玉庭奏、江南省城一帶。得雨稍遲。米價漸昂。現在鄉試士子云集。人數增多。必須豫為籌度。先期招徠客販以裕民食等語。著照所請、該省上遊客販米船。由九江、蕪湖、龍江各關。運至江南省河售賣者。即由各關查照定例給票免稅。到日由該府鈐印放還銷號。不得任聽胥吏需索留難。俾商販聞風踵至。以平米價。俟米多價平。再行奏明照常徵稅。  

○諭軍機大臣等、王鼎奏、成書因病出缺一摺。已明降諭旨、加恩賜恤矣。成書前同王鼎派往山東審辦案件。尚有續交河南直隸各案。王鼎現已馳抵河南。無庸另行派員前往。著即專交王鼎一人。將阮文燾控案審結後、再馳赴直隸。將郭萬清、鈕清元、劉飛虎等各控案、以次審辦。務當平心鞫讞。以副委任。將此諭令知之。  

○先是吏部奏准、京官翰詹科道以上。外官藩臬以上。革職留任、一體捐復。定為常例。因移咨戶部查核銀數。至是戶部奏、常例所載、革職留任、准其捐復。原自郎中道府、以至微末之員。因情有可宥。故予以自新之路。若翰詹科道、暨藩臬以上等官。其功過悉秉聖裁。是以常例並無此項人員。所有吏部移咨查核銀數之處。應毋庸議。從之。  

○調工部左侍郎穆彰阿、為戶部右侍郎。轉工部右侍郎阿克當阿、為左侍郎。以署戶部右侍郎果齊斯歡、為工部右侍郎。兼管錢法堂事務。  

○以候補三品京堂恆敬、為光祿寺卿。  

○以鑲藍旗漢軍都統綿志、署正紅旗蒙古都統。  

○以兵部右侍郎常英、兼正藍旗漢軍副都統。  

○贈故戶部侍郎成書、都統銜。予祭葬如例。賞其子候補主事那丹珠、六部主事即補。  

○命貸江寧藩庫銀。採買江西米石。糶濟江寧。並修理京口八旗官房。  

○丙辰。諭內閣、朕於本月二十日啟鑾。恭謁昌陵。行周年大祭禮。著派肅親王永錫、大學士托津、戴均元、尚書英和、留京辦事。  

○以京畿道御史陳鴻、為河南鄉試正考官。禮部員外郎尹濟源、為副考官。詹事府詹事徐頲、為山東鄉試正考官。刑部主事何增元、為副考官。國子監司業陳玉銘、為山西鄉試正考官。翰林院編修吳坦、為副考官。  

○丁巳。上詣慈寧宮花園拈香。閱視工程。  

○詣皇太后宮問安。  

○諭內閣、朱勛奏、鄜州被水情形較重。飭委藩司親往查辦一摺。陝西鄜州洛河水漲。沖入城垣。衙署民房。多有傾塌。該撫現飭藩司酌帶銀兩前往安撫。著即將被災貧民戶口查明迅速散放。毋令一夫失所。其被淹地畝。有應須借給耔種、蠲緩地糧之處。即行確查具奏。城垣衙署倉廒監獄等工。照例勘估興修。大荔、朝邑、濱河被淹地畝。亦即勘明核辦。毋稍稽遲。  

○諭軍機大臣等、據都察院奏、已革知府謝天樛、遣人呈訴。伊於嘉慶二十三年在武定府任內。因審辦惠民縣民婦王王氏一案。經該撫以延案拖斃人命參奏。奉旨革職。留於東省差委。緝拏祝現等六逆。節經拏獲盜犯王進忠等四名。兇犯梁麻子一名。自揣不甘廢棄。曾在山東巡撫衙門具稟。至今未蒙批示等語。謝天樛、前於嘉慶二十三年欽奉特旨革職。留於東省緝拏六逆。自留緝以來。於祝現等六逆。並未緝獲一名。其所獲者、亦不過尋常命盜案犯。何得妄行呈訴。惟該撫錢臻、前此接據該革員具稟。因何日久不行批示。著琦善將該革員具稟情節、及錢臻不即批示緣由、查明據實具奏。將此諭令知之。  

○以拏獲山西訟棍楊肇夏、賞番子頭目王鑑、藍翎。李煥、九品頂帶。  

○補行嘉慶二十五年大計。江蘇卓異官五員。才力不及官三員。有疾官二員。年老官二員。不謹官一員。浮躁官二員。分別議敘處分如例。  

○戊午。孝懿仁皇后忌辰。遣官祭景陵。  

○諭內閣、富俊等參奏、巡察圍場官員。違例攜帶鳥槍一摺。向例巡察圍場。不准攜帶槍箭。今管理圍場之協領德升、巡察時、率領兵丁、槍傷麅鹿、以為乾糧。實屬違例。著即照富俊等所奏、將德升升三級、以驍騎校用。並將執持鳥槍之兵丁重懲。以示警戒。  

○諭軍機大臣等、文乾等奏、班禪額爾德尼、聞理藩院行調堪布。請於札什倫布揀選二三名送京當差等語。此次理藩院咨調堪布喇嘛等。系專交前藏揀派。現已派定。隨年班堪布赴京。今班禪額爾德尼、既自願揀選喇嘛送京當差。著文乾等行知。俟下屆調取堪布時。准其選派一二名來京可也。將此諭令知之。  

○己未。河東河道總督張文浩丁憂。命河南河北道嚴烺、以三品頂帶、署河東河道總督。  

○以陝西潼關協副將張起鰲、為陝安鎮總兵官。  

○庚申。上詣大高殿行禮。時應宮拈香。  

○諭內閣、本日朕詣時應宮拈香。乘馬時、上駟院三等侍衛富英額、將引馬並不留心妥牽。以致將馬滑倒。富英額、著罰俸六個月。退出上駟院侍衛。在大門上行走。  

○諭軍機大臣等、王鼎奏、審訊阮文燾大概情形一摺。此案阮文燾交代款項。均有交摺卷冊可憑。孫杰請豁民欠銀谷。亦有簿籍文卷可查。一經調齊。層層核對。無難水落石出。該侍郎務秉公查訊明確。按律定擬具奏。不可稍有枉縱。前署開封府懷慶府知府陸楷、代造親供。抑勒消弭。著解任、交王鼎一併歸案質訊。將此諭令知之。  

○命東陵總管三員。西陵總管二員。照盛京例。定限五年期滿、更換來京、仍回原衙門行走。以昭畫一。從御史賡惠請也。  

○以吏部尚書松筠、為會典館副總裁官。  

○辛酉。添設侍衛處實缺主事二員。委署主事一員。從領侍衛內大臣肅親王永錫等請也。  

○予江西南昌幫船遭風淹斃男婦十四名口賞恤如例。  

○壬戌。上詣皇太后宮問安。  

○諭內閣、本日戶部議奏、蘆商生息款內。有山東息銀五萬兩。請按年解交內務府備用。朕思八旗丁口繁盛。生計維艱。現在城中不少空閒地面。若將此項銀兩。分年添蓋房屋。以為貧乏旗戶棲止之所。亦可少紓生計。其應如何勘估。每年約可蓋造若干間。及將來如何撥給之處。著內務府大臣等妥議章程具奏。  

○又諭、昨經降旨、將八旗圈馬、可否裁撤之處。交八旗都統妥議具奏。茲據英和等、會同奏請移拴裁撤。又據托津等六人、及文孚、各具摺奏請仍循舊制。向來交議事件。原期集思廣益。今伊等各抒所見。不隨同唯諾。朕深嘉悅。甚合特交會議之旨。朕將各摺詳加披閱。自復設圈馬以來。原系因時制宜。不可徒有其名。終無實濟。自應隨時變通。以歸簡易為是。著照英和等所議、將現設滿洲蒙古圈馬二千四百匹內。酌撥一千匹、分給前鋒營每翼馬一百匹。八旗護軍營每旗馬一百匹。酌撥一千匹、交察哈爾永遠牧放以備調遣。余馬四百匹。令八旗滿洲分左右翼每年四旗輪流圈養。其騎操備差交代賠補。以及蒙古圈馬房間改修出租各事宜。均著照所議辦理。  

○又諭、八旗都統等議覆伯麟奏、調劑旗人生計一摺。外任官員。族人親戚。皆應嚴密關防。今若令旗員親族出京告助。此中淑慝不齊。在外招搖生事。勢所必然。且求助者接踵而來。本員安能復為廉吏。於吏治尤有關礙。此事斷不可行。至距京五百里以內。准其自謀生理一節。旗人本有近京田地。惟因出京例有假限。多被佃戶勒掯侵漁。嗣後盛京直隸有旗人圈占置買田產。願往自行經理者。准其將文冊呈報本旗。指明確實地方。由旗咨部。轉行該處。移居在屯。自行耕種。所生子女。即由該處咨報部旗註冊。如有滋事犯法。亦由該地方官按例懲辦。至八旗抱養他人之子。冒入旗籍。挑補錢糧。本干禁令。著該都統等嚴密查訪。立限三個月。責令自行呈報。一概免其治罪。其現食錢糧、及已經入仕者。准照乾隆二十一年之例。另冊註明。及身而止。經此次查辦之後。如有隱匿、或再違禁抱養者。一經查出。定當治罪不貸。其八旗漢軍六品官以下。准其出旗為民。久著定例。仍著照舊辦理。  

○禮部右侍郎吳烜、因病解任。以署禮部左侍郎初彭齡、為右侍郎。  

○命散秩大臣張淳、帶領侍衛十員、往奠故禮親王麟趾茶酒。予祭葬。諡曰安。  

○戶部議准、廣西巡撫趙慎畛疏報、天保、歸順、二州縣開墾水田二十二<?土韋>。旱田一頃四畝有奇。照例升科。從之。  

○癸亥。中元節。上詣奉先殿。壽皇殿。行禮。  

○遣官祭永陵。福陵。昭陵。昭西陵。孝陵。孝東陵。景陵。泰陵。泰東陵。裕陵。昌陵。  

○遣官祭孝穆皇后暫安園寢。  

○遣官祭端慧皇太子園寢。  

○諭內閣、總理工程處。著派英和、穆克登額、常福、嗣後毋庸每年奏請更換。  

○甲子。諭內閣、昌陵聖德神功碑工程。著添派弘善、敬謹辦理。  

○又諭、前據吏部奏、外任旗員丁憂歸旗違限處分。自嘉慶二十三年奏定。凡旗員自道府州縣、以及漢軍佐雜、無論現任分發候補、均應一律科斷。稽勛司舊例內所載、在外分發候補旗員、照外省候補漢員之例辦理二語。不應復為援引。請裁去以歸畫一等語。當交託津等核議。茲據查明該部二十三年奏改之例。系請將實缺旗員回旗處分。照漢員一律辦理。並非將候補旗員、亦照實缺旗員一例辦理。原奉諭旨內、首言旗員補放外任。系專指實缺旗員。文義本甚明顯。今若轉將候補旗員回籍處分、改輕為重。豈不與實缺旗員之改重為輕者、大相矛盾。著照托津等所議、交吏部飭知考功司、於例文內詳晰分載。以杜牽混。其稽勛司則例內但載限期。毋庸復載處分。  

○諭軍機大臣等、福森奏、陸續緝獲私鹽。並連獲大起囤犯。分別辦理一摺。天津沿河一帶。軍船夾帶私鹽。向為弊藪。該鹽政委員協同場官實力巡緝。拏獲私鹽九起。連獲大起囤犯。辦理甚為認真。囤犯薄榮太等、著即先行枷號河干示眾。俾知儆畏。俟軍船過竣。再行疏枷。交地方官照例懲辦。該鹽政仍督飭所屬、會同地方文武員弁、加意巡查。不可日久生懈。並嚴查胥役人等藉端擾累。務當行之以實。不可徒託空言。將此諭令知之。  

○又諭、方受疇奏、新城、保安、懷來、宣化等四州縣村莊。於七月初一初四等日田禾被雹。現在委員會同查勘等語。新城等四州縣村莊被雹。雖系一隅。該督務飭知各委員等、會同各州縣詳細確查田禾受傷情形。是否成災。如有應行撫恤之處。核實具奏。不可稍有諱飾。將此諭令知之。  

○直隸總督方受疇奏報、天津等二十八州縣蝗蝻均已撲捕淨盡。現令收買遺子。期絕根株。並飭查各州縣田禾有無傷損。再行核辦。得旨、所奏俱是。務須實力行之。不可徒為一片空言也。  

○乙丑。諭內閣、前據孫玉庭奏、淮鹽運至楚岸。應停止封輪之法。改復散賣舊章。以利疏銷。當交陳若霖查核妥議具奏。茲據陳若霖奏稱、查明現在楚岸積鹽。自上年十一月起、至本年五月底止、未經開封鹽船。尚有四百十三隻。此時若令全行開售。恐變法太驟。一時疏銷不及。鹽行水販壓價賒欠。有力者爭買新鹽。舊鹽停積。商本愈虧。船戶水手不下數千人。一聞散賣之信。均思卸載。紛紛爭鬧。勢所必然。總須妥籌全局。逐漸疏銷等語。所奏自系實在情形。著照所請、先將存積最久之上年十一十二兩月到岸鹽船。盡數開售。俟銷售將竣。再將本年正二兩月到岸之鹽。接手開售。以後均照此辦理。俟現在積存之引。銷有成效。續到之鹽。易於流通。再令隨到隨賣。以廣疏銷。若行之日久。各商辦鹽踴躍。岸鹽有存積過多。爭先搶賣者。則隨時暫封。仍不得過兩月之限。似此逐漸疏通。自可不至因革弊而先受變法之累也。  

○湖廣總督陳若霖奏、湖北保康縣被水、捐資撫恤一摺。批、妥為查辦。如有應行撫恤之處。即日具奏。慎勿稍有隱匿也。  

○以陝西靜寧營副將熊德謙、為貴州古州鎮總兵官。  

○丙寅。諭內閣、帥承瀛奏、南塘歲修經費不敷。籌議增撥一摺。浙江南塘。保衛山陰等五縣民田廬舍。向於商輸景工生息款內、每年撥銀一萬兩、為南塘歲修之用。茲據該撫查明、邇來潮汐南趨。工多費鉅。奏請量籌增撥。著照所請、自道光元年為始。在司庫歲徵契牙雜稅項內、每年撥銀一萬兩。並原撥景工生息銀、共二萬兩。作為南塘歲修經費。如遇雜稅一款余銀不及一萬兩之數。即盡數撥給。飭令撙節辦理。以慎修防。  

○又諭、顏檢奏、勘明省標五營。原設城外之軍器庫。毋庸改移城內一摺。前據兵部議覆韓克均奏移改省標軍器庫。請飭該督察看情形、籌畫妥議。茲據顏檢查明覆奏、閩省督標三營。撫標二營。都司守備以下衙署、多在水部門外。其兵丁亦皆環列都守衙門居住。兵不離械。其軍械自應就近弆藏。著仍照舊制。五營軍器庫即在各都守衙署安設。毋庸改移。  

○諭軍機大臣等、慶保等奏、籌辦永姚兩處善後事宜完竣一摺。永北大姚兩處軍務完竣。現在永北地方難民。均已陸續回歸。其清理地土各事宜。亦已酌定妥辦。漢夷公具不敢滋事保結。慶保起程來京。史致光亦即回省辦事。續有拏獲逆犯。自當解省審辦。至另摺保奏永北軍營文武出力各員。除已將武職各員降旨施恩外。所保文職各員未免太多。著史致光會同韓克均再行確查。擇其實在出力者、據實保奏。其隨同行走、廁名濫舉者、即行澄汰。俟奏到之日。再降諭旨。將此諭知史致光、並諭韓克均知之。  

○浙江巡撫帥承瀛奏、金衢嚴道李秉銓、性耽聲色。行止不端。西安縣知縣吳鼎輔、隨同盪游。得旨、所奏李秉銓不職之處。與朕訪聞無異。足見留心公事。甚屬可嘉。李秉銓、吳鼎輔、著即行革職。  

○以剿捕雲南永北廳夷匪出力。總兵官李國棟等下部優敘。賞游擊良什保、周永泰、都司王玉樹、黃璽、守備李恆、彭鶴年、千總李德溥、花翎。千總馬得貴等、藍翎。余升擢有差。  

○修福建光澤縣三十四汛塘房。從署總督顏檢請也。  

○免福建乏商舊欠銀二萬四百兩有奇。現商欠銀四萬三千八十兩有奇。分限完繳。  

○丁卯。上詣皇太后宮問安。  

○調湖北巡撫毓岱、為江西巡撫。以江蘇布政使楊懋恬、為湖北巡撫。調湖北布政使廉敬、為江蘇布政使。以安徽按察使德奎、為湖北布政使。安徽廬鳳道惠顯、為按察使。  

○予故江西巡撫瑺弼、祭葬如例。  

○戊辰。上詣皇太后宮問安。  

○諭內閣、本年七月二十五日。皇考仁宗睿皇帝初周年大祭。朕前期於二十日啟蹕。恭詣昌陵行禮。乃自十八日亥刻。大雨如注。兩夜一晝。滂沱未已。本日朕已行至西安門。先據方受疇奏報、前途橋道多已沖損。復據英和奏、親至廣寧門外查看。大道水深四五尺。人馬斷難行走。不得已暫行還宮。著改於本月二十二日啟鑾。是日住黃新莊。二十三日住涿州。二十四日住梁格莊。二十五日恭謁泰陵。泰東陵。敬詣昌陵。行大祭禮畢。是日駐蹕秋瀾。二十六日至涿州。二十七日至黃新莊。二十八日還宮。所有沿途水潦、及橋梁道路。著步軍統領、順天府尹、直隸總督、各率所屬趕緊疏消修墊。朕定於二十二日啟鑾。萬不可再有延誤。  

○諭軍機大臣等、本月二十五日。朕恭詣昌陵。行周年大祭禮。改於二十二日啟鑾。兼程前進。惟雨暘難定。本日特派瑞親王覓道先往。萬一朕不能如期趕到。即著瑞親王行禮。設瑞親王亦因水阻不能前進。屆期著奕亨敬謹行禮。將此由五百里諭令知之。  

○免甘肅寧夏、寧朔、中衛、平羅、四縣上年被水被雹災民額徵錢糧草束。並加賑口糧。及房屋修費有差。  

○己巳。諭內閣、朕此次恭奉皇太后前詣昌陵。行周年大祭禮。所有沿途派出管道大臣官員。每日於朕經過後。仍將御道橋梁照常看管。無任車馬蹂躪。祗俟安輿經過。以昭嚴肅。  

○又諭、宗室恆玉、前由盛京脫逃。經步軍統領衙門拏獲。特旨解回盛京審訊。乃遞至三河縣。該縣僅派短役二名押解。致令再逃。又遲至四日始行稟報。非尋常疏玩可比。該府尹等、請將該員革職勒令協緝。亦必不知奮勉。三河縣知縣張澂、著即革職拏問。解交刑部。其恆玉一犯。著宗人府、步軍統領、五城、順天府、直隸總督、一體嚴拏務獲究辦。俟拏獲恆玉審明後。再將張澂按律定擬具奏。  

○諭直隸總督方受疇、提督徐錕、二十日巳刻。仰荷天恩。雲消雨止。日色清明。沿途橋道。務須設法趕緊辦理。一路泥濘。原無妨礙。零星橋座。有不整齊之處亦可。總在疏消積水為是。毋致阻隔。其二十二日啟鑾。萬無更改之理。若不認真督辦。盡諉於人力難施。希冀朕有所變更之處。則大誤矣。其亟力而行。無干嚴譴。  

○順天學政兵部侍郎吳其彥、因父病請解任。允之。命內閣學士毛謨、提督順天學政。  

○戶部議准、前任廣東巡撫康紹鏞疏報、三水縣開墾田七畝有奇。開平縣開墾田九十八畝有奇。東安縣開墾田五十六畝有奇。廣寧縣開墾田六十九畝有奇。恩平縣開墾田一頃六十八畝有奇。石城縣開墾田六頃三十畝有奇。照例升科。從之。  

○免長蘆商欠節年無著加價銀十四萬一千六十二兩有奇。引課銀四萬八百十一兩有奇。  

○庚午。上奉皇太后啟鑾。恭謁西陵。  

○詣盧溝橋龍王廟拈香。  

○諭內閣、本日皇太后啟鑾。行次二老莊二分中伙處。因道途泥淖難行。當奉懿旨。即日迴鑾。暫駐盧溝橋龍王廟。於明日進城還宮。頃據晉昌、阿克當阿、派侍衛博克順、前來具奏。著御前大臣等、即派護軍統領一員、帶領官兵前往敬謹翊衛。並著傳知方受疇、徐錕、速派文武員弁、協同巡察。以昭嚴肅。  

○先是上以雨暘難定。能否如期謁陵。未可豫料。命將祭文由驛發往。屆期無論瑞親王、或奕亨、恭代行禮。均著原派之內閣學士色克精額恭讀。至是又諭、本年七月二十五日。皇考仁宗睿皇帝初周年大祭。前定於二十日啟鑾。恭詣昌陵行禮。自十八日夜間。大雨如注。連宵達旦。朕冒雨起程。行至西安門。因前途橋梁沖損。暫行還宮。改於二十二日啟鑾。本日途次復值大雨。朕沖泥跋涉。行次黃新莊。皇太后安輿不能前進。已自中途迴鑾。據御前大臣、軍機大臣、合詞吁懇暫行旋蹕。朕未允所請。復令御前侍衛安福、乾清門侍衛容照、並總督方受疇、查看前途道路。據稱良鄉以南。積水汪洋數十里。泥淖陷深。人馬不能駐足。若俟積水消退。已不能如期盡禮。賽沖阿等復具摺諄懇。朕灑淚忍痛。勉從所請。於二十四日還京。派瑞親王前詣昌陵。恭代行禮。此朕萬不得已之苦衷。諒荷皇考在天昭鑒也。  

○又諭、邱樹棠奏、續獲逆倫重犯。查明辦理一摺。已革清江縣知縣黃駿、於地方逆倫重案。迭次未經查出。廢弛已極。著即發往軍台效力贖罪。不准援免。署臨江府事吳城鎮同知陳煦、署清江縣事候補知縣徐迪惠、到任未久。先後查出逆倫重案數起。辦事尚為認真。俱著交部議敘。  

○諭軍機大臣等、據姚祖同奏、本年六月十三日。汶水陡長一丈五寸。將戴村石壩迤北堤埝漫缺六十餘丈。草工刷塌三十餘丈。正在購料搶護間。七月初三日。汶水又長七尺五寸。致將裹頭刷塌。並塌去迤北民埝數十丈。計汶水旁洩共有三處。恐於濟運有礙。請於正河之旁。舊河形內抽溝一道。導水濟運。併兼顧湖瀦等語。汶水旁溢。運河來源漸微。目下正值漕船回空南下。必須趕緊導引。以資接濟。著嚴烺即督飭運河道妥為料理。至汶流旁洩既多。恐湖瀦收納有限。來年重運北來。不敷開放。尤不可不豫為籌畫。該署河督務將各處缺口迅速堵合。以裕湖瀦。不可稍有延誤。將此諭令知之。  

○以恭謁昌陵。行周年大祭禮。免經過之宛平、良鄉、涿、房山、淶水、易、六州縣次年額賦十分之三。  

○是日。駐蹕黃新莊行宮。翼日如之。  

○辛未。諭內閣、朕於二十四日迴鑾。接駕之王公文武大臣官員。俱著在西安門內。無庸至阜成門外。  

○又諭、此次蹕路經行地方。橋梁道路。因值兩次大雨。山水漲發。未能疏治整齊。人力固屬難施。但自二老莊至黃新莊一帶。本系春間新開之路。地勢最為低洼。該督等並不慮及秋間大雨時行。豫籌改道。以致積潦在途。泥淖太甚。實屬辦理不善。方受疇、阿霖、俱著交部議處。  

○又諭、此次隨從官員兵丁等、雖祇行走一日。惟冒雨沖泥。殊形勞瘁。所有領過路費銀兩。俱著加恩免其回繳。以示體恤。  

○以內閣學士李宗昉、監臨順天鄉試。  

○以內閣學士杜堮、為兵部右侍郎。  

○以吏部尚書松筠、兼正黃旗漢軍都統。  

○命伊犁領隊大臣阿蘭保、回京。以鑲白旗漢軍副都統樂善、為伊犁領隊大臣。  

○予故正黃旗漢軍都統本智、祭葬如例。  

○以當差奮勉。賞直隸綠營都司管繼祥等八員、兵八十名、銀二百兩。  

○賞看守黃新莊行宮弁兵、半月錢糧。  

○壬申。上迴鑾。詣盧溝橋龍王廟拈香。  

○還宮。  

○詣皇太后宮問安。  

○癸酉。仁宗睿皇帝初周年忌辰。上詣奉先殿。壽皇殿。行禮。  

○詣皇太后宮問安。  

○諭內閣、史致光奏、首逆傅添貴就捦。照例辦理一摺。傅添貴、系首先過江肆擾大姚之犯。永北大姚兩處。早經肅清。惟該犯潛匿稽誅。此次經派緝之千總趙鵬等、在龍潭山頂摉獲。該犯逞凶拒捕。被馬兵張連仲、用矛戳傷。滾崖就捦。移時身死。經該督委員查驗確查。銼屍梟示。緝捕甚為認真。千總趙鵬、已加恩以守備即升。馬兵張連仲、著以外委即行拔補。以示獎勵。  

○甲戌。諭內閣、朕聞京城內外。時疫傳染。貧民不能自備藥劑。多有倉猝病斃者。其或無力買棺斂埋。情殊可憫。著步軍統領衙門、順天府、五城、慎選良方。修和藥餌。分局施散。廣為救治。再掩骼埋胔。王政所存。並著設局散給棺槥。勿使暴露。俟疫氣全消之日停止。分別報銷。用示朕救災恤民至意。  

○又諭、魏元煜奏、籌撥省倉。及歉收緩缺兵匠各米一摺。江寧省倉。額放旗營官兵。並織造機匠等米。除將徵存米石抵放。並余賸南糧抵補外。尚不敷米一千八百一十八石零。著照所請、准其於附近省倉之江寧、揚州、通州、三屬常平倉谷項下均勻動碾。趕緊運解濟放。其淮安府屬之山陽縣。嘉慶二十五年被水歉收未完熟田民欠兵米四百一十石零。並准於該縣常平倉谷項下借撥照數動碾。俱俟各屬徵下災緩兵米。仍歸還倉谷原款。該部知道。  

○又諭、布噶爾伯克色依特額密爾愛達爾、於嘉慶二十一年間、遣使呈獻方物。該夷人向風歸化。初通中國。雖未呈請入覲。總應查照乾隆年間霍罕伯克初次來歸之例。奏明頒給賞件。其時松福在任。並不查照成案辦理。率與貢楚克扎布擬賞給緞八匹。發文遣回。迨該夷使以賞件輕微。疑未具奏。在喀什噶爾逗留數月。曾於素納前稟請查辦。松福又商同素納、授意伯克額依默爾等、量為資助。飭令回牧。不將前後情節據實具奏。此事始終辦理錯謬。松福之咎甚重。著交部嚴加議處。貢楚克扎布、隨同錯誤於前。素納、含糊遷就於後。俱著交部議處。  

○命翰林院編修朱階吉、提督廣東學政。  

○乙亥。諭內閣、昨因京城內外時疫傳染。降旨著步軍統領衙門、順天府、五城、分設藥局棺局。亟為拯恤。第恐各衙門委員、不能盡心經理。仍屬有名無實。著都察院堂官、於五城地方、揀派滿漢御史各一員、分司查察。其京城內外設局之處。該堂官不時自行察訪。務使認真拯濟。多所全活。儻查有怠玩從事。奉行不力者。即行據實參奏。  

○又諭、琦善奏、查明已革知府謝天樛、前向錢臻具稟。懇求開復。未即批示緣由一摺。謝天樛、前於嘉慶二十三年在武定府任內。延案拖斃人命。經和舜武參奏、欽奉特旨革職。留於東省緝拏祝現等六逆。迄今未獲一名。其所獲尋常命盜案犯。皆系會同地方官協拏。無功足錄。乃不知愧奮。始而在巡撫衙門具稟。希圖奏請開復。繼則遣人赴都察院呈訴。妄思邀恩錄用。實屬謬妄。本應按律治罪。姑念伊前在指揮任內。曾有緝獲逆犯微勞。業經革職。即留緝亦屬無用。著即押令回籍。若再不知安分。定當嚴懲不貸。  

○緩徵陝西鄜、大荔、朝邑、三州縣被水村莊本年額賦。  

○上以祭社稷壇。自是日始。齋戒三日。  

○丙子。諭軍機大臣等、據御史朱為弼奏、江西、浙江、福建、連界之封禁山。從前永行封禁。乾隆年間趙殿最、陳宏謀、兩次請開。經三省勘明。旋寢其事。近有無藉之徒。盤踞山內。伐木作炭。建蓋棚座。墾種地畝。每年雖有總兵巡查之例。止於山外巡歷一遍。咨報兵部。實屬具文。請令三省督撫會籌設法驅逐等語。封禁山、界連閩浙江西三省。國初剿平土寇後。永行封禁。自應嚴密巡查。不准奸民藏匿。今如該御史所奏。無藉之徒。私入山中伐木蓋棚墾地。是徒有封禁之名。實為藏奸之藪。且恐有要犯巨奸竄匿其中。尤當嚴密稽查。著各該督撫會籌妥議。密查禁山之內。是否果有流民在內潛匿居住。人數約有若干。如人數無多。或派委妥員前往曉諭驅逐。若人數過眾。則當妥籌良法。相機辦理。不可操之過急。激成事端。亦不可因循諱飾。但為目前苟安之計。更不計及久遠。以致貽患將來也。朱為弼摺。著鈔寄閱看。將此各諭令知之。  

○湖南巡撫左輔奏、遵旨通飭所屬、將七折徵收各弊。嚴行禁止。如有陽奉陰違。即分別參辦。再會籌辦運良法。務期循名核實。去加賦之名。除浮收之弊。得旨、所奏甚是。但須實力行之。  

○以齊齊哈爾協領倫圖善、為盛京副都統。  

○鑄給直隸大名鎮總兵官、及所屬印信關防。從總督方受疇請也。  

○丁丑。蠲緩奉天新民、寧遠、二廳州水旱歉收地方上年額賦豆石。並節年帶徵銀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