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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歸胙判〈甲監享,以胙歸,父餕而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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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歸胙判〈甲監享,以胙歸,父餕而祭。〉
作者:鄭齊望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401

三才既分,六宗爰設。或因地事地,或因天事天。明堂尊嚴配之儀,清廟崇禘祫之典。國之盛禮,其何以先?神之至誠,罔或不降。於是陳以簠簋,薦之犧牲;瑟奏空桑,管吹孤竹。甲言參大享,監彼有司,獻灌無虧,福祐攸洽。貴骨以頒於高品,賤體仍霑於庶僚。他日鯉趨,且聞歸胙;今朝神惠,更用祭先。錫類之美則多,黷禮之嫌宜避。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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