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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毀方瓦合判得太學博士教胄子毀方瓦,合司業以為非訓導之本,不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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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毀方瓦合判得太學博士教胄子毀方瓦,合司業以為非訓導之本,不許。
作者:崔元亮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615

學於是專,教所以立,信尊賢可上,在易性難從。眷彼儒流,職司學校,誠宜警不及之誡,懼將落之辭。苟毀方以為心,雖容眾而奚用?且非善誘,在傳授而則乖;曾是詭隨,於博裕而何有?不可以訓,無易由言。請從司業之規,無取學官之見。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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