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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東都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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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東都詔
作者:李治 
(唐高宗)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012

朕聞踐華固德,百二稱乎建瓴;卜洛歸仁,七百崇乎定鼎。是以控膏腴於天府,啟黃圖於渭濱,襟沃壤於王城,摛綠字於河渚。市朝之城,麗皇州之九緯;丹紫之原,邈神皋之千里。二京之盛,其來自昔。此都中茲宇宙,通賦貢於四方,交乎風雨,均朝宗於萬國,置槷之規猶勤,測圭之地載革,豈得宅帝之鄉,獨稱都於四塞;來王之邑,匪建國於三川。宜改洛陽宮為東都。上棟下宇,彼勞昔以難前;廣廈高台,我名今而改後。仍茲舊貫,式表宸居。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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