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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關於印發《全國教育系統財務管理幹部培訓實施方案(2018—2022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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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關於印發《全國教育系統財務管理幹部培訓實施方案(2018—2022年)》的通知
教財〔2018〕19號
2018年12月28日
發布機關:教育部
教育部網站

教育部關於印發《全國教育系統財務管理幹部

培訓實施方案(2018—2022年)》的通知

教財〔2018〕1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各計劃單列市教育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部屬各高等學校、部省合建高等學校,各直屬單位:

現將《全國教育系統財務管理幹部培訓實施方案(2018—2022年)》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本校和本單位實際,認真貫徹執行。各地制定的實施方案和政策措施請及時報送我部財務司。

教育部

2018年12月28日


全國教育系統財務管理幹部培訓

實施方案(2018—2022年)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國教育大會精神,建設高素質專業化教育財務管理幹部隊伍,全面增強管理能力,不斷提高教育經費投入使用管理水平,推動實現教育現代化,根據中共中央印發的《2018—2022年全國幹部教育培訓規劃》、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進一步調整優化結構 提高教育經費使用效益的意見》和教育部黨組關於全國教育系統幹部培訓的工作要求,結合教育財務工作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全面貫徹落實全國教育大會精神,準確把握新時代教育財務工作的定位和要求,以全面增強教育財務工作本領為重點,突出專業能力和專業精神,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堅持分級分類、覆蓋全員,堅持聯繫實際、精準施訓,堅持學以致用、注重實效,努力建設信念堅定、德才兼備、勤政務實、清正廉潔的教育財務幹部隊伍,為優先發展教育事業、加快教育現代化、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提供更加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總體目標

——教育系統財務管理幹部培訓機制更加完善。進一步完善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分級管理、分級負責的培訓體制,形成培訓責任更加明確、培訓格局更加合理的管理機制;形成培訓計劃更加完善、培訓內容更加豐富、培訓評估更加科學的運行機制;形成優秀培訓師資更加充裕、培訓課程和教材體系更加完備的保障機制。

——教育系統財務管理幹部培訓體系更加健全。進一步加強網絡平台建設,大力推廣在線學習和遠程網絡教育。有效銜接各類培訓資源,會同各級財政部門,積極合作開展有關業務培訓。充分發揮事業單位和行業組織作用,搭建培訓工作交流平台,開展培訓工作考核等。

——教育系統財務管理幹部培訓效果更加突出。教育系統財務管理幹部理想信念、宗旨意識進一步強化,適應新時代新要求的專業化能力和水平進一步增強,干財務、愛財務、精財務的專業精神進一步提升。

(三)主要任務

1.教育系統財務管理幹部培訓實現全員覆蓋。用5年左右時間將教育系統全體財務、審計、資產管理人員以及經濟活動關鍵部門負責人輪訓一遍,加強對新入職財務人員培訓。落實全國教育系統幹部培訓有關學時要求,處級和高級職稱以上幹部5年內參加各種培訓的累計時間,不少於3個月或者550學時;科級和中級職稱及以下幹部每年參加培訓累計不少於12天或者90學時。教育財務管理幹部一般每年至少參加1次1周左右的教育財務專業化能力專題培訓;參加各類財務網絡培訓學時數原則上不少於50學時/年,其中,參加全國教育系統財務幹部網上學習平台學時數不少於15學時/年。

2.培養一批適應新時代新要求的教育財務系統骨幹人才。5年內培養出一支120人左右的業務精湛、視野開闊、能力過硬、作風優良的教育部財務骨幹隊伍;培養一批專業知識紮實、專業能力過硬、專業作風嚴謹的教育財務管理幹部。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工作需要,抓好教育財務骨幹培養工作。

二、重點培訓內容

(一)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教育的重要論述

堅持把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擺在教育系統財務管理幹部培訓最突出的位置。將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教育的重要論述和全國教育大會精神作為重要學習內容,引導教育系統財務管理幹部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認真學習領會、全面準確把握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教育的重要論述的科學內涵和精神實質,深刻學習、牢牢把握全國教育大會的戰略要求和教育改革發展的「九個堅持」,更好地用以武裝頭腦、指導實踐、推動工作。

(二)着力加強國辦82號文件精神學習培訓

緊緊圍繞推動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調整優化結構 提高教育經費使用效益的意見》(國辦發〔2018〕82號),引導教育系統財務管理幹部深刻理解優先發展教育戰略,深刻理解「一個不低於、兩個只增不減」要求,堅定不移把教育放在優先位置,認真落實完善教育經費投入機制、優化教育經費使用結構、科學管理使用教育經費等各項任務,切實提高教育經費使用效益。

(三)着力強化教育財務業務能力培訓

大力開展教育工作、經濟形勢和財稅改革要求等培訓,引導教育財務管理幹部牢固樹立大局觀念,不斷提升服務教育事業改革發展的能力;大力開展社會主義法治精神、法治理念和法律法規教育,引導教育財務管理幹部牢固樹立法治觀念,不斷提升依法理財的本領;大力開展教育領域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全過程績效管理、政府會計制度、教育經費統計、預決算管理、資產管理、內部審計、學生資助、政府採購、教育收費、會計基礎和教育脫貧攻堅專項資金使用管理等方面的培訓,引導教育財務管理幹部牢固樹立宗旨意識,不斷提升管好用好教育經費、推動實現教育現代化的能力。

(四)着力推動教育財務專業精神培養

加強政治紀律和財經紀律教育,不斷強化廉政和經濟風險意識,全面落實財務管理主體責任,全面加強經濟活動內部控制,引導教育財務幹部知敬畏、存戒懼、守底線;加強宗旨意識和作風教育,引導教育財務幹部深入貫徹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牢固樹立為民理財觀念;加強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引導教育財務幹部自覺用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思想精華和文化精髓涵養職業道德,不斷增強做好教育財務工作的責任感使命感自豪感,做到干財務、愛財務、精財務。

三、健全和完善培訓體制機制

(一)健全培訓管理體制

教育部負責直屬高校和直屬單位分管領導和財務、審計、資產等部門負責同志,全國業務骨幹以及重點示範性培訓;負責全國教育系統財務管理幹部培訓工作的宏觀指導、統籌協調和督促檢查;負責制定全國教育系統財務管理幹部培訓實施方案、年度培訓計劃及配套制度政策,實施重點培訓計劃,推薦或選定全國培訓教材,統籌培訓網站建設,指導地方培訓工作。

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財務管理人員,直屬單位和本級各類學校全體財務、審計、資產人員,本行政區域業務骨幹以及重點示範性培訓;負責制定並實施本地區教育財務管理幹部培訓實施方案、年度培訓計劃以及配套制度政策;負責督促指導地(市)、縣教育行政部門的教育財務管理幹部培訓工作。

地(市)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本級教育行政部門財務管理人員、直屬單位和各級各類學校全體財務、審計、資產人員培訓;負責制定並實施本地教育財務管理幹部培訓計劃。

直屬高校、直屬單位負責本校、本單位全體財務、審計、資產人員培訓;負責制定並實施本校、本單位教育財務管理幹部培訓計劃。

(二)完善培訓運行機制

1.加強培訓需求調研。建立健全培訓需求調研製度,統籌教育財務工作事業發展和幹部成長需要,科學制定培訓計劃,合理設置培訓內容。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各直屬高校和直屬單位在制定具體的培訓計劃、確定培訓內容和方式之前,都應針對培訓對象進行培訓需求調研,確保培訓的科學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2.強化培訓考核激勵。進一步完善教育財務幹部學習培訓考核評價,激發財務幹部自覺參加教育培訓的內生動力,提高培訓效果。大力弘揚優良學風,把學風情況作為幹部培訓考核的重要內容。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各直屬高校和直屬單位要按照全國教育系統幹部培訓工作要求,建立健全財務幹部培訓學習檔案,幹部學習培訓考核不合格的,單位年度考核不得確定為優秀等次。

3.實施培訓質量評估。建立健全教育財務管理幹部培訓質量評價體系,全面推行培訓質量評估。幹部培訓機構、基地要組織學員對培訓項目、課程設置、師資水平、教學管理、後勤服務等進行評價,根據評價情況不斷改進工作,提高教學水平和後勤保障水平。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開展對本地區培訓機構、基地開展評估工作,將評估結果作為其承擔培訓任務、深化教學改革的重要依據。

(三)夯實培訓保障機制

1.加強培訓師資庫建設。完善全國和省級教育系統財務管理幹部培訓師資庫,推動優秀師資資源共享。注重從不同領域、不同行業遴選政治過硬、理論深厚、財務經驗豐富的知名學者、領導幹部和業界精英,注重從財政、稅務、國資、審計、紀檢等有關部門中聘請兼職教師。建立培訓師資考評和激勵體系,逐步完善准入和退出機制。

2.加大課程教材開發力度。堅持適量、管用、權威、示範原則,推薦選用一批培訓優秀教材,組織開發一批反映最新理論成果與實踐經驗的重點教材,大力開發一批富有針對性、指導性、啟發性的案例教材。及時研究教育財務工作和幹部教育培訓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不斷更新培訓教材內容。實施精品課程開發計劃,加強網絡課程建設,促進優質課程資源共享。

3.加快網絡學習平台建設。依託中國教育經濟信息網和現有培訓資源,加快建設全國教育系統財務幹部網上學習平台,大力推廣在線學習,擴大培訓覆蓋面,提高資源利用率。2019年底前實現向各直屬高校、直屬單位和部省合建高校財務幹部提供網上學習,2020年底前擴大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財務幹部,2022年底前實現面向全國教育系統財務人員網上學習全覆蓋。

4.提高培訓經費使用效益。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將教育財務管理幹部培訓經費列入年度預算,保證培訓工作的需要。各直屬高校、直屬單位要將財務管理幹部培訓納入幹部培訓總體計劃,合理安排培訓預算。要嚴格執行培訓經費管理辦法,加大培訓經費使用監督檢查力度,不斷提高經費使用效益。

四、教育部重點培訓計劃

未來5年,教育部將重點開展直屬高校和直屬單位黨政主要負責人,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和直屬高校、直屬單位分管財務領導,教育部財務骨幹以及重點示範性培訓。管理人員側重宏觀政策、國際比較、依法行政、領導能力、業務知識等,業務操作人員側重法律法規、財務制度及政策,實務操作等。培訓方式注重推廣專題研究,改進講授式教學,擴大研究式、案例式、體驗式、模擬式教學比重。教育部每年年初制定並公布當年具體培訓方案,確定培訓班次,對培訓內容和方式提出要求。教育部委託經費監管事務中心組織開展具體培訓工作。

重點培訓計劃有:

(一)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分管財務領導示範培訓

培訓對象為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各計劃單列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分管財務的廳長或副廳長(主任、局長)、總會計師。教育部根據工作需要舉辦專題培訓班。

(二)直屬高校和直屬單位分管財務領導培訓

培訓對象為教育部直屬高校和直屬單位分管財務副校長或總會計師。教育部每年定期舉辦專題培訓班。原則上每人每年參加一次培訓。

(三)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財務管理處級幹部示範培訓

培訓對象為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各計劃單列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財務、審計處長。教育部每年定期舉辦專題培訓班。

(四)直屬高校和直屬單位財務管理處級幹部培訓

培訓對象為教育部直屬高校和直屬單位財務、審計、資產處長以及經濟活動關鍵部門處長。教育部每年定期舉辦專題培訓班。原則上每人每年參加一次培訓。注重典型引導,遴選財務工作突出的高校進行經驗交流。

(五)直屬高校和直屬單位財務管理業務骨幹培訓

培訓對象為教育部直屬高校和直屬單位財務管理業務骨幹。教育部每年定期舉辦培訓班。5年實現骨幹人員輪訓一遍。

(六)教育部財務骨幹培訓

培訓對象為面向教育部直屬高校、直屬單位、部機關財務(資產、審計)機構負責人、業務骨幹和部省合建高校、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地方高校財務(資產、審計)機構負責人、業務骨幹遴選的財務骨幹。教育部財務骨幹每批培養周期為3年。教育部每年定期舉辦培訓班。

(七)其他專題業務培訓

根據具體工作需要開展。培訓對象、內容和方式根據工作需要確定。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各直屬高校和直屬單位要高度重視教育財務管理幹部培訓工作,加強領導、統籌安排,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實際,制定實施方案和具體措施,切實加強領導和統籌,抓好組織實施。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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