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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彌威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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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彌威儀

宋罽賓三藏求那跋摩譯

已受沙彌十戒,為賢者道人。次教之當用,漸積從小起。當知威儀施行;應當知和上幾歲、三師名字;當教識知初受戒時歲日月數;當知事和上有幾事,亦當知隨事阿闍梨有幾事,亦當知給楊枝澡水有幾事,亦當知授袈裟攝持鉢有幾事,亦當知捉錫杖持履有幾事。與和上阿闍梨俱應請時,若至國王家時、若至迦夷羅越家時、若至婆羅門家時,若連坐飯時、若別坐飯時;若俱入城乞食時、若俱還至故處時;若日晚過止水邊飯時、若共於樹下飯時;若自先去往相待時;若合鉢食時、轉貿鉢時;若其對飯時、若前後飯時;若飯已澡漱時、若澡鉢去時。若當具知給眾僧作直日時,有當知有幾事。年滿二十欲受戒時,習悉當知之。設為賢者,比丘所問不具對者,不應與具足戒。何以故?作沙彌乃不知沙彌所施行。沙門事大難作、甚微妙。賢者沙彌!卿且去熟學,當悉聞知,乃應授具足。所以卿不知沙彌事悉者,俱來諦知,身善故;不知,不伏意耳。而返欲返受具足戒,今授卿具足戒,人謂佛法易行、沙門易作,不知佛道致深、罪福運行法律交互。以是日中數相之,是故當先問。設其主具對能如法者,三師易得。

師教沙彌有五事:一者當敬大沙門;二者不得喚大沙門字;三者大沙門說戒經不得盜聽;四者不得求大比丘長短;五者大比丘誤時不得轉行說。是為威儀法。

當教行五事:一者不得於屏處罵大比丘。二者不得輕易大比丘,於前戲笑、効其語言形相行步。三者見大比丘過,則當起住若讀經;若飯時者、作眾事,不應起。四者行與大比丘相逢,當止住下道避之。五者若調戲,若見大比丘,即當止謝言不及。是為施行所應爾。

沙彌事和上有十事:一者當早起;二者欲入戶當先三彈指;三者具楊枝澡水;四者當授袈裟卻授履;五者掃地更益澡水;六者當辟掃拭床蓆;七者師出未還不得中捨戶去,師還逆取袈裟內襞之;八者若有過,和上阿闍梨教誡之,不得還逆語;九者當低頭受師語去,當思惟念行之;十者出戶當還牽戶閉之。是為事和上法。

沙彌事阿闍梨有五事:一者視阿闍梨一切當如視我;二者不得調戲;三者設呵罵汝,不得還語;四者若使出不淨器,不唾不得怒惡恚;五者暮宿當按摩之。是為事阿闍梨法也。

沙彌事師當早起具楊枝澡水有六事:一者斷折楊枝當隨度;二者當破頭;三者當澡使淨;四者當易故宿水;五者當淨澡罐;六者當滿中水持入,不得使有聲。是為給楊枝澡水法。

授袈裟有四事:一者當徐徐一手捉下授之;二者當次視上下;三者當正住持師衣已;四者當上著肩上。是為袈裟法。

褻袈裟有四事:一者當視上下;二者不得使著地;三者當著常處;四者覆上。是為褻袈裟法。

持鉢有四事:一者當洗令淨;二者拭令澡;三者帶令堅;四者不得有聲。是為持鉢法。

持履有四事:一者先抖擻之;二者當視次比之;三者當澡手不得便持袈裟;四者師坐當取次比之。是為持履法。

持錫杖有四事:一者當取拭去生垢;二者當取不得著地使有聲;三者師出戶乃當授;四者師出還當逆取,若俱行、若入眾、若禮佛,當取持。是為持錫杖法。

俱應請連坐飯時有四事:一者若坐,當離師六尺;二者視師大嚫竟乃授鉢;三者不得先師食;四者食已當起取鉢自近。是為連坐飯時法。

別坐飯時法有四事:一者當立住師邊;二者教飯乃當坐去;三者頭面著地作禮;四者去飯不得倨坐上戲。飯已竟,當至師邊住,師教還坐乃應坐。是為別坐飯時法。

入城乞食時有四事:一者當持師鉢;二者當隨,不得以足蹈師影;三者於城外當取鉢授師;四者入城欲別行當報師。是為行乞食法。俱還至故處飯時有四事:一者當先徐徐開戶出布坐具;二者澡師手已乃卻自澡;三者授師鉢卻自叉手住;四者當預具澡豆手巾。是為還歸飯時法。

還水邊飯時有四事:一者當求淨處;二者當求草作座;三者當取水澡師手乃卻授鉢;四者師教使飯當作禮卻坐。是為水邊飯時法。

止於樹下飯時有四事:一者持鉢著樹枝取葉作座;二者取水還當澡師手,設不得水,求取淨草授師;三者還取師鉢授師;四者當預具淨草,淨師鉢已,卻熟拭鉢乃去。是為樹下飯時法。

住於道中相待有三事:一者持鉢著淨地作禮如事說;二者當視日早晚,可自還歸、若道上;三者當取師鉢並持隨後去。是為道中相待法。

合鉢食時有三事:一者若師鉢中無酪酥漿,當自取所得鉢授師;不受,且當卻住。二者徐取鉢中半飯出著樹葉上。三者卻自取鉢中半飯著師鉢中卻住。是為合鉢食時法。

轉貿鉢時有三事:一者師鉢中得善、自取不如者,便當授師;二者師欲貿鉢,當讓不受;三者師堅呼貿鉢,當取一再食,便當拭鉢還授師。是為貿鉢時法。

對飯時有三事:一者當授師鉢乃卻自飯;二者數視師所欲得,即當起取與;三者食不得大疾亦不得後,已起,當復問欲得何等?師言持去,乃當持去。是為對飯時法。

前後飯時有三事:一者持師鉢具已當卻至屏處住,聽師呼聲即當應之;二者當預取澡水著一邊;三者師飯畢,當澡師手卻住,師教去飯,乃當作禮去飯。是為前後飯時法。

飯已澡漱有三事:一者澡漱已當先取師鉢澡令清淨已著樹葉上;二者卻自澡鉢已亦著樹葉上,先取師鉢以手摩令澡,內著囊中付師;三者還自取鉢拭令燥,內著囊中帶之止住。是為澡鉢時法。

澡鉢去時有三事:一者言我今欲過某許賢者某甲;二者頭面著地作禮便去;三者獨還去;不得過餘聚落中戲笑;直歸故處讀經。是為澡鉢去時法。

沙彌入眾有五事:一者當明學;二者當習諸事;三者當給眾;四者當授大沙門物;五者欲受大戒時三師易得耳。

復有五事:一者當禮佛;二者當禮比丘僧;三者當問訊上座;四者當留上座處;五者不得諍坐處。

復有五事:一者不得於坐上遙相呼語笑;二者不得數起出;三者若眾僧喚沙彌某甲即當起應;四者當隨眾僧教令;五者若摩摩諦喚有所作,當還白師。是為入眾法。

沙彌作直日有五事:一者當惜眾僧物;二者不得當道作事;三者事未竟已不得中起捨去;四者若和上阿闍梨喚,不得便往,應當報摩摩諦;五者當隨摩摩諦教令,不得違戾。是為作直日法。

擇菜有五事:一者當卻根;二者當齊頭;三者不得使有青黃合;四者洗菜當三易水,令淨已當三振去水;五者作事畢竟,當還掃除使淨。

復有五事:一者不得私取眾僧物;二者若有所欲取當報摩摩諦;三者盡力作眾僧事;四者當掃除食堂中,乃卻布空案;五者當朝暮掃除舍後益水。

汲水有十事:一者手不淨不得便用汲水,當先澡手;二者不得大投罐井中使有聲;三者當徐徐下罐,不得大挑擊左右著使有聲;四者不得使繩頭還入井中;五者不得持履伏井欄上;六者不得持罐水入著釜中;七者不得持罐置地;八者當洗澡器令淨;九者舉水入當徐徐行;十者著屏處,不得妨人道中。

澡釜有五事:一者當先澡釜緣上;二者當洗釜裏;三者當澡中腰腹;四者當澡裏底;五者皆當三易水。

吹竈有五事:一者不得蹲吹火;二者不得燃生薪;三者不得倒吹濕薪;四者不得然腐薪;五者不得熱湯澆火滅。

掃地有五事:一者順行;二者灑地不得有厚薄;三者不得污濺四壁;四者不得蹈濕上壞地;五者掃已即當自擇草分棄之。

比丘僧飯食沙彌掃地有五事:一者卻行;二者不得掉臂手;三者過六人止作一聚;四者悉掃遍為善;五者即當自手除持出棄之。

持水澡罐瀉水有五事:一者一手持上、一手持下,不得轉易。二者當近左面堅持直視前。三者當視人手澆下水,不得多亦不得少,正當投人手中。四者下水當去人手四寸,不得高不得下,當相視水多少;設水少不能足一人,當益,不得住人手。五者已澡手還著袈裟。

持澡盤有五事:一者不得使盤有聲;二者當兩手堅持當倚右面;三者當隨人手高下,不得左右顧視;四者澡盤中滿當出棄之,不得澆人前地;五者已當過澡手還著袈裟。

手巾有五事:一者當右手持上、左手持下,一頭授人;二者當去坐二尺,不得前倚人膝;三者當持巾,不得隨障人口;四者人拭未放巾,不得引去,已下竟當報主、若著故處;五者已當澡手還著袈裟。

授履有五事:一者當先抖擻去中所有;二者當從上座起;三者當隨澡鉢後示主令自識;四者不得持左著右,皆當下竟沙彌。五者已竟當還澡手還著袈裟。

沙彌鉢有七事:一者鉢中有餘飯,不得便取棄之;二者欲棄飯當著淨地;三者當用澡豆若草葉;四者澡鉢不得於淨地當人道中;五者澡鉢當使下有榰;六者當更益淨水,水不遠棄污濺人地;七者欲倒棄鉢中水,當去地四寸,不得高下。

拭鉢有三事:一者當澡手拭使燥;二者當持淨手巾著膝上;三者當拭裏使燥,即當持淨巾並覆,著囊中著常處。

行會飯時教沙彌持鉢有五事:一者不得置地;二者不得累使有聲;三者倩下著地;四者人未授鉢,不得持鉢置案上;五者不得從人後授鉢當正從前,亦不得眾中。視師飯已,當起取鉢還坐。

沙彌為師持書行答謝人有七事:一者當直往;二者當直還;三者當識師所語,亦當識人報語;四者不得妄有所過;五者若有所借,不得止留宿;六者不得調譺;七者行出當有法則。

沙彌給眾僧使未竟,不得妄入大沙門戶。有三事得入:一者和上阿闍梨暫使往;二者若倩有所取;三者自往問經應得入。

欲入戶有七事:一者當三彈指乃得入;二者不得當人道作;三者不得妄說他事;四者當叉手如法說;五者教倨不得交腳;六者不得調譺;七者不得障人先,欲出當還向牽戶。

獨使沙彌遠出行當教上頭有三事:一者彼人問卿和上名何等,便報言和上字某甲。二者復問言卿和上作沙門幾歲,便報言若干歲。三者復問卿和上何許人,便報言某郡縣人。設復問阿闍梨名何等,便報言字某甲。復問卿阿闍梨年幾何,便報言年若干。復問阿闍梨是何許人,便報言某郡國人。若復問賢者何許人,便報言某郡縣人。復問賢者名何等,便報言字某甲。復問卿作沙彌已來幾何時,便報言已若干歲若干日月若干時節。是為知和上阿闍梨,亦自知時字歲日月數。

入浴室有五事:一者當低頭入;二者當避上座處;三者上座讀經不得狂語;四者不得以水更相洗;五者不得持水澆火滅。

復有五事:一者不得調譺;二者不得破中瓫瓮;三者用水不得大費;四者不得濁中澡豆麻油;五者自出去不得止浣衣。

至舍後有十事;一者欲大小便即當行;二者行不得左右視;三者至當三彈指;四者不得迫促中人使出;五者已至復當三彈指;六者不得大咽;七者不得低頭視陰;八者不得弄上灰土;九者不得持水澆壁;十者已當還澡手,未澡不得持物。

復有五事:一者不得正唾前壁;二者不得左右顧視;三者不得持草畫地;四者不得持火炷畫地及壁;五者不得久固,上已當疾下去。設逢人,不得為作禮,下道避之。

沙彌十數;一者一切眾生皆因飲食而存;二者二諦;三者三受;四者四諦;五者五陰;六者六入;七者七覺分;八者八聖道;九者九眾生居;十者十一切入。是名十數。

沙彌:一者發心離俗,懷[佩-一]佩道故;二者毀其形好,應法服故;三者永割親愛,無滴莫故;四者委棄身命,遵崇道故;五者志求大乘,為度人故。

「敬白四坐大德眾僧!沙彌某甲,合有爾許人等,稽首和南。蓋聞道,太陽垂暈則倉生蒙朗、真尊演教有懷開悟,崇和時眾照陽聖化、洪法之遵博暈像運,皆僧集堂布薩說戒。戒能滅惡,為萬善之基,因生妙行解脫之本。沙彌聞之踴躍歡喜,意欲布施,為無財寶。且持楊枝五百、淨籌一千,仰奉清眾,表心單誠,除癊去穢。幸煩德僧,慈納呪願。」

沙彌威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