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瀛州興造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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瀛州興造記
作者:曾鞏 北宋
本作品收錄於《南豐文鈔/007卷

熙寧元年七月甲申,河北地大震,壞城郭屋室,瀛州為甚。是日再震,民訛言大水且至,驚欲出走。諫議大夫李公肅之為高陽關路都總管、安撫使,知瀛州事,使人分出慰曉,訛言乃止。是日大雨,公私暴露,倉儲庫積,無所覆冒。公開示便宜,使有攸處,遂行倉庫,經營蓋障。雨止,粟以石數之,至一百三十萬,兵器他物稱是,無壞者。初變作,公命授兵警備,訖於既息,人無爭偷,里巷安輯。

維北邊自通使契丹,城壁樓櫓禦守之具,寢弛不治,習以為故。公因災變之後,以興壞起廢為己任,知民之不可重困也,乃請於朝,力取於旁路之羨卒,費取於備河之餘材,又以錢千萬市木於真定。既集,乃築新城,方十五里,高廣堅壯,率加於舊。其上為敵樓,戰屋凡四千六百間。先時,州之正門,弊在狹陋,及是始斥而大之。其餘凡圮壞之屋,莫不繕理,復其故常。周而覽之,聽斷有所,燕休有次,食有高廩,貨有深藏,賓屬士吏,各有寧宇。又以其餘力為南北甬道若干里,人去汙淖,即於夷途。自七月庚子始事,至十月己未落成。其用人之力,積若干萬若干千若干百工;其竹葦木瓦之用,積若干萬若干千若干百。蓋遭變之初,財匱民流,此邦之人,以謂役巨用艱,不累數稔,城壘室屋未可以復也。至於始作逾時,功以告具。蓋公經理勸督,內盡其心,外盡其力,故能易壞為成,如是之敏。事聞,有詔嘉獎。

昔鄭火災,子產救災補敗,得宜當理,史實書之。衛有狄人之難,文公治其城市宮室,合於時制,詩人歌之。今瀛地震之所摧敗,與鄭之火災、衛之寇難無異。公禦備構築不失其方,亦猶古也。故瀛之士大夫皆欲刻石著公之功,而余之從父兄適與軍政,在公幕府,乃以書來,屬余記之。余不得辭,故為之記,尚俾來世知公之嘗勤於是邦也。

本北宋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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