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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表決議案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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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表決議案辦法
(1996年3月4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主席團第一次會議通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議事規則》的有關規定,主席團決定:

  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表決議案採用按表決器的方式,由全體代表的過半數通過。如表決器在使用中臨時發生故障,改用舉手表決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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