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憲法和法律委員會關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的決定(草案)》修改意見的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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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憲法和法律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修正草案)》審議結果的報告 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憲法和法律委員會關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的決定(草案)》修改意見的報告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憲法和法律委員會
2023年3月9日於人民大會堂
(在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主席團第三次會議上)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的決定 (2023年)
本作品收錄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報/2023年/第三號
(2023年3月9日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主席團第三次會議通過)
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憲法和法律委員會關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的決定(草案)》修改意見的報告
(2023年3月9日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主席團第三次會議通過)

十四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主席團:

3月8日下午,各代表團全體會議、小組會議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修改立法法的決定草案進行了審議。代表們普遍認為,修改決定草案在認真研究並充分吸收代表提出意見的基礎上,作了相應的修改完善,贊成將修改決定草案提請本次大會表決通過。同時,有些代表還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見。憲法和法律委員會於3月8日晚召開會議,對修改決定草案進行認真審議,對代表提出的修改意見逐條研究。憲法和法律委員會認為,修改決定草案是可行的,同時,根據各代表團的審議意見,提出以下修改意見:

有些代表提出,基層立法聯繫點是踐行全過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的一個生動實踐,不僅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機構設立了基層立法聯繫點,多數省級和設區的市級人大常委會也設立了基層立法聯繫點,建議補充相關內容。憲法和法律委員會經研究,建議採納這一意見,增加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設區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根據實際需要設立基層立法聯繫點,深入聽取基層群眾和有關方面對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草案的意見。」

憲法和法律委員會經研究,建議將本決定的施行時間確定為2023年3月15日。

此外,根據代表們的審議意見,還對修改決定草案作了一些文字修改。

修改決定草案表決稿已按上述意見作了修改,建議經主席團審議通過後,提請大會全體會議表決。

修改決定草案表決稿和以上報告,請審議。

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憲法和法律委員會
2023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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