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安理會主席聲明1995年第1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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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安理會主席聲明1995年第14號 聯合國安理會主席聲明1995年第15號
S/PRST/1995/15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
1995年4月6日
聯合國安理會主席聲明1995年第16號
本作品收錄於《聯合國安理會1995年主席聲明》和《聯合國安理會主席聲明

在1995年4月6日舉行的安全理事會第3513次會議上,安全理事會主席就安理會對題為「索馬里局勢」項目的審議代表安理會聲明如下:

「安全理事會仔細審議了1995年3月28日秘書長關於索馬里局勢的報告(S/1995/231),並注意到第二期聯索行動的部隊已順利撤出索馬里。它感謝那些向索馬里維持和平行動提供人員、人道主義援助和其他支助的各國政府和機構,包括那些參與多國行動以便聯索行動撤出的國家政府。它特別向所有殉職的人員致敬。
「安全理事會強調第二期聯索行動的及時干預和給予索馬里的人道主義援助,協助挽救了許多生命和財產,減輕了普遍的苦難,並為在索馬里尋求和平作出了貢獻。安理會指出,過去三年來,聯合國和國際社會為恢復和平與穩定、促進重新出現文明社會,作出了重大的努力。但是,在和平進程和民族和解方面繼續缺乏進展,特別是索馬里當事各方沒有在安全問題上充分合作,使聯合國無法實現其在索馬里的各項目標,也使第二期聯索行動的任務期限無法延續到1995年3月31日以後。
「安全理事會認為,索馬里行動為建立和平、維持和平與締造和平的理論和實踐提供了重要的教訓。
「安全理事會仍然深信只有對和解採取一種具有真正代表性、基礎廣泛的辦法才能帶來持久的政治解決並使索馬里能夠重新出現文明社會。安理會根據第二期聯索行動的經驗,重申索馬里人民對實現民族和解和恢復索馬里和平負有最終責任。國際社會只能促進、鼓勵和協助該進程,而不能試圖強加任何特定解決辦法。因此,安理會呼籲索馬里當事各方為了和平、安全和發展而尋求民族和解、復原和重建。
「安全理事會注意到摩加迪沙各派系之間最近特別就海洋和機場設施的控制問題達成協議。它希望這個令人鼓舞的發展表明各派系之間有了新的合作精神,並將導致在謀求索馬里的持久和平方面的進一步進展。
「安全理事會支持秘書長的看法,認為聯合國不應拋棄索馬里,而要繼續協助索馬里人民實現政治解決並提供人道主義和其他支助服務,條件是索馬里人民本身表示願意和平解決衝突並與國際社會合作。它歡迎秘書長打算在索馬里各方願意的情況下,繼續維持一個小規模政治特派團以協助它們共同達成民族和解;並期待收到秘書長表示他將就此事提交的報告。安理會促請聯合國與各區域組織,特別是非洲統一組織(非統組織)、阿拉伯國家聯盟、伊斯蘭會議組織,以及各鄰國政府為這些努力密切合作。安理會認為索馬里當事各方必須明確表示它們接受這種援助並願意與聯合國合作。
「安全理事會確認,在索馬里的人道主義援助是為恢復該國和平與安全所作努力的一個重要部分。因此,聯合國在索馬里的人道主義活動必須持續下去,並且必須鼓勵各非政府組織也要這樣做。但是,它們這樣做的能力將取決於索馬里當事各方提供合作和安全的程度。安理會歡迎各國際人道主義機構和非政府組織表示願意繼續在索馬里保證安全的那些地區提供復原和重建援助。安理會強調在該國全境創造持久、穩定和安全的環境對恢復這些領域的大規模活動至關緊要。
「安全理事會重申各國有義務充分執行第733(1992)號決議第5段規定的禁止向索馬里運送武器和軍事設備的禁令,並呼籲各國,特別是各鄰國,不要採取可能加劇索馬里衝突的行動。
「安全理事會請秘書長繼續監測索馬里局勢並將事態發展隨時通知安理會。安理會將繼續處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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