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道部關於成立太原鐵路局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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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道部關於成立太原鐵路局的決定
鐵勞衛〔2005〕32號
作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鐵道部
2005年3月18日

北京太原鐵路局

為推進鐵路運輸管理體制改革,促進鐵路跨越式發展,更好地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服務,經國務院同意,決定自2005年3月18日起成立太原鐵路局,由鐵道部直接領導。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撤銷北京鐵路局所屬太原鐵路分局大同鐵路分局,組建太原鐵路局,實行鐵路局直接管理站段的體制。

二、太原鐵路局受部委託以出資人身份對大秦鐵路股份有限公司實行管理,並履行直接管理站段的職責。大秦鐵路股份公司要調整設立精幹的公司經營機構,依法經營,同時承擔運輸安全檢查監督職責。

三、大同鐵路實業發展公司劃歸太原鐵路局領導。原鐵路分局境內的合資鐵路公司改由太原鐵路局按出資人責權實行管理,並負責安全監督工作。

四、太原鐵路局管轄範圍為原太原、大同兩個鐵路分局的管界。即:在大秦線與北京鐵路局以秦皇島東站(太原局)為分界站,在津薊線與北京鐵路局以薊縣西站(太原局)為分界站,在京秦線與北京鐵路局以段甲嶺(北京局)為分界站,在京承線與北京鐵路局以高各莊(北京局)為分界站,在京包線與北京鐵路局以郭壘莊(北京局)為分界線,在京原線與北京鐵路局以靈丘站(北京局)為分界站,在石太線與北京鐵路局以賽魚站(北京局)為分界站,在京包線與呼和浩特鐵路局古店站(太原局)為分界站,在太焦線鄭州鐵路局夏店站(鄭州局)為分界站,在侯月線與鄭州鐵路局以喜峰站(鄭州局)為分界站,在南同蒲線西安鐵路局風陵渡站(太原局)為分界站,在侯西線與西安鐵路局以禹門口站(太原局)為分界站。

五、太原鐵路局要按照精幹、高效的原則設置局機關的機構編制,實施方案按部定限額制定,報部批准後執行。同時,成立太原鐵路公安局、太原鐵路運輸檢察分院、太原鐵路運輸中級法院,並按有關規定程序辦理。

六、北京鐵路局與太原鐵路局的交接工作,在鐵道部指導下由兩局協商進行,結果報鐵道部核備。運輸指揮與運輸統計日報以3月25日18點為界。北京鐵路局和太原鐵路局要按照講政治、講大局、講風格、講紀律的要求,切實加強領導,密切配合,精心組織,審慎操作,確保交接工作順利進行,確保運輸生產安全,確保職工隊伍穩定。同時,要抓住機遇,深化改革,加強管理,努力開創各項工作的新局面,為鐵路跨越式發展做出新貢獻。

中華人民共和國鐵道部

200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