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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关于修改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申请条件等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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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关于修改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申请条件等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国能发资质〔2018〕68号
2018年8月27日
发布机关:能源局
能源局网站

国家能源局关于修改承装(修、试)电力设

施许可证申请条件等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国能发资质〔2018〕68号

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为进一步落实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核发取消后有关事项,现决定对《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申请条件》等3件规范性文件作出如下修改。

一、将《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申请条件》(国能资质〔2015〕253号)中“进网作业许可证”修改为“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

二、将《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申请表》(国能综资质〔2015〕398号)的“七、持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人员表”中“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修改为“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高压试验”修改为“电气试验”。

三、删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电监资质〔2012〕24号)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三项、第十八条第六项。

国家能源局

2018年8月27日

本作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在中国大陆和其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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