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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冬季旅游产品供给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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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冬季旅游产品供给工作的通知
办资源发〔2018〕92号
2018年10月30日
发布机关: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文化和旅游部网站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冬季旅游产品供给工作的通知

办资源发〔2018〕9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局(旅游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快推进旅游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丰富冬季旅游产品供给,满足广大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冬季旅游需求,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升冬季旅游产品供给重要性的认识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生活观念的改变,冬季出游人数呈逐年上升趋势,冰雪旅游、温泉旅游、避寒度假旅游、民俗节庆旅游等持续升温,尤其是元旦、春节、元宵等中国传统节日,与大中小学的寒假假期叠加,致使冬季旅游供给不平衡不充分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旅游需求不相适应的矛盾日渐突出。为此,各地要高度重视冬季旅游产品供给工作,把丰富冬季旅游产品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加强分析研判、调度组织、宣传推广、监督指导和总结提高等工作,努力补齐冬季旅游产品供给的短板。

二、进一步加强冬季旅游产品供给

(一)抓好质量提升,加强优质供给。各地要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理念贯穿于冬季旅游产品供给的全过程,依托独特的气候条件、生态环境和旅游特色资源,推出一批具有地方特色和季节特点的冰雪旅游、温泉旅游、红色旅游、生态旅游、乡村旅游、体育旅游、康养旅游、民俗旅游、避寒旅游等冬季旅游优质产品;组织开展一批群众喜闻乐见的迎新春、庆佳节、展民俗、享欢乐的冬季节庆民俗旅游主题活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指导做好导游等一线旅游从业人员的培训,宣传一批诚信经营、优质服务的品牌企业,一批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从业人员,引领冬季旅游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使广大游客享有高品质的冬季旅游产品,增强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做好调度组织,加强弹性供给。各地要根据冬季节庆、假期分布情况特点,充分运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提前对游客流量进行预测分析,及时掌握气象信息,做好各类应急预案。在冬季游客高峰期,要指导各旅游接待单位加强信息服务,及时发布景区营业时间、天气预报、游客最大承载量等信息;提高网络售票比例,科学引导分流游客,减少游客排队等候时间;增加服务人员配备,用好旅游志愿者队伍,增设临时停车场、移动厕所、电子导游,以及环卫、安全等服务设施,使冬季旅游产品能够满足不同时段的旅游需求。要深度挖掘地域性和民族性节庆中的文化内涵,推出一批具有地方文化传承、传统文化展示、历史文物展览、科普科学宣教等特色文化和旅游融合的产品,把博物馆、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古籍展示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所等文化场所纳入旅游线路,推动更多文化资源和文化要素转化为旅游产品,以弥补传统旅游产品供给不足的短板。

(三)搞好市场对接,加强有效供给。各地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加强与客源地市场的精准对接,规范旅游产品开发标准,确保旅游服务质量。采取积极有效措施,鼓励开发新产品、新业态,引导消费需求,拓展消费领域。完善公共服务,提升旅游出行的便利化程度。同时,各地要实时跟踪本地冬季旅游市场情况,及时收集游客反馈意见,指导做好产品改进升级和服务提升等工作。

三、进一步加强冬季旅游产品宣传推广

(一)加大政策推动力度。各地要加大对冬季旅游惠民措施、优惠政策和特色产品的宣传推广力度,扩大信息覆盖面,努力解决冬季旅游信息不对称问题,使更多的游客了解冬季旅游政策和信息。

(二)扩大品牌市场效应。通过线上、线下方式,举办冬季旅游产品推广周和冬季旅游产品线上推广季活动,扩大冬季旅游品牌市场效应。利用大数据资源,指导发布一批群众喜爱的冬季旅游品牌,积极引导冬季旅游需求。

(三)拓展宣传推广渠道。各地要充分发挥旅游行业协会、旅游推广联盟、旅行社、OTA等机构的作用,联合做好宣传推广工作。要做好以互联网技术为支撑的互动推广与营销,充分借助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力量,创新使用微信公众号、网络短视频等推广手段,融合IP、跨界等元素,提高冬季旅游产品的知名度。

为做好冬季旅游产品宣传推广工作,请各地于2018年11月15日前将本地区冬季旅游产品目录电子版报送至文化和旅游部。

联系人:梅  山  聂  頔

电  话:010-59882542  59882091

邮  箱:zydj@mct.gov.cn

特此通知。

附件:2018年冬季旅游产品目录统计表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2018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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