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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县绿色社区创建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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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景县绿色社区创建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8日
发布机关:河北省衡水市人民政府
正文

县直有关部门:

  《景县绿色社区创建三年行动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7日


景县绿色社区创建三年行动方案

  为在社区进一步培育生态文明理念,推进人居环境整治,以高质量的城市基层治理单元助力美丽景县建设,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6部委《绿色社区创建行动方案》及《河北省绿色社区三年行动方案》和《衡水市绿色社区三年行动方案》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通过实施老旧小区改造提升等具体工程,进一步完善社区基础设施、营造宜居环境、提高社区信息化服务水平,动员更多的社区主动创建绿色社区并达到创建标准,使生态文明理念在社区进一步深入人心,推动社区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

  二、创建对象

  绿色社区创建三年行动以我县社区为创建对象,社区居民委员会所辖空间区域。

  三、创建目标

  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社区设计、建设改造、管理和服务等活动的全过程,以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方式,推进社区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的向往。

  2020年,建立机制。我县绿色社区创建三年行动由城管局作为牵头部门,建立绿色社区创建协调机制,全面启动绿色社区创建行动,鼓励支持一批居民热情高、创建基础好的社区先行先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

  2021年,推广示范,扩大成果。对绿色社区创建的经验进行推广,扩大绿色社区创建工作的覆盖面和参与度。2021年年底前,全县30%以上的社区参与创建行动并达到创建要求(不低于3个);

  2022年,健全机制,稳步推进。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取得显著成效,全县60%以上的社区参与创建行动并达到创建要求,基本实现社区人居环境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的目标(总数不低于5个社区)。

  四、创建内容

  (一)建立健全社区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机制。绿色社区创建要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居民自治机制建设、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有机结合。坚持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理念,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对居民委员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楼门长和综合服务站的政治引领作用,统筹协调相关单位共同参与绿色社区创建。搭建沟通议事平台,利用“互联网+共建共治共享”等线上线下手段,开展多种形式基层协商,实现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推动设计师、工程师进社区,辅导居民谋划社区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方案,有效参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生活垃圾分类、节能节水、环境绿化等工作。(责任单位:住建局、民政局、城管局)

  (二)推进社区基础设施绿色化。结合城市更新和存量住房改造提升,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维护等工作为抓手,积极改造提升社区供水、排水、供电、弱电、道路、供气、供热、消防、生活垃圾分类等基础设施。在改造中采用节能照明、节水器具等绿色产品、材料。稳妥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提高既有建筑绿色化水平。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完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设施。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举措推进海绵化改造和建设,结合本地区地形地貌进行竖向设计,逐步减少硬质铺装场地,避免和解决内涝积水问题。(责任单位:住建局、城管局、发改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消防救援大队、卫健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营造社区宜居环境。因地制宜开展社区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重点整治小区及周边园林绿化、环境卫生、路灯照明、私搭乱建等环境问题,推动适老化改造和无障碍设施建设。合理布局和建设各类社区绿地,增加荫下公共活动场所、小型运动场地和健身设施。进一步规范管线设置,实施架空通信线缆规整、入地。加强噪声治理,提升社区宜居水平。针对新冠肺炎疫情暴露出的问题,以“优质服务基层行”为契机,推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落实《河北省社区卫生服务站公共医疗服务规范》,促进社区卫生服务站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规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公共医疗服务行为,补齐在社区卫生服务等方面的短板,满足居民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需求,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结合绿色社区创建,探索建设安全健康、设施完善、管理有序的完整居住社区。(责任单位:住建局、城管局、民政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局、卫健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教育局)

  (四)提高社区消防应急处置能力。综合治理社区道路,消除路面坑洼破损,完善消防基础设施,开展“一城一策”“一区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督促新建住宅小区、公共建筑的管理使用单位,按标准在消防车通道出入路口和路面及两侧施划醒目标志标线,设置警示标识标牌,对管理区域内消防车通道划线定期维护,确保鲜明醒目。引导车辆规范停放,对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停车等违法行为及时规劝制止,对规劝制止无效的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并对其予以曝光,保证消防通道畅通。因地制宜增设或改建电动自行车、电动汽车的停放、充电设施,优化停车管理,消除安全隐患。结合消防宣传进社区,编制发布社区居民防火公约,倡导居民养成良好的消防安全习惯,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责任单位:住建局、消防救援大队)

  (五)提高社区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推进社区市政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和智慧安防小区建设。搭建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逐步集成不同部门各类业务信息系统,有条件的社区将消防安全管理模块纳入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整合社区安保、车辆、公共设施管理、消防设施运行、生活垃圾排放登记等数据信息。推动门禁管理、停车管理、公共活动区域监测、公共服务设施监管、消防物联网监控等领域智能化升级。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大力发展线上线下社区服务。(责任单位:住建局、民政局、公安局、消防救援大队)

  (六)培育社区绿色文化。建立健全社区宣传教育制度,加强培训,完善宣传场所及设施设置。运用社区论坛和“两微一端”等信息化媒介,定期发布绿色社区创建活动信息,开展绿色生活主题宣传教育,使生态文明理念扎根社区。依托社区内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开展节能减排、低碳出行、垃圾分类等生态环保知识普及和社会实践活动,带动社区居民积极参与。贯彻共建共治共享理念,编制发布社区绿色生活行为公约,倡导居民选择绿色生活方式,节约资源、开展绿色消费和绿色出行,形成富有特色的社区绿色文化。加强社区相关文物古迹、历史建筑、古树名木等历史文化保护,展现社区特色,延续历史文脉。(责任单位:住建局、教育局、生态环境局、城管局)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绿色社区创建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城管局,负责统筹做好绿色社区创建工作,协调住建、城管、发改、公安、生态环境、卫健、自然资源和规划、教育、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单位参与,形成工作合力,共同破解难题,多方推进绿色社区创建。

  (二)统筹相关政策予以支持。对创建行动给予必要的资金保障,统筹用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绿色建筑、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海绵城市建设、智慧城市建设等涉及住宅小区的各类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通过新增设施有偿使用、落实资产权益等方式,吸引各类专业机构等社会力量,投资参与绿色社区创建中各类设施的设计、改造、运营。

  (三)强化技术支撑。积极选用经济适用、绿色环保的技术、工艺、材料、产品,因地制宜加强绿色环保工艺技术的集成和创新,加大绿色环保材料产品的推广应用力度。根据创建工作需要,立足当地实际,制订绿色社区建设标准和指标体系。

  (四)加强宣传动员。加大绿色社区创建行动的宣传力度,注重典型引路、正面引导,宣传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及其成效,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动员志愿者、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广泛参与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形成各具特色的绿色社区创建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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