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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银保监局 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公告(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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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银保监局 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公告(第1号)
2022年7月11日
河南银保监局 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公告(第2号)
河南银保监局 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公  告
(第1号)

根据案件查办和资金资产追缴情况,经研究,对禹州新民生村镇银行、上蔡惠民村镇银行、柘城黄淮村镇银行、开封新东方村镇银行账外业务客户本金分类分批开展先行垫付工作。

一、2022年7月15日开始首批垫付,垫付对象为单家机构单人合并金额5万元(含)以下的客户。单家机构单人合并金额5万元以上的,陆续垫付,垫付安排另行公告。

二、资金垫付后,若发现客户存在额外渠道获取高息或违法违规行为,保留追缴垫付资金的权力。

三、对于额外渠道获取高息或涉嫌违法和犯罪的资金,暂不垫付。

四、垫付工作由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代理组织实施。请登录微信小程序“村行垫付”办理,联系电话:40005665694001030655(微信小程序“村行垫付”和联系电话于2022年7月15日上午9时启用)。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河南银保监局
★ 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2022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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