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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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与“监督”
上海市税务局三分局批判组
1971年2月11日
本作品收錄於《人民日报

在财政税务工作中,正确处理为生产服务与财政监督这对矛盾,是一个重要的问题。由于叛徒、内奸、工贼刘少奇的反革命修正主义路线的余毒还未肃清,在这个问题上,有的同志存在着一些糊涂思想。

有些同志认为,财政税务部门一则缺乏生产知识,二则不能指挥生产,所以为生产服务无能为力。

毛主席教导我们:“发展经济,保障供给,是我们的经济工作和财政工作的总方针。”要落实这个方针,必须批判单纯财政观点,树立为生产服务的思想,大力促进生产的发展。促生产是不是无能为力呢?不是。财政税务工作的特点之一,是联系面广,这就为促进生产创造了很有利的条件。我们不少同志利用这个条件,帮助企业挖掘潜力,加强经济核算,促进了企业的增产节约。实践证明,只要我们从“促”字上着眼,“帮”字上着手,就会取得效果。为生产服务,绝不是无能为力,而是大有作为。

“现在强调服务,监督可以放松了。”这种观点也是错误的。我们强调为生产服务,并不是要取消必要的监督。我们不应当片面地强调某一个侧面而否定另一个侧面。监督至上,对企业实行管、卡、压的反革命修正主义路线,应当批判;但是,对合理的、必要的财政监督制度则应当坚持。因此,我们为了切实有效地为生产服务,还必须严格财政纪律,进行必要的监督。任何放松监督的倾向,都是错误的。

“对立统一规律是宇宙的根本规律。”“服务”与“监督”这对矛盾,也是对立的统一。离开了为生产服务,就无所谓监督;同样,没有监督,就无所谓为生产服务。监督是为了更好地服务。而且常常有这样的情形:服务中包含着监督,监督中包含着服务。譬如,我们发现一个企业在生产中有浪费现象,向工人老师傅请教用什么措施可以克服,然后将工人老师傅的意见,向企业领导提出改进的建议,受到了企业领导的重视,采取必要措施,解决了问题。这样做,从表面上看是监督消耗,实际上也是为企业增产节约服务。即使对个别企业违反财政纪律的现象进行监督,这个监督不仅有利于无产阶级的整体利益,也有利于这些企业沿着毛主席的革命路线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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