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爾回憶錄》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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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爾回憶錄》序
作者:胡適

  這裡收集的《赫爾回憶錄》是赫爾先生的自傳的一部分,專記他十二年的國務卿生活(從1933—1944年)。我在北方報紙上得讀中央日報社的譯本,今天很高興的寫這篇短序。

  在美國的政治制度裡,國務卿的重要只次於大總統,他是總統制之下的首席閣員,在最近幾十年裡他是世界最大強國的外交首領。當1933年2月21日羅斯福總統發表赫爾先生為國務卿的時候,全國報紙的社論差不多一致讚揚總統的知人善任。在國會裡,反對黨的老參議員波拉(Borah)先生也公開的讚美赫爾的任命。

  這樣一致的輿論擁護,是赫爾先生幾十年的政治成績得來的社會信任。

  這位田納西州來的參議員那時六十一歲半,已做過二十二年眾議員,又做過兩年參議員了。他的國會生活可分做前後兩個時期:前一期從1907到1921,是民主黨從在野到當政的時代,是從塔虎脫到威爾遜的時代。後一期從1923到1933,是民主黨又從在野轉到逐漸恢復政權的時代。

  自從林肯總統就職(1861),直到威爾遜總統就職(1913),整整五十二年之中,民主黨只有克里夫蘭當選做總統(1885—89;又1893—97),先後兩次執政八年。其餘四十四年,全是共和黨當國的時期(林肯被暗殺之後,副總統祥生繼任,他雖然號稱民主黨,但民主黨人並不承認他。故祥生總統的一任不能算是民主黨執政時期)。到了1910年的國會選舉,民主黨開始抬頭,在眾議院裡得到了多數。這時候,總統還是共和黨的塔虎脫。

  在新國會召集之前幾個月,民主黨的眾議員之中,有四個議員發起了一個不動聲色的議會革新運動。這四個人是

  吉青(Kitchin, N. C.)

  海(James Hay, Va.)

  休斯(William Hughes, N. J.)

  赫爾(Hull, Tenn.)

  這四個人決心要改革幾十年來眾議院裡的議長專制的制度,他們秘密集會,擬定了“眾議院規則”的修正案,商定了各分股委員會主席的人選,並決定了新國會裡民主黨的立法政策。

  等到民主黨的議員到齊開會商議如何改組眾議院的時候,只有這四個人袖子裡有現成的方案,有準備好的理論,有滿人意的人選名單,別人都沒有準備,於是這四個人日夜辛苦努力的結果全被通過了,都成了民主黨的全體主張。赫爾先生從這個經驗裡得著一個最有益的教訓:在議會制度裡,幾個人的決心與苦幹往往可以得著很多的收穫。這時候,赫爾先生剛滿了三十九歲。

  兩年之後(1912),共和黨內部分裂,老羅斯福(Theodore Roosevelt)創立了進步黨。三黨競選的結果,一位大學教授叫做威爾遜的,被選出做了大總統。國會的兩院都是民主黨占多數。民主党革新政治的機會到了。

  在威爾遜的領導之下,民主黨做到了很多的改革。其中最重要的一大組是賦稅法的革新,包括關稅的修正,所得稅的實行,遺產稅的建立。在這三個方面,赫爾先生都有很大的貢獻。

  赫爾先生從少年時代就相信直接稅是最合理的抽稅方法。美國在南北戰爭時代曾暫行徵收所得稅,戰爭完了,所得稅也取消了。十九世紀末期,麥米林(Benton McMillin)在一個民主黨占多數的國會裡提出一個所得稅法案,通過國會,成為稅法了。但最高法院在1895年,用五對四的判決,宣告所得稅法與憲法抵觸,故無效。那位制定所得稅法的麥米林恰巧是赫爾幼年時代最崇拜的鄉先輩,所以赫爾早年就成了直接稅的信徒,平日搜集並研究各國關於所得稅和遺產稅的資料與方案,他在國會裡早就被大家公認為“直接稅專家”。每有機會,他總要攻擊共和黨的保護關稅政策,提倡他的直接稅法。到了1909年,共和黨忽然改變方針,塔虎脫總統提請國會提出憲法修正案,承認聯邦政府可以徵收所得稅。這個修正案(所謂第十六個憲法修正案)通過國會之後,須送到各州議會去複決,須有全國四分之三的州的複決始可成為憲法。直到1913年2月底,這個憲法修正案才得到法定的複決。赫爾先生就提出他用心準備的所得稅法,作為關稅修正案的一章。關稅減低的結果,政府每年要減少七千萬美金的收入。赫爾的所得稅第一年可得七千萬元,正可以補足此數。他在議場上指出,若照英國當時的所得稅率,美國每年可收四萬萬元。他的目標只要使政府與人民接受並瞭解所得稅的原理與細則,所以他把所得稅率定的特別低,單身男女每年收入在三千元以下,已婚男女每年收入在四千元以下,都免出所得稅。這個法案在通過國會的歷程中,赫爾先生出力最多。所以美國人至今稱他做“中央所得稅法之父”。

  這樣開始的所得稅,不到幾年,就成為美國最重要的一筆稅收。所得稅法頒佈後一年(1914),歐洲戰事就爆發了;再過三年(1917),美國也參加戰爭了。所得稅法在1916年又由赫爾領導,經過一次重要修正,特別注重“過分利潤”的徵稅。從此以後,所得稅成為戰時籌款的一個主要方法,在六年之中,給美國國庫增加了一百五十億金元!

  威爾遜總統的八年,是赫爾先生的立法事業最得意的時期。那個時期的許多財政立法——如遺產稅法,如戰時發行“自由公債”條例,如1918年的戰時籌款法——都是他領導制定的。

  威爾遜總統的世界和平理想失敗後,共和黨又取得政權了,民主黨在1920年遭遇空前的慘敗,許多民主党議員都落選了,赫爾先生在那暴風雨裡也丟了他的眾議院位子。民主黨的全國總部窮到不能還欠債。從此以後,民主黨又得坐十二年的冷板凳了。

  民主黨在那最失意的時期,想要推出一個新的領袖來收拾人心,重整旗鼓。那時候,黨內各地領袖不免互相埋怨,互相責備。只有赫爾先生是大家沒有異議的。所以“民主黨全國委員會”選舉他出來做主席,主持整頓全國黨務的工作。赫爾先生做了三年多的民主黨全國委員會主席。他還親自主持一個民主黨宣傳機關,設在華盛頓,只在一條小街上租兩間小房子,只雇用一個女書記,一個每星期薪俸廿五元的外勤新聞幹事。赫爾每天到這裡辦公。這就是民主黨的中央宣傳部了。

  兩年之後,赫爾仍在他的原區當選作眾議員了。國會裡的民主黨員也從上屆的一百三十二個眾議員增加到二百零七個了,從上屆的三十七個參議員增加到四十三個了。

  1924年的大選又快到了,田納西州議會要提出赫爾先生做總統候選人。赫爾先生很堅決的謝絕了。那年七月中,民主黨提名大會推出台維斯(John W. Davis)為總統候選人。候選人推出之後,赫爾先生才把全國委員會主席的事交與他的繼任者。他交代時曾說:“我很高興,我現在交出的組織是沒有債負的,舊欠二十三萬五千金元全還清了,居然還有幾千元的盈餘。這個組織現在是一個很進步的機構,從今以後在每個主要方面都能夠工作了。”

  但那一年大選的結果,民主黨還是失敗了。直等到八年之後(1932),羅斯福作總統候選人,民主黨才得到向來沒有的大勝利。

  這是赫爾先生作國務卿以前的政治事業的小史。當威爾遜總統領導民主黨中興的時代,赫爾是威爾遜的“新自由”的革新運動的一員健將。當威爾遜以後的十二年民主黨倒楣的時代,赫爾是坐鎮大本營的元老,整頓黨務的功臣。羅斯福總統曾做威爾遜政府的海軍次長,他很認識那位在國會裡替人民說話,為直接稅奮鬥,主張國際經濟和平,反對關稅壁壘的南方自由主義者赫爾先生(參看《回憶錄》第六、八兩章)。赫爾先生在國會兩院有了二十多年的經驗,最受兩院議員的愛敬。羅斯福總統正需要一位能得國會信任的國務卿,所以他毫不遲疑的請求赫爾先生做他的首席閣員。

  羅斯福是美國史上任職最久的總統,赫爾是美國史上任取最久的國務卿。1933以下十二年的大事,就是這部回憶錄的內容,不用我多說了。

  我讀這些《回憶錄》,常常使我懷念華盛頓的許多朋友,特別使我懷念赫爾先生。

  在第三章裡,他告訴我們,他反對傳統的社交酬應,所以他在國務卿任內,從不出來參加午宴或晚宴。華盛頓的各國使節都尊重他這個決定,平時宴會總不請他。他自己說:“這種決定有很大的便利。我在晚上的時間可以比較自由,研究我帶回家的文件;白天也可以有更多時間和各國大使公使以及國務院人員商談。”我自己也是最怕社交酬應的,所以我很佩服赫爾先生在十二年中貫徹他的主張。

  他是最勤勞又最謹慎的公僕。他在第三章裡說的每天忙碌生活,都是華盛頓人人知道的事實。他自記他接見外國大使公使的態度與情形,也都是很確實的記載。他那間辦公室,我至今記得。他對人的誠懇與和藹,我也至今記得。我退休之後,曾有人問我對于赫爾與副國務卿威爾斯的評判,我說:“我們同威爾斯先生商談,他最痛快,最有決斷。他肯說:‘這件事辦得到。’或說:‘這是辦不到的。’我們退出來,可以直截了當報告我們的政府。但我們同赫爾先生商談,他只肯說:‘我一定同國務院的同事們商量商量。’他從不輕易說‘可’或‘否’。從外交官的立場說,我應該喜歡威爾斯。從我的大學教授立場,我佩服赫爾的小心謹慎。客觀的看來,赫爾先生是一個偉大的國務卿,正因為他不輕易說可與否,而必須先請教國務院的專家。”

  我現在讀赫爾先生自己的話:“做事求快的人有時會說我太多考慮,其意即是說我做事太慢。對於這個批評的明白答覆便是:羅斯福總統當政期間,我在處理公務上的錯誤,大部分由於匆忙和欠缺考慮,而我的政策卻是多加考慮,並且及時加以考慮。結果許多消息最靈通的人士都說,我的公務紀錄中並無重大錯誤。”這段自述使我回想到兒童時代讀的朱子小學裡那個“勤謹和緩”四字訣的故事,尤其是那個“緩”字的意味,擔負天下第一強國的外交政策,而能以“多加考慮”的態度行之,這正是赫爾先生的勤謹和緩,這正是他的偉大。

  中國讀者讀這《回憶錄》,當然特別注意第廿五章,第廿六章,第廿七章。《回憶錄》裡,只有這三章記的是對日本的外交,又只限於1941年1月27日到12月7日的事情。這未免太少了。這當然是因為這些在紐約南京上海報紙上發表的回憶錄,不過是赫爾先生的長篇自傳裡摘出的一部分,我盼望他的自傳裡有更多的資料,可以使一般讀者明白赫爾先生在1933年繼史汀生(Henry L. Stimson)作國務卿,就繼承了史汀生先生的“不承認”主義,不承認日本在中國用暴力造成的局面。我盼望他的自傳裡有充分的資料,可以使我們瞭解美國政府在1933以後,曾經在很困難的境地裡,給中國種種可能的援助,給日本種種可能的打擊。

  這種補充的材料是很需要的。不然,一般中國讀者就不懂得為什麼日本要那樣仇恨美國,就不懂得為什麼日本要襲擊珍珠港,毀滅美國海軍了。

  我所謂“很困難的境地”,赫爾先生在《回憶錄》裡也略略說了幾點。第一是當時美國的孤立主義的氣焰高張。第二是1935年到1940年的中立法案如何束縛白宮與國務院的外交權力。這些《回憶錄》摘本原是給美國人看的,故沒有詳細敘述那幾年的中立法案的內容。但我盼望中國讀者至少能細讀第十章《孤立主義興風作浪》與第十五章《孤立派鼓勵了希特勒》。這兩章裡描寫兩個孤立主義的領袖;一個是參議員奈埃(Senator Nye),一個是參議員波拉(Senator Borah)。這兩章雖然簡略,很可以幫助我們瞭解美國在那個時代為什麼完全沒有力量制裁侵略國家,也完全沒有法子幫助和平國家維持和平。

  在第十章裡,赫爾先生說:

    奈埃委員會的審查給予孤立主義者一個跳板,引出了我們的第一個中立法。……這種中立法把行政機關束手縛腳,再告訴任何未來的侵略國家如德義或日本,教他們盡可以對他們心目中的侵略目標去宣戰,我們將力求我們的人民不把軍火賣給被侵略國家。……〔中立法〕預先告訴世界,如果一旦發生戰爭,那些事是我們所不為的。這樣的中立法會阻礙我們運用力量防止戰爭。

  在第十五章裡,赫爾先生告訴我們,在歐洲大戰爆發之前一個多月,羅斯福與赫爾用了全力,還勸不動參議院裡的孤立派領袖,還沒有法子改動中立法一個字!

  其實依我看來,美國的孤立主義與中立法鼓勵了一切侵略者。試看下列的對照表:

  (1)1935年8月31日,第一個中立法頒佈。

  同年10月,墨索里尼開始他的阿比西尼亞的侵略戰。

  (2)1937年5月1日,第二個修正而更嚴密的中立法頒佈。

  同年7月7日,日本開始大規模的華北戰爭;8月13日,日本開始上海戰爭。

  (3)1939年7月18日,白宮討論修正中立法的會議無結果而散。

  同年9月1日,希特勒的軍隊進攻波蘭;9月3日,英法對德宣戰。

  這都不是偶然的巧合。

  在那樣嚴重的孤立主義與中立法的層層束縛之下,羅斯福赫爾的政府還能夠做到他們所曾做的;還能夠使一切侵略國家都仇恨他們,怕他們:這就是這些回憶錄要告訴我們的故事了。

  胡適 1948,3,1夜

  附注:序裡關於赫爾先生的事蹟,主要參考書是Harold B. Hinton的赫爾傳記(Cordell Hull:a Biography,1942. New York)。

  (收入《赫爾回憶錄》,1948年南京中央日報社出版。又載1960年3月16日《自由中國》第22卷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