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清靈寶大法 (金允中)/1
上清靈寶大法卷之一
洞玄靈寶法師南曹執法典者權童初府右翊治金允中編并論義
本法戒律品
[编辑]十戒
一曰執心平等,不得自欺。
二曰忠事君師,孝敬天地父母。
三曰慈仁及物,貧儉節身。
四曰清靜端直,不得阿黨。
五曰敬遵上法,深信修身。
六曰敬重鬼神,不得輕侮。
七曰凡所衣食,皆是元始祖氣,不生外想。
八曰灰水蕩穢,不用修飾。九曰口誦心拜,毋使形勞。
十曰七日大定,神光湛然,見玉清聖境。
十二善
不殺,不害,不嫉,不妬,不淫,不盜,不貪,不慾,不憎,不𡜍,言無華綺,口無惡聲。
允中嘗謂飾躬謹行之士,所當為何。獨志於奉法行科,而後方能遷善遠罪耶。蓋修仙之道,非止於盡世法而已。欲得內貞外潔,表裹洞然,始可進道法之階梯。甚至高真上聖,尚齋戒累功。故戒律者,養成德性,檢束身心,學者所當先務。聖人治世之法,必始於修身齊家,然後可以治國平天下,莫不由中而及外也。今以本法戒律為第一品,若使行之不修,身之失正,則居不能令妻子,出不能信朋友,又其可對越上帝,以交神明哉。道典戒律,散諸經誥中,條目繁多,不應悉錄,靈寶本法,合隨經入戒也。其十二善,有一本除去言無華綺,口無惡聲外,以不殺不害等為十戒。又舊本於其條下,悉加註解者。蓋此十二事本為修真法子而設,只據正義而行,有何不可,固不必詳加訓釋。或議論稍失本旨,反致迷誤後人。故今刪去,專存本文爾。
七事區貫品
[编辑]一明元始祖氣,從何先化玉字,而後發生萬物。二明生育混沌,陶冶萬物。三明靈寶自然,生成圖書,總括萬象,為三才機紐。四明靈寶為三洞祖教,出生一切聖人。五明人身體法元始,造立混沌,聖胎法身。六明元始祖氣,無形之先,作何比擬,降質成氣,化生萬寶,今世作何體狀,復採鍊此氣為丹,餌之登真。七明得靈寶之道,上則白日登晨,次則長生度世,或得尸解,及經中備有萬法。
允中切詳,靈寶雖為中乘之道,實貫通三洞,總備萬法,端本澄源,學者當知其始終。道之未形,先天先地,自然祖氣,化肇萬生。及其結氣成文,凝雲作篆,於是圖書焉,立教垂科,度人接物,以法為用。但法出於經,而經涵道妙,豈獨區區於齋修禁咒之間而已哉。儻能深徹玄機,稍窺靈奧,要須因法以知經,因經而悟道,知道中之道,則超三界六極之外矣。我之一靈,本不蒙昧。我之一氣,自合道真。後世狂妄之徒,多為虛無誕謾之說,使人不能測,矯偽萬狀,惑亂世人,自汩其真,自戕其性,可不惜哉。故今先以戒律開其端,次明七事,以先知經之體用。然後考四譯成書之旨,是法之門戶也。此何行中編經法之次序云。
四譯成書品
[编辑]第一玉字生於虛無之先,神文隱於混沌之內。至赤明開圖,元始宣演祕諱,係第一譯,為大梵玉字。第二道君標叙玉字祕諱,天真皇人書其文,為第二譯,號諸天八會之書。第三道君撰次靈寶成經,為第三譯,號雲篆光明之章是也。內王母下受黃帝,龍威丈人授大禹靈寶五符,並在經內。而於經之本文,無所更易,故不謂之譯。昔黃帝問道於峨媚,親見皇人,再蒙指授。及太極真人授道於左仙翁,亦非譯經,故亦不謂之譯。第四漢元封元年七月十五日,西王母以此經下授漢武帝,帝不曉大梵之言,遂改天書玉字為世書,號第四譯。
允中考詳《靈寶度人》一卷,自古經法傳記,皆以為四譯而成書,理甚明白,不容附會臆說也。虛無之先,無光無象。赤明之後,玉字方彰,此第一譯也。天真皇人書為正音,此第二譯也。道君撰次成經,此第三譯也。王母下授漢武帝,方易以成世書,此第四譯也。自玆以後,經傳人世,不復更有增損矣。而天台卻獨立一家之說,見其經緯儀範第十七品,增作五譯,既稱妙行真人集符圖於中盟籙,又稱妙行真人三洞經為靈寶大法,此則妄矣。太極真人徐來勒,傳靈寶之道付葛仙翁,猶天師傳正一之科,三茅二許受洞真之緒。此乃三洞傳教之宗師,而非《度人經》中之第五譯也。且譯之為義,謂傳言一也。釋彼之文,為此之字,如譯人辯四方之音,亦此義也。若《度人經》降世之後,初不曾有五譯,豈敢甘心以從矯偽之論,故止據古書編叙。
經文序例品
[编辑]藏金玉以鎮五嶽,投龍璧於海淵,鑄九鼎以安九州。
右三條上為帝王行道,安鎮國祚之例也。
天地運終,星宿錯度,日月失昏,四時失度,陰陽不調。
如此五條,上消天災之例也。
除病,〈謂經法以康和也〉。解毒害。〈謂消禳分野刑害之炁也〉。度尸。〈謂九鍊之法〉,以遷升也。
〈如此三條,下禳毒害之例也。〉
上升朱宮,飛升金闕,飛升南宮,遊宴玉京,遊行太空,度上南宮,飛升上清,逍遙上清,度品南宮,飛升太空,魂度朱陵,遊行三界。
〈如此一十三條,升度之例也。〉
咸得長生,全其本年,皆得度世,卻死,門戶興隆,曾祖受度,便得神仙,延壽長年,尸解,得為九宮真人,國祚太平,位登仙翁,魔王敬形,太陰鍊形,為聖君金闕之臣;萬神朝禮,魔王保舉。
如此一十七條,功德應感之例也。
齎金寶質心,告盟十天。
如此一條,傳度之例也。
允中按:舊書以齋金寶效心盟天而傳,及依玄科四萬劫一傳,又告盟十天而傳。分為三條。蓋在經序則言上天所寶,不傳下世,至士齎金寶效心盟天而傳,乃謂受傳合應如此。至經中則言依玄科四萬劫一傳,若有至人齎金寶質心,依舊格告盟十天:然後而付焉,此正言傳度之格也。不應別出,今止存一條。
身則被殃,殃及九祖,泄慢墮地獄。
如此三條,獲罪之例。
經內明大道元氣之母,生根祕諱,玄真玉女之妙,具有禮樂器用之物,形名度數,兵革五常之道,先天以備,天真皇人循體之也。中古述作治世之教,大道於是乎隱,不知其源,出於先天也。經中大梵隱語六十四句,出於大梵開圖之先,有數之始。呼吸之息,契合陰陽,息之數見於脉。故一呼三寸,一吸三寸,推而至於丈尺,於是積分為寸,累寸為尺,以見於物。律曆度量權衡,五緯七政,八卦九宮,二十四氣,自玆而生。聖人則之,故制器之道,因財為尺,因指為寸。經內備有萬法,陰丹陽丹,天文禁戒,吉凶像影,占往知來之術,濟幽拔顯,招真致靈,福國寧家,康時阜物,鎮禳保度,悔謝請祈,莫不備焉。西靈龜母譯以世書,而授漢武帝,故經中多從漢制。
允中切詳靈寶大法,總錄奧妙,備載條科,蓋其類例不離於經。一事一訣,皆隱經內。今略出大槩,為法之張本。序例後一段,總說經之體用。天台只增其言辭,作宗師密告第四十九品。彼既不深詳義理,又不廣覽眾編,遂敢妄稱宗師密告,不知乃叙事之辭爾,又非行用之訣。其人見書不博,遂自以為奇秘。今止依經以為序例而已,不敢作密告以罔人。學者既於此見經之大略,然後進步於經之施用,是亦為學之序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