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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清灵宝大法 (金允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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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清灵宝大法卷之一

洞玄灵宝法师南曹执法典者权童初府右翊治金允中编并论义

本法戒律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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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戒

一曰执心平等,不得自欺。

二曰忠事君师,孝敬天地父母。

三曰慈仁及物,贫俭节身。

四曰清静端直,不得阿党。

五曰敬遵上法,深信修身。

六曰敬重鬼神,不得轻侮。

七曰凡所衣食,皆是元始祖气,不生外想。

八曰灰水荡秽,不用修饰。九曰口诵心拜,毋使形劳。

十曰七日大定,神光湛然,见玉清圣境。

十二善

不杀,不害,不嫉,不妒,不淫,不盗,不贪,不欲,不憎,不𡜍,言无华绮,口无恶声。

允中尝谓饰躬谨行之士,所当为何。独志于奉法行科,而后方能迁善远罪耶。盖修仙之道,非止于尽世法而已。欲得内贞外洁,表裹洞然,始可进道法之阶梯。甚至高真上圣,尚斋戒累功。故戒律者,养成德性,检束身心,学者所当先务。圣人治世之法,必始于修身齐家,然后可以治国平天下,莫不由中而及外也。今以本法戒律为第一品,若使行之不修,身之失正,则居不能令妻子,出不能信朋友,又其可对越上帝,以交神明哉。道典戒律,散诸经诰中,条目繁多,不应悉录,灵宝本法,合随经入戒也。其十二善,有一本除去言无华绮,口无恶声外,以不杀不害等为十戒。又旧本于其条下,悉加注解者。盖此十二事本为修真法子而设,只据正义而行,有何不可,固不必详加训释。或议论稍失本旨,反致迷误后人。故今删去,专存本文尔。

七事区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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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元始祖气,从何先化玉字,而后发生万物。二明生育混沌,陶冶万物。三明灵宝自然,生成图书,总括万象,为三才机纽。四明灵宝为三洞祖教,出生一切圣人。五明人身体法元始,造立混沌,圣胎法身。六明元始祖气,无形之先,作何比拟,降质成气,化生万宝,今世作何体状,复采炼此气为丹,饵之登真。七明得灵宝之道,上则白日登晨,次则长生度世,或得尸解,及经中备有万法。

允中切详,灵宝虽为中乘之道,实贯通三洞,总备万法,端本澄源,学者当知其始终。道之未形,先天先地,自然祖气,化肇万生。及其结气成文,凝云作篆,于是图书焉,立教垂科,度人接物,以法为用。但法出于经,而经涵道妙,岂独区区于斋修禁咒之间而已哉。傥能深彻玄机,稍窥灵奥,要须因法以知经,因经而悟道,知道中之道,则超三界六极之外矣。我之一灵,本不蒙昧。我之一气,自合道真。后世狂妄之徒,多为虚无诞谩之说,使人不能测,矫伪万状,惑乱世人,自汩其真,自戕其性,可不惜哉。故今先以戒律开其端,次明七事,以先知经之体用。然后考四译成书之旨,是法之门户也。此何行中编经法之次序云。

四译成书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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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玉字生于虚无之先,神文隐于混沌之内。至赤明开图,元始宣演秘讳,系第一译,为大梵玉字。第二道君标叙玉字秘讳,天真皇人书其文,为第二译,号诸天八会之书。第三道君撰次灵宝成经,为第三译,号云篆光明之章是也。内王母下受黄帝,龙威丈人授大禹灵宝五符,并在经内。而于经之本文,无所更易,故不谓之译。昔黄帝问道于峨媚,亲见皇人,再蒙指授。及太极真人授道于左仙翁,亦非译经,故亦不谓之译。第四汉元封元年七月十五日,西王母以此经下授汉武帝,帝不晓大梵之言,遂改天书玉字为世书,号第四译。

允中考详《灵宝度人》一卷,自古经法传记,皆以为四译而成书,理甚明白,不容附会臆说也。虚无之先,无光无象。赤明之后,玉字方彰,此第一译也。天真皇人书为正音,此第二译也。道君撰次成经,此第三译也。王母下授汉武帝,方易以成世书,此第四译也。自玆以后,经传人世,不复更有增损矣。而天台却独立一家之说,见其经纬仪范第十七品,增作五译,既称妙行真人集符图于中盟箓,又称妙行真人三洞经为灵宝大法,此则妄矣。太极真人徐来勒,传灵宝之道付葛仙翁,犹天师传正一之科,三茅二许受洞真之绪。此乃三洞传教之宗师,而非《度人经》中之第五译也。且译之为义,谓传言一也。释彼之文,为此之字,如译人辩四方之音,亦此义也。若《度人经》降世之后,初不曾有五译,岂敢甘心以从矫伪之论,故止据古书编叙。

经文序例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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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金玉以镇五岳,投龙璧于海渊,铸九鼎以安九州。

右三条上为帝王行道,安镇国祚之例也。

天地运终,星宿错度,日月失昏,四时失度,阴阳不调。

如此五条,上消天灾之例也。

除病,谓经法以康和也。解毒害。谓消禳分野刑害之炁也。度尸。谓九炼之法,以迁升也。

如此三条,下禳毒害之例也。

上升朱宫,飞升金阙,飞升南宫,游宴玉京,游行太空,度上南宫,飞升上清,逍遥上清,度品南宫,飞升太空,魂度朱陵,游行三界。

如此一十三条,升度之例也。

咸得长生,全其本年,皆得度世,却死,门户兴隆,曾祖受度,便得神仙,延寿长年,尸解,得为九宫真人,国祚太平,位登仙翁,魔王敬形,太阴炼形,为圣君金阙之臣;万神朝礼,魔王保举。

如此一十七条,功德应感之例也。

赍金宝质心,告盟十天。

如此一条,传度之例也。

允中按:旧书以斋金宝效心盟天而传,及依玄科四万劫一传,又告盟十天而传。分为三条。盖在经序则言上天所宝,不传下世,至士赍金宝效心盟天而传,乃谓受传合应如此。至经中则言依玄科四万劫一传,若有至人赍金宝质心,依旧格告盟十天:然后而付焉,此正言传度之格也。不应别出,今止存一条。

身则被殃,殃及九祖,泄慢堕地狱。

如此三条,获罪之例。

经内明大道元气之母,生根秘讳,玄真玉女之妙,具有礼乐器用之物,形名度数,兵革五常之道,先天以备,天真皇人循体之也。中古述作治世之教,大道于是乎隐,不知其源,出于先天也。经中大梵隐语六十四句,出于大梵开图之先,有数之始。呼吸之息,契合阴阳,息之数见于脉。故一呼三寸,一吸三寸,推而至于丈尺,于是积分为寸,累寸为尺,以见于物。律历度量权衡,五纬七政,八卦九宫,二十四气,自玆而生。圣人则之,故制器之道,因财为尺,因指为寸。经内备有万法,阴丹阳丹,天文禁戒,吉凶像影,占往知来之术,济幽拔显,招真致灵,福国宁家,康时阜物,镇禳保度,悔谢请祈,莫不备焉。西灵龟母译以世书,而授汉武帝,故经中多从汉制。

允中切详灵宝大法,总录奥妙,备载条科,盖其类例不离于经。一事一诀,皆隐经内。今略出大槩,为法之张本。序例后一段,总说经之体用。天台只增其言辞,作宗师密告第四十九品。彼既不深详义理,又不广览众编,遂敢妄称宗师密告,不知乃叙事之辞尔,又非行用之诀。其人见书不博,遂自以为奇秘。今止依经以为序例而已,不敢作密告以罔人。学者既于此见经之大略,然后进步于经之施用,是亦为学之序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