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给中国国民党三中全会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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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民党三中全会诸先生鉴:
西安问题和平解决,举国庆幸,从此和平统一团结御侮之方针得以实现,实为国家民族之福。当此日寇猖狂,中华民族之存亡,千钧一发之际,本党深望贵党三中全会,本此方针,将下列各项定为国策:
(一)停止一切内战,集中国力,一致对外; (二)言论集会结社之自由,释放一切政治犯; (三)召集各党各派各界各军的代表会议,集中全国人材共同救国; (四)迅速完成对日抗战之—切准备工作; (五)改善人民的生活。
如贵党三中全会果能毅然决然确定此国策,则本党为表示团结御侮之诚意,愿给贵党三中全会以如下之保证:
(一)在全国范围内停止推翻国民政府之武装暴动方针; (二)苏维埃政府改名为中华民国特区政府,红军改名为国民革命军,直接受南京中央政府与军事委员会之指导; (三)在特区政府区域内实施普选的澈底的民主制度; (四)停止没收地主土地之政策,坚决执行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之共同纲领。
国难日亟,时不我待,本党为国忠诚,可矢天日,诸先生热心为国,定能允许本党之请求,使全民族御侮救亡之统一战线从此实现也。我辈同为黄帝子孙,同为中华民族儿女,国难当前,惟有抛弃一切成见,亲密合作,共同奔赴中华民族最后解放之伟大前程。谨此电达,伫候明教。并致民族革命的敬礼!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
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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