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给中国国民党三中全会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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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给中国国民党三中全会电
中华民国26年(1937年)2月10日
发布机关: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
二月九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通过

中国国民党三中全会诸先生鉴:

西安问题,和平解决,举国庆幸,从此和平统一团结御侮之方针,得以实现,实为国家民族之福。当此日寇猖狂,中华民族之存亡千钧一发之际,本党深望贵党三中全会,本此方针,将下列各项,定为国策:

(一)停止一切内战,集中国力,一致对外;

(二)保证言论集会结社之自由,释放一切政治犯;

(三)召集各党各派各界各军的代表会议,集中全国人材,共同救国;

(四)迅速完成对日抗战之—切准备工作;

(五)改善人民的生活。

如贵党三中全会,果能毅然决然,确定此国策,则本党为表示团结御侮之诚意,愿给贵党三中全会以如下之保证:

(一)在全国范围内,停止推翻国民政府之武装暴动方针;

(二)苏维埃政府改名为中华民国特区政府,红军改名为国民革命军,直接受南京中央政府与军事委员会之指导;

(三)在特区政府区域内,实施普选的澈底的民主制度;

(四)停止没收地主土地之政策,坚决执行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之共同纲领。

国难日亟,时不我待。本党为国忠诚,可矢天日,诸先生热心为国,定能允许本党之请求,使全民族御侮救亡之统一战线,从此实现也。我辈同为黄帝子孙,同为中华民族儿女,国难当前,惟有抛弃一切成见,亲密合作,共同奔赴中华民族最后解放之伟大前程。谨此电达,伫候明教。幷致

民族革命的敬礼!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
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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