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1959年
← | 1954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1959年4月27日于北京市 (在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发布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 |
196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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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一九五九年四月二十七日选举刘少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宋庆龄、董必武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现予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
一九五九年四月二十七日于北京
2
[编辑]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和委员由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一九五九年四月二十七日选出:
委员长:朱德
副委员长:林伯渠 李济深 罗荣桓 沈钧儒 郭沫若 黄炎培
彭真 李维汉 陈叔通 达赖喇嘛·丹增嘉措 赛福鼎 程潜 班禅额 尔德尼·却吉坚赞 何香凝 刘伯承 林枫
秘书长:彭真(兼)
委 员:
王昆仑 王维舟 邓初民 邓颖超 卢汉 叶剑英 史良 刘宁一
刘长胜 刘格平 刘澜涛 朱良才 华罗庚 汪锋 李雪峰 陈劭先
陈其尤 陈其瑗 陈垣 陈嘉庚 吴玉章 吴耀宗 武新宇 张云逸
张苏 张治中 张难先 张启龙 张闻天 邵力子 竺可桢 季方
周叔弢 周建人 周纯全 施复亮 赵寿山 南汉宸 胡子昂 胡乔木
胡厥文 胡愈之 胡耀邦 茅以升 高崇民 唐生智 马明方 马叙伦
马寅初 徐 冰 徐向前 徐特立 许广平 梅龚彬 曾山 彭绍辉
杨明轩 熊克武 蔡廷锴 蔡 畅 谢扶民 龚饮冰
现予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
一九五九年四月二十七日于北京
3
[编辑]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一九五九年四月二十七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周恩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现予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
一九五九年四月二十七日于北京
4
[编辑]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一九五九年四月二十七日选举谢觉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现予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
一九五九年四月二十七日于北京
5
[编辑]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一九五九年四月二十七日选举张鼎丞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现予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
一九五九年四月二十七日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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