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196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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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9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1965年1月于北京市
(在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发布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
1975年

第一号[编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第一号

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一九六五年一月三日选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现公告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刘少奇

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 宋庆龄

董必武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主席团
一九六五年一月三日于北京


第二号[编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第二号

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一九六五年一月三日选出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现公告如下:

委员长 朱 德

副委员长 彭 真 刘伯承 李井泉 康 生 郭沫若 何香凝

黄炎培 陈叔通 李雪峰 徐向前 杨明轩 程 潜

赛福鼎 林 枫 刘宁一 张治中 阿沛·阿旺晋美

周建人秘书长 刘宁一(兼)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主席团
一九六五年一月三日于北京


第三号[编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第三号

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一九六五年一月三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周恩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现予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主席团
一九六五年一月三日于北京


第四号[编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第四号

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一九六五年一月三日选举杨秀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现予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主席团
一九六五年一月三日于北京


第五号[编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第五号

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一九六五年一月三日选举张鼎丞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现予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主席团
一九六五年一月三日于北京


第六号[编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第六号

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一九六五年一月三日选出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现将名单公告如下:马纯古 王世泰 王昆仑 王淦昌 王维舟 区棠亮贝时璋 邓初民 邓颖超 孔 原 古大存 卢 汉帅孟奇 叶剑英 叶渚沛 史 良 刘长胜 刘亚雄刘澜波 庄希泉 许广平 朱良才 华罗庚 严济慈李 达 李延禄 杨之华 杨至成 杨尚昆 杨蕴玉吴玉章 吴有训 吴冷西 吴耀宗 张云逸 张 苏张经武 张难先 张 鋆 陈少敏 陈劭先 陈其尤陈其瑗 陈奇涵 陈 垣 邵力子 武新宇 范文澜茅以升 林兰英 林巧稚 林锵云 罗叔章 罗 琼竺可桢 季 方 周 礼 周纯全 周叔弢 孟继懋施复亮 赵九章 赵寿山 赵忠尧 赵毅敏 南汉宸胡子昂 胡乔木 胡厥文 胡愈之 胡耀邦 俞霭峰郭 建 唐生智 钱崇澍 钱 瑛 徐子荣 徐立清徐 冰 徐特立 梁思成 章士钊 萧劲光 梅龚彬曹孟君 龚饮冰 童第周 曾 志 谢扶民 谢南光彭绍辉 韩 光 粟 裕 蔡廷锴 蔡 畅 熊克武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主席团
一九六五年一月四日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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