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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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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8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
第88号
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2006年8月24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89号

修订后的《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已经2006年3月29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周永康
2006年8月24日


本作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在中国大陆和其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注:中文维基文库社群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演讲,不总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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