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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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1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1号
2018年11月29日
发布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

第51号

现公布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取消部分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设定的证明事项的决定,相关证明事项自公布之日起取消。

部长   苗圩

2018年12月29日

附件:1.取消的部门规章设定的证明事项目录.doc

      2.取消的规范性文件等设定的证明事项目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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